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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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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地理标志法律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姚坤 《中华商标》2005,(6):50-51
我国是通过《商标法》途径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的。我国《商标法》中的地理标志概念援用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即TRIPS协定)中的概念,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品质、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相似文献   

2.
地理标志与地名的正当使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标法》第十六条对地理标志所作的定义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地理标志最常见的使用方式是地名,对地理标志中地名正当使用的理解见仁见智,也是目前困扰市场主体正当合法使用地名的障碍,值得深入分析和研究。  相似文献   

3.
地理标志,从词义上讲,应该与原产地名称等同,均指表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质包括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这一点。无论是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国际条约还是从国内农业、质监、工商部门有关地理标志管理规定中,均能得出该结论。  相似文献   

4.
地理标志保护中的冲突及完善设想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一、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现状 地理标志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将地理标志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明确要求各缔约国给予保护。我国是一个传统农业国家,地大物博,历史悠久。  相似文献   

5.
一、引言 欧盟法律将地理标志定义为:某地区或某特定地方的名称,在例外的情况下,也可以是一个国家的名称;传统的地理和非地理名称也可以被用作地理标志。上述名称的使用必须和特定商品相联系,该商品有着特定的地理来源并具有可归因于其来源地的质量、声誉或者任何其他特征。  相似文献   

6.
一、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化的内容和意义地理标志作为一种受法律保护的专用标志,其所标识的产品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取决于某特定区域内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  相似文献   

7.
何京萍 《中华商标》2004,(10):13-16
地理标志是表示商品或者服务来源于某个国家、地区、区域,并且该商品的品质、信誉或者其他特征是由该产地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商品的特殊品质与其产地的水、土、气候等地理环境有紧密联系。例如绍兴黄酒、章丘大葱、景德镇陶瓷等。  相似文献   

8.
姚坤 《中华商标》2005,(9):51-51
地理标志主要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即地理名称、商品的特定质量、商品的信誉及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这四个方面的内容成为地理标志注册与保护的关键。  相似文献   

9.
地理标志与葡萄酒原产地域保护 根据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中的定义:地理标志是指原产于某一成员国领土或该领土上某个地区或某一地点的产品的鉴别标志:标志产品的质量、声誉或其它确定的特性主要决定于其原产地。很显然,地理标志属于保护工业知识产权的一个分支部分,我国也于1985年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在国际范围内来承认和保护地理标志。  相似文献   

10.
刘永 《中华商标》2023,(4):76-78
<正>我国地大物博,资源丰富,孕育出大量的地理标志。由人文因素、自然因素决定的地理标志对促进农民脱贫致富乃至乡村振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截至2022年底,我国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495个,核准地理标志商标注册7076件。地理标志过去是长在地里的“土疙瘩”,如今则变成乡村振兴的“金疙瘩”。  相似文献   

11.
王荔 《中华商标》2015,(2):49-50
地理标志(又称原产地标志)属于知识产权范畴。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国际上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以专门立法的形式进行保护,如法国通过《原产地名称保护法》;二是纳入商标法以证明商标或集团商标的形式进行保护,这种方式为大多数国家所采用。地理标志多出现于农业产品或历史文化产品。其权利只属于特定地区,可由满足一定条件的多个企业、单位在当地共同使用。由于兼有"公权"和"私权"的双重特性,地理标志品牌  相似文献   

12.
郭磊 《中华商标》2013,(7):74-77
一、地理标志的概念 原产地名称是法国法最早使用的概念,也是法国地理标志制度的核心。[1]早在1958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外交大会,曾经试图在巴黎公约和马德里协定的框架中改进地理标志的国际保护,其中签订的《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规定:“原产地名称系指某个国家、地区或地方的地理名称,用于指示某项产品来源于该地,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归因于其地理来源。”  相似文献   

13.
庄奎太 《中华商标》2007,(11):56-56
什么是地理标志?《商标法》第16条规定:"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  相似文献   

14.
张诚 《中华商标》2013,(9):17-21
正我国地大物博,自然资源丰富,具有悠久的农耕文明和深厚的饮食文化传统,许多农产品和特色食品闻名中外,在地理标志产品资源上有着先天的比较优势。地理标志是一种涉农性的知识产权,对提升区域形象,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的地理标志注册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在使用中也存在重注册轻管理、盲目追  相似文献   

15.
一个地区房价的波动可以通过时间滞后传递到其他地区,从而产生房价溢出效应。本文以我国31个省际区域2005~2014年的数据为样本,运用探索性空间数据分析(ESDA)对31个省的房价空间分布格局及演变态势进行分析。然后运用空间计量模型分析我国省际房价变动的影响因素,并从地理因素和经济因素两个方面研究房价溢出效应。研究结果表明:中国31个省域间的房价存在明显的空间相关性;地区的城市化率、城镇就业人员平均货币工资、二、三产业产值占GDP比重对房价有显著的影响,房价存在显著的空间溢出效应,经济距离对地区房价影响比地理距离的影响更显著。  相似文献   

16.
本文运用国际经贸地理、世界经济地理及区域经济地理学等学科的知识,以东北亚地区特定地理空间为背景,探讨其经济合作的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17.
冯涛 《中华商标》2010,(9):45-48
一、我国地理标志在农业产业化中的利用现状 从各国地理标志的运用实践来看,地理标志主要是用于特色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人文历史悠久,地理资源丰富。地理环境和气候环境的多样性,决定了有特色品质的农产品、食品的丰富性。对优质、特色农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保护,是充分利用国际规则的客观需要,  相似文献   

18.
一、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现状当前我国地理标志立法保护模式混杂,商标法制度、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制度三者并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农业部(简称以下农业部)均是我国地理标志行政管理主体。国家工商总局依据2001年第二次修订的《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2002)、《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行使对地理标志的管理权,并于2007年发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正式对外公布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中国地理标志(GI)"[1]。国家质检总局在1999年就发布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并先后制定了《原产地域产品通用  相似文献   

19.
环渤海地区已成为国际上最具经济活力和发展潜力的区域之一,形成了以北京、天津为核心的京津冀经济带和包括辽东半岛、山东半岛的环渤海经济圈。该地区是我国第三大经济发展区和石化产品主要消费市场。  相似文献   

20.
地理标志是能给产品带来附加价值的商业标记,目前已成为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重要议题之一。地理标志大多涉及农产品,其资源在我国十分丰富。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民收入增加具有重要意义。尽管我国的《商标法》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中都有保护地理标志的法律规定。但涉及地理标志行业协会的规定尚付阙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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