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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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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邓映翎前不久在中国上市公司成果博览会"上市公司资产重组辨析"专题研讨会上指出,中国证监会支持上市公司进行实质性资产重组,推进资产重组从协议收购向要约收购发展,今后将一律不豁免企业全面要约收购,同时探索上市公司的退出途径,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  相似文献   

2.
7月11日证监会就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下称《重组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称《收购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规定,将对不构成借壳上市的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取消审批,取消要约收购事前审批及两项要约收购豁免情形的审批,同时完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市场化定价机制。证监会修订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管理办法,进一步简化了相应的审批流程,让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从审批制逐渐发展成为市场化运作制,这也是为实现中国IPO从审批制到注册制而进行的一个前奏。  相似文献   

3.
如果说山东证券市场前几年出现的兰陵陈香资产置换、鲁能泰山强强联合、清华同方鲁颖电子吸收合并等名震全国的经典重组案例是山东省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一场场热身赛的话,那么2000年山东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可以说是驶上了又一个快车道:股权划转、协议收购、二级市场收购、吸收合并、战略性并购、资产置换、资产剥离、租赁、托管等各种模式的并购重组高潮迭起、异彩纷呈。到目前为止,2000年山东省总共有近20家上市公司实施了方式不同的重组。其中,  相似文献   

4.
要约收购是上市公司收购的一种重要方式,理论上具有公司外部治理功能。但是,在我国上市公司实践中,要约收购基本失去该功能。本文对2003年6月到2005年6月我国资本市场发生的10起要约收购案例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揭示了我国上市公司要约收购在收购目的、收购定价和收购结果等方面存在的明显的特殊性,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探讨了要约收购理论和实践悖论产生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5.
11月21日,中国证监会日前批准了法国赛博(SEB)公司并购苏泊尔部分要约收购。至此,备受各界瞩目、一波三折的苏泊尔并购案,顺利完成协议股权转让、定向增发和要约收购批复三大步骤。业内人士认为,这是国际产业资本改变我国家电业市场格局的一个重要标志。[编者按]  相似文献   

6.
朱子 《产权导刊》2006,(9):60-60
从国外成熟资本市场情况看,上市公司收购兼并的交易金额远远超过通过证券市场的融资额。在证券市场全流通的背景下,并购行为将如何遵守游戏规则?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给出了明确答案。  相似文献   

7.
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市场机制的完善推动上市公司购并活动进一步活跃,本文分三个部分对这一问题进行初步研究。第一部分探讨了全流通期上市公司收购主要方式,包括举牌收购、要约收购、间接收购、管理层收购等等。第二部分分析了全流通时期上市公司收购的主要特点,包括支付手段将更加灵活多样、溢价收购将成主流、要约收购更加可行、外资并购、战略并购成为热点等。第三部分建议完善有关政策规定,推动上市公司收购积极稳妥发展。建议加强对反收购措施的监管、强化并购过程中的信息披露监管、建立对外资并购的跨部门协调监管机制等。  相似文献   

8.
上市公司并购活动历来是我国证券市场最活跃的部分.作为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的有效手段,它一直为市场各方所关注.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对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大力鼓励上市公司并购市场的发展,充分发挥收购活动在证券市场的功能,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记者近日走访了有关业内人士,他们一致认为,这个管理办法一旦实施,有可能开创我国证券市场收购、兼并活动的新纪元.  相似文献   

9.
去年以来,上市公司重组公告纷至沓来,令投资者眼花缭乱.但面对形形色色的重组,始终处于信息劣势的中小投资者难辨真伪.受一系列重组公告影响,一些绩差股、ST股纷纷走强,市场投机风气盛行.为此,中国证监会就上市公司资产重组问题特别强调,支持实质性重组,严惩虚假恶意重组.  相似文献   

10.
卞进  潘光明 《开放潮》2002,(10):75-76
历经三年多的时间,经过各方反复研究,2002年9月28日,《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及与之配套的《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终于正式出台,并将于 200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在证券市场里,并购重组是最能体现其市场效率和最具有创新活力的一环。《收购管理办法》的正式颁布,为规范并购重组行为构建了法律制度框架,必将为上市公司新一轮并购活动的规范展开提供广阔的舞台。  相似文献   

11.
在我国证券市场上,资产重组是有关兼并、收购、托管、资产置换、买壳借壳等多种经济行为的总称。典型的资产重组方式为净资产置换,它不仅涉及公司资产重组,还有债务重组。1998年后,随着民营企业介入,我国的资产重组逐步跨越“资产范围”,不少上市公司发生了控股权变化。但这种控股权变化如果没有实质性的资产注入或剥离不良资产,仅仅是为了保住“壳”资源,取得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地位,那样,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经营业绩等就起不到应有作用。从福建省实际看,闽闽东、阎福发、中福实业三家公司的典型资产重组,由于重组的方式、…  相似文献   

