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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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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沪府发〔2004〕1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为了切实、有效地调控本市房地产市场,根据《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和《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预售商品房转让问题作出如下决定:一、自2004年4月26日起,预购人购买的预售商品住房应当在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进行转让,并按规定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前,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预售商品住房转让的预告登记。除商品住房外的其他商品房在未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前,预购人进行转让的,可以按规定办理预售商品房转让的预告登记。二、在2004年4月26日前已…  相似文献   

2.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由于工程时间长,交易标的有许多不确定因素,购房者所面临的风险比一般现房买卖大得多。购房者通过房屋预售合同获得的只是一种期待权,其权利的实现完全被动。  相似文献   

3.
8月15日,由中国人民银行房地产金融分析小组撰写的《2004年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正式对外公布。报告指出,当前房地产市场上的很多市场风险和交易问题都源于商品房新房的预售制度,鉴于目前经营良好的房地产商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实力,因此可以考虑取消现行的房屋预售制度,改期房销售为现房销售。此前深圳就已传出即将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而央行的报告消息一出,立刻在地产界引起了轩然大波,更有市场人士将其放大为房地产市场降温的又一次信号,被“誉为”是又一个“8·31”大限的到来。然而,建设部新闻发言人8月24日却又明确指出,国家近期内不会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虽然建设部的意见使这场争论暂时告一段落,但是不同观点的交锋仍然值得我们去思考。  相似文献   

4.
1、商品房预售的法律性质商品房预售是一种特殊的买卖行为,特殊性表现为:合同成立时商品房尚未竣工(尚不存在),而是在买卖合同约定的将来某个日期交付使用,并在约定或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商品房现售,合同成立时商品房已经竣工(已存在),双方订立合同履行各自义务后,即可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为此,一些人认为商品房预售是“房屋的期货交易”,以区别商品房现售。商品房预售的性质,目前,存在以下几种观点:(1)商品房预售是一种预约买卖行为。 合同法中,合同分为预约合同与本约合同。“预约,谓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契约之契约。其…  相似文献   

5.
一、各国商品房预售制度比较从世界各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来看,房屋预售是一个相当普遍的现象。无论是市场经济发达的美国、英国,还是周边的邻国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以及中国的香港,预售商品房和现房一样都是市场的一种选择。以美国为例,新建住宅销售中,预售所占的比率  相似文献   

6.
随着经济的发展,住房置业已成为人生的一件大事,预售商品房的出现又为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法制建设增加了新的内容。通过阐述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法律性质、合同的有效要件、合同双方的义务及合同的变更等问题,解读预售合同的效力,以帮助消费和企业提高法律意识,减少无效合同的发生,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7.
信息     
人民银行建议取消房屋预售制度中国人民银行8月15日表示,将考虑取消房屋预售制度。由人民银行房地产金融分析小组撰写的2004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称,“很多市场风险和交易问题都源于商品房新房的预售制度,目前经营良好的房地产商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实力,可以考虑取消现行的房屋预售制度,改期房销售为现房销售。”人民银行曾在2003年6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中规定,商业银行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这意味着开发商将不能收取购房者的全部预售款。不过,这一文件后来并没有得到有效执行。…  相似文献   

8.
商品房预售作为我国新房交易的主要模式之一,有利于加速开发商资金回笼、增加市场商品房供应、提高居民住房水平与城镇化水平,已成为拉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引擎。然而,预售制之下还潜藏着不可忽视的风险,近期各地不断发酵的“停贷事件”标志着预售制风险加速暴露,需要提出有效措施应对。有鉴于此,本文提出建立基于区块链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托管平台的构想,期望借助区块链技术针对性地弥补现有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漏洞。研究发现,资金托管平台一是能够以技术手段记录各监管主体的监管行为,进而明确预售资金监管权责,二是能够将资金置于公开透明的环境中,对预售资金信息进行实时披露,三是能够实现定向的“穿透式支付”,确保预售资金规范运用,最终有效化解房地产风险及其外溢风险,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9.
2010年伊始,一条南宁将试点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消息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和纷纷议论。其实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建议不时有人提出,早在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在《2004年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中就提出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建议,曾在社会上引起广泛的争论。充分的争论有利于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相似文献   

