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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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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鹏 《邮政研究》2000,16(5):41-41
系统地分析了邮政委代办法律关系中邮政企业,代办单位和用户三的主体特征,分析了客体的复杂性及法律排除性,并对当前的三个主要问题进行了探讨,最后指出邮政委代办法律关系的走向。  相似文献   

2.
政策快讯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大力发展邮政业务委办代办,适应邮政事业发展的需要,国家邮政局制定了《邮政业务委代办管理办法》。《办法》中明确了邮政业务委代办是邮政企业委托有关单位或个人代办部分邮政业务,并按规定付给相应代办费的一种经营方式。邮政业务委代办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国家邮政局负责制定关于委代办的政策、规定、办法和代办费标准,各省(区、市)邮政局根据国家邮政局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制定本地区的实施办法,各市(地)、县邮政局直接组织、管理和发展邮政业务委代办工作。邮政代办所视同邮政企业所属的分支机构…  相似文献   

3.
邮电分营后邮政面临的任务是十分繁重的,认清形势,尽快实现“减员增效”,用最低的代价合理满足大众要求当是我们目前工作的重点,本文欲从实行委代办业务方面探讨减员增效、促进邮政快速发展的途径及措施。一、邮政委代办的历史演变过程从邮政的发展史看,邮政业务可以由社会各单位或个人进行委代办,而邮政部门也可以为社会各部门代办各种业务,以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解放40多年来,邮政委代办机构的设置走了一条发展、减缩、再发展的曲折道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3年,国家对委代办的设置一直采取“稳步发…  相似文献   

4.
邮电分营以来,我省邮政企业与委代办人员之间的纠纷不时出现。一些委代办人员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或者法院提出仲裁或者诉讼,要求确认其与邮政企业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要求邮政企业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补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由于我省邮政电信开展委代办时间长,委代办人员数量较多、工作时间也较长,因此,正确认识委代办合同法律关系性质,妥善处理企业与委代办人员之间的关系,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显得尤为重要。委代办制度的产生和法律依据邮政企业实行委代办制度是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用邮的需要,更好地为…  相似文献   

5.
李莉 《中国邮政》2005,(9):56-57
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法制的不断健全,邮政企业与委代办人员争议案件呈上升趋势。双方争议的焦点几乎全是邮政企业与委代办人员之间法律关系的定性问题,是属于劳动合同关系,还是委托合同关系。委代办作为申诉方必然坚持与邮政企业属于劳动合同关系,  相似文献   

6.
邮政企业劳动用工法律关系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圣林 《中国邮政》2003,(10):40-41
当前,邮政企业的用工制度很是复杂,有正式工、临时工、劳务工、委代办人员、合同工、固定工等,名目繁多,由此也就产生了许多新的管理问题。例如,劳务工和委代办人员是否是企业的职工?他们有无社会保险待遇?发生劳动纠纷受哪些法律、法规调整?要解决现实用工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要从法律角度认识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和委代办合同的实质区别,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和委代办业务的管理。一、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和委代办合同在法律关系上的区别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是一种法律契约,它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在平…  相似文献   

7.
邮政企业依据法律的规定,对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以下统称为信件)的寄递业务实行专营,就是邮政专营权;它要求非邮政企业不得染指专营业务,只能由邮政企业向用户提供列入专营范围内的邮政服务。 一、实行邮政专营权的必要性 有人认为,邮政专营权 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是邮政行业垄断的表现。随着市场经济利益主体多元化的形成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邮政专营权已经不合时宜,应当缩小乃至取消。但事实决非如此,理由分述如下: 1.邮政 专营权是保障实现普遍服务的前提 通信自由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权 利。保障公…  相似文献   

8.
沈杰 《中国邮政》2004,(12):56-56
长期以来,邮政企业根据《邮政法》、原邮电部发布的《邮电委代办管理暂行办法》,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在城乡各地大力发展邮政报刊亭。笔者最近发现,一些市(县)局在签订报刊亭委代办协议中存在一些问题,造成委代办用工关系模糊不清,埋下了劳动争议的隐患。  相似文献   

9.
邱思广 《中国邮政》2006,(12):54-54
在邮政行业,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巳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委代办制度。关于邮政委代办与劳动关系的区别,业内已有不少文章进行过较为详细和准确的论述。本文主要侧重于对与邮政委代办制度相类似的保险代理人制度进行一些介绍和分析,希望有助于进一步厘清法律关系,更好地完善和实施委代办制度。  相似文献   

10.
新乡市邮政局开展委代办迄今已有5年的历史了。5年中,新乡邮政管理部门从开发农村广阔市场、大力发展邮政业务的角度出发,由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广,由发展单一业务代办到发展综合代办,建立起了一个伸向农村市场各个角落的代办经营网络,形成了一条邮政企业通向市场的有...  相似文献   

