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大经贸》2000,(11)
12.外商独资企业进口自用车辆,如何办理解除监管手续?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署监-[1992]1099号)第十八条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的机动车辆监管年限为六年。对超过海关监管年限的减免税货物,企业可向海关提出解除监管申请,海关办理解除监管手续,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由其凭以向交通管理机关缴销原黑色车牌,办理过户手续和申领新的行车牌照。至于企业倒闭后的海关监管车辆,属于外商个人的,海关应责令进口人将车辆退运,属于原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的,可允许凭进口许可证办理进口手续或直接办理退运手续。  相似文献   

2.
热线     
《中国海关》2006,(8):59-59
我公司现有一批进口货物在装载运输过程中因故短装,拟向海关申请修改进口货物报关单,请问应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43号)的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确有如下正当理由的,可以向原接受申报的海关申请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相似文献   

3.
常见问题1减免税货物在国内法人间转让并办理解除监管手续的,不必全都计算折旧、补缴税款。《办法》关于减免税货物的转让,重点规范了以下几种情形:1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减免税申请人将进口减免税货物转让给进口同一货物享受同等减免税优惠待遇的其他单位。  相似文献   

4.
一、关于前置审批一般来讲,除了法律规定不能抵押的财产外,抵押人拥有的所有财产都可以进行抵押。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对于一般的财产,只要所有权明确,符合抵押登记的规定,就可予以登记。但有些财产的抵押,则要提供有关部门的批件。对此,有关法律法规已作了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转让或更换标志"。企业以海关监管货物作抵押,应当到海关办理审批手续。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以减免税进口尚在监管的货物作抵押,也应经过…  相似文献   

5.
企业管理及检验检疫什么是报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253号令)第二条规定,报关单位,是指按照本规定在海关备案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申请备案应具备什么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253号令)第四条第一款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申请备案的,应当取得市场主体资格 其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备案的,还应当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相似文献   

6.
刘浩宇 《中国海关》2005,(10):30-31
2004年12月.华夏科宝音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宝公司)凭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确认书》向某海关申请办理了进口光盘生产线的特定减免税证明。2005年1月,科宝公司持海关出具的《进出口货物枉免税证明》,从某海关免税进口日产多功能DVD光盘生产线一条及附随往备,总价值折合人民币约450万元。  相似文献   

7.
Q什么是减免税年报?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减免税申请人应当于每年6月30日(含当日)以前向主管海关提交《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减免税年报"),报告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Q如何完成减免税年报的申报?A:线上系统申报。减免税申请人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的"减免税后续"功能模块提交年报,在海关备案的减免税货物进口企业也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报关信息"模块进行申报。  相似文献   

8.
<正> 第一条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外贸法》)第九条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第二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本办法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的报关验放手续。第三条商务部是全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的主管部门。  相似文献   

9.
娄忠 《新商务》2004,(8):44-44
海关减免税政策,亦称为国家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系指国家给予“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进口货物特定减免税待遇。该政策实施已有二十余年。自1998年1月1日起,国家对进口设备税收政策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主要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范围内,对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的外商投资和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相似文献   

10.
《大经贸》2008,(5):65-6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13货物集中申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69号)已于2008年1月4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月24日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据介绍,该《办法》是为了便利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办理申报手续,提高进出口货物通关效率,规范对进出口货物的申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而制定的。不久前,海关总署有关人士就《办法》进行了解读。  相似文献   

11.
信息集锦     
走私处罚有新规定 目前,有关部门对当前走私贩私行为的处罚作出如下规定: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走私贩私活动中,对经销国家配额管理的进口商品或者购买国家配额管理的进口商品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查验其有关手续或者证明。其中,汽车、摩托车应具备《货物进口证明书》或者《没收走私车、摩托车证明书》和缉私没收车辆定点销售单位的发货票;其他商品应具备进口手续、合法经销单位的发  相似文献   

12.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保税物流中心及出口加工区功能拓展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45号)。《通知》规定,境内货物进入保税物流中心的,视同出口,实行出口退(免)税政策;保税物流中心内货物进入境内,视同进口,依据货物的实际状态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相似文献   

13.
海关总署近日发布2005年第43号公告,就办理海关减免税备案、审批手续的有关事项作出规定,自2005年10月1日起执行。  相似文献   

14.
海关对报关单位(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的注册登记管理主要有:报关单位报关身份是否得到海关确认或许可,有关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营行为是否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等。这些内容是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根据《海关法》对企业进出口行为进行监管的基础性业务,与进出口货物监管紧密相联,贯穿于海关管理的全过程。海关通过对报关单位的资格管理和行为规范,  相似文献   

15.
热线     
《中国海关》2005,(7):42-43
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管理条例》规定,进口属于自由进口的货物,不受限制,但国家为了能及时检测此类货物进出口的实际情况,以利于进行宏观调控,保护民族经济利益,对部分属于自由进口的货物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127号令,以下简称《规定》),与原来的规定相比,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及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临时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等,在注册登记的条件、程序、期限、内容上都作了重大调整。  相似文献   

17.
案情回放 近日,某公司从江苏某口岸报检进口一批未梳的含脂剪羊毛。未梳含脂剪羊毛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以下简称《动植物检疫法》)规定的动植物检疫范围货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规定的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应当在入境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并在检验检疫指定的企业加工。  相似文献   

18.
《对外经贸财会》2009,(7):28-28
出口企业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30日内或者未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代理出口在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30日内,必须到所在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纳入出口退税管理。  相似文献   

19.
保税货物监管进出境货物是国家赋予海关的职责之一。根据法律规定、贸易惯例及海关监管实践,可以将海关监管货物划分为一般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减免税货物,暂时进出口货物,过境、转运、通运货物,以及其他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出境货物六大类(如表1所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保税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  相似文献   

20.
<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广东、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执行问題,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请享受减免税办理的问题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符合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定期减免税的.可在企业正式投产后,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请确认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就企业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凡符合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条件,可以享受定期减免税的,应发文确认该企业可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资格。企业实际获利年度并开始享受定期减免税时,主管税务机关应就企业报送的有关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兼营生产性和非生产性业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