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杂志2002年第3期刊登的“是伪造许可证还是无证”一文,由于其案例涉及到了《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查处无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严禁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多种法规,各地质量技术监督执法部门对该案的处理意见也大相径庭。我们现  相似文献   

2.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杂志2002年第3期刊登的“是伪造许可证还是无证”一文,由于其案例涉及到了《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查处无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严禁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多种法规,各地质量技术监督执法部门对该案的处理意见也大相径庭。我们现将这些观点摘登出来,同时,  相似文献   

3.
《大众标准化》2007,(11):41-42
为切实从源头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规范食品企业生产加工过程,提高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有关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2004版),也就是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一般“通用”要求,可以说是QS的“大门槛”。  相似文献   

4.
2002年第3期《中国质量技术监督》杂志刊登的《伪造许可证还是无证》一文,对某水泥厂经销部销售标注过期生产许可证标志的水泥违法行为一案,提出了三种不同的处理意见:一是定性为伪造质量标志,按照《产品质量法》关于伪造质量标志的处罚规定处理;二是定性为标识标注不规范,按照《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责令改正;三是定性为销售无证产品,按照《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实施细则》有关条款处理。笔者认为,本案定性为销售无  相似文献   

5.
最近,我们经常接到诸如此类的查询:电话终端设备(含移动电话)伪造冒用进网许可证是否可以按《产品质量法》以“伪造冒用质量标志”查处?工业产品伪造冒用生产许可证是否可以按“伪造冒用质量标志”定性论罚?  相似文献   

6.
《产品质量法》是技术监督系统的重要执法依据之一,虽然在“产品质量法”的调整对象中未明确标明包括种子,但我认为应当包括种子这一特殊产品。具体理由如下:(一)《产品质量法》第二条中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该条第二款对产品的解释是“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以销售的产品”,在这里明确了该  相似文献   

7.
2002年第3期《中国质量技术监督》杂志刊登的《伪造许可证还是无证》一文,对某水泥厂经销部销售标注过期生产许可证标志的水泥违法行为一案,提出了三种不同的处理意见:一是定性为伪造质量标志,按照《产品质量法》关于伪造质量标志的处罚规定处理;二是定性为标识标注不规范,按照《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责令改正;三是定性为销售无证产品,按照《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实施细则》有关条款处理。笔者认为,本案定性为销售无证产品是正确的。对于本案行政相对人是否是同时构成伪造质量标志的违法行为,要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8.
根据《中国质量技术监督》杂志2002年第3期《是伪造许可证还是无证》一文提供的案情,笔者认为第三种意见比较符合法律的规定。理由如下: 生产许可证标志不是质量标志。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贯彻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行为是指在产品、标签、包装上,用文字、符号、图案等方式非法制作、编造、捏造或非法标注质量标志以及擅自使用未获批准的质量标志的行为。“质量标志”包括我国政府  相似文献   

9.
《巴蜀质量跟踪》2002,(17):28-30
第一条 为从源头提高产品质量,保证产品安全,规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报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的职能,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0.
上期《执法争鸣》栏目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能否查处该案?”一文,编者同意第三种意见。因为农药是工业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依据《产品质量法》和《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的违法行为实施处罚。产品的生产厂厂名、厂址必须真实,不得冒用,否则即构成《产品质量法》规定的禁止性欺诈行为,应依法查处。  相似文献   

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局各直属、挂靠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修正案 )》(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已于2000年7月8日 ,由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将于2000年9月1日开始实施。为加强法律的学习和宣传 ,做好法律的实施准备工作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产品质量法》修订的重要意义这次修改《产品质量法》是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是我国质量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根据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 ,这次对《产品质量法》的…  相似文献   

12.
一、《产品质量法》的调整范围 《产品质量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这条规定.表明了《产品质量法》的调整范围。主要包括下述诸要点。 (一)产品质量法调整的环节和适用的主体 1、本法主要调整生产和销售两个环节。 法律为什么仅调整生产和销售两个环节的质量问题  相似文献   

13.
和田地区位于祖国新疆西部边陲,与印度接壤,距离乌鲁木齐2000公里,虽然边远,但宣传贯彻新《产品质量法》却搞得丰富多彩,体现了大西北人对“法”的忠诚。大西北宣传贯彻新《产品质量法》象涌动的海洋,这里纪实了新疆和田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宣传贯彻新《产品质量法》拾贝。新《产品质量法》施行前后,新疆和田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了强有力地宣传贯彻活动,主要有以下十个方面: 1.新《产品质量法》实施前,和田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首先对宣传贯彻工作进行了布置安排,对所属六县一市局如何宣传贯彻新《产品质量法》提出了具体…  相似文献   

14.
贵刊2000年第1期“一案一议”栏目刊登《此案为何引起复议》一文案情分析指出:B县技术监督局对酱油厂的行政处罚不适用《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而应适用《产品质量法》,本人在拜读之后,有一点不同的看法。我的观点是,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生产产品”违法行为,应适合《质量条例》。 我认为,对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生产产品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首先应该辨清“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使用不合格  相似文献   

15.
根据《中国质量技术监督》杂志2002年第3期《是伪造许可证还是无证》一文提供的案情,笔者认为第三种意见比较符合法律的规定。理由如下: 生产许可证标志不是质量标志。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贯彻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行为是指在产品、标签、包装上,用文字、符号、图案等方式非法制作、编造、捏造或非法标注质量标志以及擅自使用未获批准的质量标志的行为。“质量标志”包括我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认可的产品质量认证标志,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可见,质量标志应当是能够表明  相似文献   

16.
贵刊2000年第1期“一案一议”栏目刊登《此案为何引起复议》一文案情分析指出:B县技术监督局对酱油厂的行政处罚不适用《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而应适用《产品质量法》,本人在拜读之后,有一点不同的看法。我的观点是,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生产产品”违法行为,应适合《质量条例》。 我认为,对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生产产品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首先应该辨清“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使用不合格  相似文献   

17.
任何法律的产生都有它的立法原则,《产品质量法》也不例外。《产品质量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我国《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原则是多方面的,但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一原则就像一根红线贯穿于《产品质量法》的始终。  相似文献   

18.
《监督与选择》2006,(7):75-75
1.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依据是什么?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第二条。2.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应具备哪些条件?答: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应具备:(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已取得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企业代码证书(不需办理代码证书的除外);(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备与保证产品质量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  相似文献   

19.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已正式颁布,并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办法》自2005年颁布实施以来,对促进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修订是《办法》实施10年来的一次全面“大修”。本刊特别刊发参与新《办法》起草的现任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法规一处处长李明刚对相关内容的权威解读,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20.
《质量春秋》2007,(10):53-54
(上接第9期) 第九十二条生产和在生产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食品及相关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此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