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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区别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的行为。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增值税纳税人在从事应税货物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非应税劳务(即营业税规定的各项劳务),且从事的非应税劳务与某一项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并无直接的联系或从属关系。由于兼营非应税劳务的特征是企业在主营缴纳增值税的业务以外兼营非应税劳务,而混合销售行为的特征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两者虽都与非应税劳务有关,但分别叫“兼营非应税劳务”和“涉及非应税劳务”。混合销售行为的特征是指涉及的货物销售和非应税劳务仅是针对一起销售行为,或者说,非应税劳务是为了销售相应的货物而发生,是从属于货物销售的行为,货物销售和非应税劳务的发生两者之间有着紧密的从属关系。由此可见,企业从事的非应税劳务与从事的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之间有无从属关系是判断混合销售和兼营销售的唯一标准。  相似文献   

2.
郑小平 《财会月刊》2012,(11):38-39
一、混合销售行为的相关规定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则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此之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其中,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  相似文献   

3.
税法上所说的兼营行为或称兼营活动,既存在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行为,又存在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提供的非应税劳务行为。按照相关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对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按各自适用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相似文献   

4.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简称"货物销售额")又涉及非应税劳务(即应征营业税的劳务).出现混合销售行为,涉及的应税货物或劳务和非应税劳务只是针对一项销售行为而言的,即两者之间是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混合销售行为原则上依据纳税人的"经营主业"判断是征增值税,还是征营业税.在纳税人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若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则征增值税若年非应税劳务营业额超过50%,征营业税.  相似文献   

5.
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劳务又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企业以销售货物为主,营业税劳务是为了直接销售一批货物而提供的,两者之间是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一项混合销售行为,涉及的货物和营业税劳务只是针对一项销售行为而言的。混合销售与一般既从事增值税又从事营业税并且两者之间并不存在紧密从属关系的兼营行为是不同的。税法  相似文献   

6.
梁文涛 《财会月刊》2008,(10):26-27
一、税法的相关规定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简称“货物销售”)又涉及非应税劳务(即应征营业税的劳务)。需要解释的是,出现混合销售行为,涉及的应税货物或劳务和非应税劳务只是针对一项销售行为而言的,两者之间是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混合销售行为原则上依据纳税人的“经营主业”判断是征增值税,还是征营业税。在纳税人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若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则征增值税;若年非应税劳务营业额超过50%,则征营业税。  相似文献   

7.
曹承宝 《财会月刊》2010,(12):71-71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①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似文献   

8.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企业的同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而且提供应税劳务的目的是直接为了销售这批货物,二者之间是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混合销售是面向同一购买人的,增值税应税货物和营业税应税劳务是合并定价的,二者不可能分开核算。新税法对这种经营行为的征纳税都作了  相似文献   

9.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  相似文献   

10.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向购货方收取的运费,有的应视为价外费用,有的应当作混合销售,有的则是纯粹的代垫运费,其中价外费用和混合销售行为对增值税有不同的影响。笔者就此谈谈会计处理方法。  一、运费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时增值税的计算及其会计处理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到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到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出现混合销售行为,涉及到的货物和非应税劳务只是针对一项销售行为而言。也就是说,提供非应税劳务是直接为了销售一批货物而做出的,二者之间是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它与一般的兼营行为是完全不同的。对混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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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敏  郭小平 《活力》2004,(4):106-106
所谓兼营行为是指纳税人同时从事应纳两种以上税种的经营行为,或者从事同一税种,但税率不同的经营行为。对增值税纳税人而言,兼营则是指该纳税人既从事应纳增值税的货物的生产、销售或者提供应纳增值税劳务(修理修配劳务),又提供非应税劳务(应纳营业税的劳务)的行为;或者该纳税人从事两种不同税率  相似文献   

12.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  相似文献   

13.
赵秀敏 《财会月刊》2011,(13):34-35
一、混合销售行为1.混合销售行为的含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2.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1)营业税纳税人发生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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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小平 《财会月刊》2012,(31):38-39
一、混合销售行为的相关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则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此之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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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营改增"实施背景(一)流转税中"两税并行"现状,导致企业税负重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最为重要的两种流转税.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需要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则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及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行为进行征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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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计算分析题(本类题共2题,共10分,每小题5分。凡要求计算的项目,均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凡要求解释、分析、说明理由的内容,必须有相应的文字阐述。要求用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中的指定位置答题。)1. (1)该商店从事增值税应税货物销售的同时兼营非应税劳务。由于其分别核算货物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营业额,所以,应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工具出租和装修及安装业务应缴纳营业税。㈦应萎喜譬翥量额=黼舢%堋000Ⅻ%…应纳增值税税额 1+17%……… ……” =47 600元(3)应纳营业税=(12 000×5%)+(87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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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混合销售行为 1.混合销售行为的含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相似文献   

18.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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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可以选择分开核算或不分开核算应税项目和非应税劳务,这一核算方式的可选择性为纳税人提供了纳税筹划空间。另外,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不同造成其实际承担的税负也不一样。本文从税后净现金流量的角度来考察供应方和经营者拥有不同纳税人身份的情况下,经营者如何选择核算方式进行有效的纳税筹划。  相似文献   

20.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新增值税法对混合销售行为处理的原则是按照纳税人的主营业务统一征收增值税或者营业税。即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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