11.
全省各局所需委代办投递人员 ,公开向社会招聘 ,统一由邮政收投服务局与委代办人员签订委代办经济协议 ,实行按件计酬 ,根据揽收、投递业务量的多少核发代办费 ,生产单位与委代办人员只是经济关系 ,而不是劳动合同关系。协议期限为1年 ,实行年度考核审验制。委代办经济协议采用全省统一制作的文本 ,协议中明确规定委托承包的投递道段、代办邮政业务范围、代办费的支付办法、协议期限和服务质量要求等内容。实行末位淘汰制 ,对淘汰下来的委代办人员解除代办协议。河南邮政大力发展委代办投递  相似文献   

12.
一、邮电专营的概念与特征邮政专营是指垄断经营特定范围的邮政通信业务的权利。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已用法律的形式将这种专营权予以肯定,并成为一项普遍实行的制度。我国1987年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下简称《邮政法》)也对邮政专营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研究邮政专营问题,对加强我国通信领域的法制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从各国的有关法律规定来看,邮政专营权利具有以下特征:①国家授权性。这种垄断经营权属于国家,但国家并不直接经营有关业务,而是通过对国营邮政机构的授权,由邮政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这一权利。因此,尽管邮政机构有事业和企业两种组织形式存在,邮政机构在履行其法定职责时,较一般国营企业、事业组织具有更强的国家形象,在国际事务中体现为国家主权,在国内事务中则表现为统治阶级的利益。②排他性。邮政专营权的排他性也表现为独占性,即法定为专营的邮政业务只能由邮政机构享有经营权。③  相似文献   

13.
邮电委托代办是指邮电企业委托有关单位或个人代办部分邮电业务,并按规定付给相应代办费的一种经营方式。在邮电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前,委托代办主要发生在邮电企业与其他第三者之间。在邮电改革后,这一界定就人为限制了委托代办的内涵。广义上讲,邮电委托代办不仅包含上述含义,还应当扩张至邮政和电信两个独立市场主体之间。因此,笔者认为:邮电委托代办是指邮政、电信企业之间相互委托或各自取得对方的委托后再委托其他有关单位或个人,以及各自直接委托其他有关单位或个人代办部分电信、邮政业务,并按规定付给对方相应代办费的…  相似文献   

14.
邮政要大力发展代办业务胡砚耕代办业务是邮政除了依照国家法定专营和兼营的各种业务之外,接受其它行业或部门的委托,代理的一些非邮政业务。这种业务的特点就是受理业务在邮电的营业窗口,而其全部或部分生产过程不在邮政的业务。邮政企业发展各项代办业务有得天独厚的...  相似文献   

15.
刘进 《邮政研究》2007,23(2):28-29
为推动邮政企业委代办的健康发展,避免劳动纠纷,文章分析了近年来邮政企业在发展委代办中出现的问题,探讨了加快发展委代办的对策。  相似文献   

16.
大家谈     
维护邮政信函专营权王祖欣 夏申楠 国家赋予邮政经营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信函专营权,是为了维护国家邮政通信主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保护公民通信自由与秘密。信函专营权更是邮政企业实现普遍服务的必要保障。邮政部门要认真维护邮政信函专营权,遵照守土有责的原则,真抓实干,注重实效,主动出击开展执法活动,依法打击非法经营信件寄递业务的经营者。 在维护信函专营权方面,应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要想信函专营权不被侵犯,或被侵犯后有人去打击,必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提高执法队伍…  相似文献   

17.
高璐 《邮政研究》2020,36(2):2-4
立足农村的用邮需求及邮政业务在农村的发展现状,阐述了农村邮政委代办网点的功能定位,并从创新服务产品和管理体系等方面探讨了农村邮政委代办网点的发展策略。  相似文献   

18.
文章结合河源市农村支局所的经营现状,研究了农村支局所业务成本的构成,探讨了将支局所改为委代办以降低成本的可行性,论述了实行委代办管理是邮政农村亏损支局降本增效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由于速递市场竞争无序,使《邮政法》赋予邮政企业享有的邮政专营权屡遭侵害。具体表现为??:非邮政企业的其他玉体擅自经营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邮电分营后,邮政行业管理部门对侵害邮政专营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但是,侵害邮政专营以行为仍屡禁不止。所以,进一步加强对邮政专营权的保护是十分紧迫的问题。特别是在我国即将加入世贸组织的形势下,尤应如此。笔认为,当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强邮政专营权:一、加忆《邮政法》修改进程,明确界定邮政专营权的范围,强化对侵权行为的行政处罚;二、正确认识侵害邮政专营权行为的客体,充分发挥邮政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作用;三、注意区分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对侵害邮政专营权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注重运用经济手段治理速递市场。  相似文献   

20.
邮权是国家主权的有机构成 ,信函专营是邮权的主要内容之一 ,任何主权国家都采取有力措施严加保护。关于对我国的邮政专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早就明文规定 :邮政企业“是全民所有制的经营邮政业务的公用企业” ;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由此可见 ,我国同世界各国一样 ,由国有的邮政企业负责执行国家的邮政专营权 ,这是不言而喻的。然而十多年的实际执行情况告诉我们 ,问题并不那么简单 ,一方面邮政企业在依法履行为社会提供普遍服务的义务 ,一方面社会上违法侵犯邮政专营权现象相当普遍。由于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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