10.
《中国房地信息》2010,(3):10-10
去年12月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文件"国四条"中提出:"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完善土地招拍挂和商品房预售等制度。"今年1月出台的"国十一条"强调:"要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我们相信本次调  相似文献   

11.
今年1至6月,贵州省贵阳市房地产市场总体运行态势平稳,商品房批准预售量、商品住宅预售交易量、住宅价格继续保持不同程度的增长;二手房交易量大幅攀升,房地产二、三级市场继续保持联动发展。  相似文献   

12.
近日,包括北京、深圳、成都、浙江等省市陆续正式出台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收存商品房  相似文献   

13.
在今年的“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旧事重提,继去年8月央行的建议之后,再一次将取消商品房预售这一敏感话题摆上桌面。具体细节是,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行长白鹤祥提出关于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议案,并得到了其他32位全国人大代表联署签名,议案还列举了房地产预  相似文献   

14.
政策     
建设部:90天办不下房产证 开发商承担责任业主收房后长期拿不到房产证的问题可以彻底解决了。日前,建设部已要求,预售的商品房在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要到有关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如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企业要承担违约责任。建设部新修改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提出,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  相似文献   

15.
中国人民银行8月15日公布了《2004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其中建议,取消现行的房屋预售制度,改期房销售为现房销售。一时间,房地产界哗然一片。当月24日,建设部新闻发言人明确指出,国家近期不会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这个过程虽然不长,但房地产企业好似坐了一趟云霄飞车,骤然落入  相似文献   

16.
5月11日,贵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公布了2005年一季度贵阳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态势。数据显示,金融调控政策已开始给贵阳市房地产业降温,一季度全市房地产抵押贷款金额为13.32亿元,同比减少14.36%;其中个人预购商品房抵押贷款金额同比减少17.11%。商品住房价格过快上涨趋势得到抑制,全市商品房预售均价为每平方米2170元,比去年同期上涨10.43%,其中住宅均价每平方米1885元,同比上涨5.89%。金融调控政策作用明显2004年和2005年一季度房地产抵押情况显示,金融调控政策对贵阳市房地产市场已开始产生作用,房地产抵押贷款金额持续下降。具体情况是,2005年…  相似文献   

17.
当前住宅商品房空置率过高,仍是全国各城市的普遍现象,消化空置住宅商品房是急需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要比较好解决普通住宅商品房空置率过高,促进住宅产业发展,应改变新建住房只采取出售的唯一交易形式,而应采取普通住宅商品房以出售为主、出租为辅的住宅交易形式的新思路。 新建住宅商品以出售为主,售租结合,是房地产业、房地产市  相似文献   

18.
日前,成都市统计局公布了2005年1-10月房地产市场的统计数据,商品房销售全面回升。2005年前十个月全市商品房预售与现房销售面积为885.12万平方米,增长2.3%,其中预售面积是770.96万平方米,增长21.2%;现房短缺,供应不足,只销售114.16万平方米,下降50.3%,前三个季度销售连续下降的局面,于10月份得到扭转,实现了止跌回升,迎来一个暖冬季节。  相似文献   

19.
由于目前房企所需资金主要是靠银行贷款解决,普遍存在着自有资金不足的问题。而且,2008年政府将采取从紧的货币政策,房地产信贷规模可能总量控制压缩50%,贷款利率可能上浮10%,甚至还可能多次加息,使得银行贷款的难度加大。因此,国家不但会严格预售资金管理,还有可能取消期房预售或调整期房预售制度。  相似文献   

20.
经济信息     
《国有小企业出售登记管理办法》已出台 国家工商局近日出台《国有小企业出售登记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国有小企业采取出售形式,将企业产权转让给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企业应办理重新登记,国有小企业采取出售后私营企业的,其登记程序要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经企业申请,使用变更登记程序或者重新登记程序办理;改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分别按照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程序办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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