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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针对电力营销管理中凸现的问题,立足对《电力法》、《合同法》及供用电合同实务的分析和研究,本文首度提出“合伙用电”的概念。对如何规范“合伙用电”营销业务办理及应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有利于增强供电企业合理运用法律防范经营风险的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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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重阳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4,(6):66-66
认识之一:停电公告应当及时发布根据《电力法》、《合同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电力企业在计划检修、临时检修,因发电、供电系统发生故障需要停电、限电时,需要提前发布公告。如果用户因公告不及时而遭受损失,就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向供电企业提出索赔。因此,供电企业在季节性用电高峰来临之前,应做好负荷预测工作,未雨绸缪,及早发布公告。认识之二:停电公告中的停电、限电时间应当明确供电企业将在什么时间采取停电措施,应在停电公告中明确反映出来。停电时间包括每周的哪些天以及每天的具体时段。可以说,没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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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用电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7年2月1日正式施行。2月28日,由南宁市司法局主办、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承办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用电管理办法》座谈会在南宁供电局顺利举行,来自政府部门、电网企业、电力用户的代表以及法律专家,参加了座谈。供电部门:全力做好安全用电服务供电安全是安全用电的前提,供电企业向电力用户提供安全用电服务,对保证安全用电具 相似文献
4.
王永建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4,(11):60-64
县乡电力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建立,消除了县供电企业用电管理权向农户延伸的体制障碍。随着管理链的延长,也产生了新的薄弱环节,农电企业提高整体管理水平的努力面临新的挑战。加强供电所规范化管理和提升农电企业优质服务水平的任务,就愈发显得迫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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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靓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3,(7X):15-16
<正>近年来,我国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推进,供用电环境不断变化,公共电网和电力用户规模不断发展,但供电企业用电检查工作开展却日益弱化,对用户安全用电和电网安全运行带来隐患。本文通过对用电检查现状进行深人研究,分析当前用电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现有法律、法规,并借鉴各地先进做法,提出了以提高供用电安全运行水平为导向、供电企业与电力管理部门增进合作、提高用电检查力度和深度、创新用电检查方式等加强用电检查工作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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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容县电力公司坚持把用电监察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加大用电稽查力度,在县所辖供电营业区范围全面展开以整顿供用电秩序、保障国家财产免遭损失的反窃电的“拉网式”大检查行动,有效遏制窃电违法,取得了反窃电、反违章用电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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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电,是指供电企业应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经济规律及电力发展规律来治理供用电环境。供电企业既要依法行使权利,又要依法履行义务;既要依法强制用电者履行义务,又要依法保护用电者的合法权益。 供电企业的管理要法制化。这既包括对企业权利义务、法律制度、法律责任等法规保障体系的建立与运作,又包括对企业外部的关系协调、纠纷预防等法规保障体系的建立与运作。为此,供电企业必须重视提高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完善企业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形成有效、有力的监督体系,促使企业快速、稳定地走上法制化进程的轨道。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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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电的用电检查取证之困惑
根据目前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于窃电的用电检查和处罚责任主要是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和供电企业,公安机关也承担一定的辅助责任,还可以让窃电者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由于各级政府的电力行政管理部门缺乏相应的对窃电进行检查和处罚机构,只能由供电企业自己承担着对窃电进行检查和处罚的责任。因而,现行的电力行政管理体制是有一定的缺失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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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办法》的出台对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用电安全至关重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对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办法》的出台为依法治安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它明确了电力管理部门、供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的法律责任,认真执行《办法》,对实现自身利益与社会安全稳定来说都是共赢。""《办法》制定是科学的、严谨的,更切合广西的实际区情,有重要的指导示范作用。""大家要从以人为本的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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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电力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供电单位多年来政企合一的格局已经结束,供电方和用电方之间的供求关系正逐步走向法制化的轨道,保护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供用电合同管理必须按照《电力法》等法律法规作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真正将供用电合同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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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电合同是确立供电企业与用电客户之间的电力供应与使用关系,明确具体供电人和用电人的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供用电合同也是规范和约束供电人和用电人的法律行为,满足双方供用电需求,顺利实现电能交易的重要手段。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全民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市场经济机制更加完善,广大用电客户对供电企业的营销服务和电能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强化合同法律意识,依法签订供用电合同,规范合同管理,维护合同效力,履行合同义务,有效促进电能交易,实现合同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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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供电企业都在加大反窃电力度,对震慑窃电犯罪、维护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由于电力的特殊性,窃电与销赃(使用窃取的电力)是同时完成的,根据《供用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窃电行为包括: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2.绕越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接线用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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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电合同风险防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许焕升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8,(6)
供用电合同的出现一方面保护了供电企业的利益,有效地降低了因国家立法进程滞后而给电力供应企业带来的风险。但与此同时,因为部分供电企业对供用电合同的管理不规范,又给自身带来新的风险。电网经营企业运营的主要内容就是电力销售,通过供用电合同与电力客户建立合法的供用电关系,但由于长期以来客户和企业按照合同供、用电的意识比较薄弱,使供用电合同从订立到履行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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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1,(9)
王华荣、刘锡森、刘志军在《农电管理》2001年第7期上撰文指出,“两改”给农电部门带来的新问题,一是产权混淆,管理权限不清,责任不明;二是农电工配备少,工作量大,直接影响安全用电管理;三是现行电力法律、法规滞后,不适应当前的供用电状况。面临新问题的对策,一是用合同形式界定产权及管理权,明确各自责任;二是提高农电工素质,加强农电工队伍建设;三是尽快修改电力法律、法规或出台相关规定,以适应当前农村安全用电管理需要。□“两改”带来的新问题及对策$山东省平度市电业公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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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学庆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3,(2):63-63
明晰供电企业与客户民事关系根据《电力法》规定,产权归属决定责任归属。因此,供电企业与客户供用电民事法律关系的确立,首先要明确供用电设施产权的归属,在供电企业与客户建立供用电关系前,应以法律认可的形式,明确双方的产权分界点,一般以书面合同或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予以确立。《电力法》是维护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产权的划分和安全责任的明确是电力事故民事赔偿责任的重要依据。因此,供电企业必须依据《电力法》的有关规定与客户明确产权关系及安全管理责任。但是,长期以来的习惯势力加上农电管理体制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