12.
我国的并购重组出现在80年代中期,而第一例纯市场意义的上市公司并购案例则是1993年10月深圳宝安收购上海延中事件。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上市公司重组可谓愈演愈烈,一浪高过一浪。进入90年代,随着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重组已成为深化国企改革,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产,调整经济和产业结构的最重要手段,由于早期中国证券市场实行国有股,法人股和流通股分割的市场制度,致使上市公司重组大多发生在少数几家股份全流通的上市公司中,1993年9月,深宝安收购上海延中成为新中国第一例市场收购案,当年还发季了“万申”事件,“天飞”事件。1994年4月,“恒棱”事件又写下了新中国证券市场重组史上两个第一的记录,即第一例国有股转让,第一例完整 意义上的买壳上市。与“恒棱”事件同期发生的还有“康凤”事件,这两个案例第一次从实践上打破了国有股,法人股不能流通的认识误区,为以后一系列重组案开辟了道路,提供了经验,成为相当一部分受额度控制不能上市的企业,通过收购国有股,法人股间接上市的一条可行思路,在此之后,国有股,法人股转让的控股权转移重组,已逐步成为控股权重组的主流模式。1994年9月证监会以连续三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作为上市公司配股的基本条件,而《公司法》则规定连续三年亏损的公司将被取消上市资格,这使得大批绩差公司不但失去了配股再融资的资格还面临被摘牌的危险。“保配保壳”成了控股股东和地方政府的一个难题。1996年上海市政府明确提出要改造上市公司,并在市经委下成立了“重组办”,列出了一批“壳”公司名单,97年众城实业,联合实业,钢运股份国有股,法人股的场外转让就是市政府推进上市公司重组政策的具体体现。97年下半年,一批上市公司重组更将国有股转让和无偿划拨与上市公司的资产彻底置换结合在一起,直接借资产重组实现优质资产间接上市,将地方政府参与下的行政性重组推向了极至。97年底“十五大”提出“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等一系列政策之后,一批因受政策限制而被长期排除在证券市场之外的民营企业开始了以买“壳”方式间接上市的尝试。98年买壳上市的民营企业共15家,99年达到了27家,占当年股权转让案例的20%,除收购上市公司外,规模小的民营高科技企业也成为上市公司收购的主要目标,99年几乎70%以上市公司为收购主体的并购重组案与民营企业有关,民营科技型企业民成为重组浪潮中的主力,并创造了一些颇具实践与创新意义的运作模式,98年5月,龙头股份等五家纺织类上市公司“集体婚礼式”的重组,又将增发新股与上市公司重组结合在一起,此后又陆续出现了清华同方与鲁颖电子的吸收合并,申能股份国有股回购等一系列重组运作模式的创新,可以说,到了99年,许多成熟资本市场上的重组模式已被移植到了中国证券市场上来,多种重组模式的涌现使得我国证券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结构调整功能得到了进一步挖掘和发挥。  相似文献   

13.
杨华 《产权导刊》2002,(11):47-49
经过三年多的反复讨论修改和征求各方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终于出台了.这是监管机构和市场各方参与者共同实践和努力的结果,应该说,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收购办法>的出台,对于今后市场上并购重组的发展与规范至关重要,将确立我国证券市场未来并购重组运作和监管的全新模式,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4.
近10年来我过频频发生规模较大的资产重组和并购活动,旨在推动产业重组和结构调整。上市公司急需根据新环境,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的战略,并通过并购实现自身扩张,因此战略性并购应该成为目前企业并购的主流。由于第二产权改革的深化将继续成为经济改革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外资并购,管理者收购、民营资本并购等等都可能在下一轮的产权变革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相似文献   

15.
正2014年10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决定》,此次并购重组新规大幅取消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审批,成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要求,适应当前国民经济"转方式、调结构"战略调整的重要举措。早在2013年1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就联合12个部委下发了《关于加  相似文献   

16.
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伊始,就揭开了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序幕。资产重组活动对于提升我国上市公司的质量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功能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尽管资产重组问题有着如此广泛的理论意义,但也不可避免有一些虚假重组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侵害了中小股东利益,造成了股市的大量泡沫。因此,当资产重组如火如荼的在我国证券市场中上演的同时,[第一段]  相似文献   

17.
《中国科技产业》2006,(9):77-78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办法》)主要规范的是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收购活动及相关权益变动活动的信息披露行为,着重对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和间接收购予以规范。将现行的《收购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合二为一,将持股5%以上视为收购的预警点,持股20%以上须作详式信息披露,30%以上须采取要约方式或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其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相似文献   

18.
周彦霖  高磊 《新财经》2003,(8):86-88
近日,要约收购第一实践者南钢股份(600282)以零预受结局,其身后留下了褒贬不一的众多评说。形式重于内容,还是内容重于形式,要约收购是否真正推动了中国并购市场的发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已经为要约收购提供了可以成长的土壤,接下来要做的就是不断使其得到实践、完善和发展。 作为上市公司收购的一种制度安排,要约收购包含部分主动性要约与全面强制性要约两种主要类型。  相似文献   

19.
2014年10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决定》,此次并购重组新规大幅取消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审批,成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要求,适应当前国民经济“转方式、调结构”战略调整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20.
杨益 《西部论丛》2003,(9):55-56
2003年4月9日,我国上市公司要约收购取得了实质性突破,南钢股份发布公告显示,在未获得证监会豁免的情况下,将受让南钢股份70.95%股权的南钢联合公司,由于受让股份超过南钢股份已发行总股本的30%,依法已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向南钢股份法人股和流通股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要约收购(tender offer或takeover bid),是指要约人为获得或加强对目标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所采取的通过在证券集中交易市场外向该公司相关证券持有人公开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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