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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经贸》2000,(11)
12.外商独资企业进口自用车辆,如何办理解除监管手续?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署监-[1992]1099号)第十八条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的机动车辆监管年限为六年。对超过海关监管年限的减免税货物,企业可向海关提出解除监管申请,海关办理解除监管手续,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由其凭以向交通管理机关缴销原黑色车牌,办理过户手续和申领新的行车牌照。至于企业倒闭后的海关监管车辆,属于外商个人的,海关应责令进口人将车辆退运,属于原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的,可允许凭进口许可证办理进口手续或直接办理退运手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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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前置审批一般来讲,除了法律规定不能抵押的财产外,抵押人拥有的所有财产都可以进行抵押。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对于一般的财产,只要所有权明确,符合抵押登记的规定,就可予以登记。但有些财产的抵押,则要提供有关部门的批件。对此,有关法律法规已作了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转让或更换标志"。企业以海关监管货物作抵押,应当到海关办理审批手续。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以减免税进口尚在监管的货物作抵押,也应经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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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华夏科宝音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宝公司)凭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确认书》向某海关申请办理了进口光盘生产线的特定减免税证明。2005年1月,科宝公司持海关出具的《进出口货物枉免税证明》,从某海关免税进口日产多功能DVD光盘生产线一条及附随往备,总价值折合人民币约450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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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什么是减免税年报?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减免税申请人应当于每年6月30日(含当日)以前向主管海关提交《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减免税年报"),报告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Q如何完成减免税年报的申报?A:线上系统申报。减免税申请人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的"减免税后续"功能模块提交年报,在海关备案的减免税货物进口企业也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报关信息"模块进行申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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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减免税政策,亦称为国家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系指国家给予“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进口货物特定减免税待遇。该政策实施已有二十余年。自1998年1月1日起,国家对进口设备税收政策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主要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范围内,对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的外商投资和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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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近日发布2005年第43号公告,就办理海关减免税备案、审批手续的有关事项作出规定,自2005年10月1日起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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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对报关单位(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的注册登记管理主要有:报关单位报关身份是否得到海关确认或许可,有关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营行为是否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等。这些内容是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根据《海关法》对企业进出口行为进行监管的基础性业务,与进出口货物监管紧密相联,贯穿于海关管理的全过程。海关通过对报关单位的资格管理和行为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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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127号令,以下简称《规定》),与原来的规定相比,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及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临时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等,在注册登记的条件、程序、期限、内容上都作了重大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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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放
近日,某公司从江苏某口岸报检进口一批未梳的含脂剪羊毛。未梳含脂剪羊毛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以下简称《动植物检疫法》)规定的动植物检疫范围货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规定的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应当在入境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并在检验检疫指定的企业加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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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货物监管进出境货物是国家赋予海关的职责之一。根据法律规定、贸易惯例及海关监管实践,可以将海关监管货物划分为一般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减免税货物,暂时进出口货物,过境、转运、通运货物,以及其他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出境货物六大类(如表1所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保税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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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财会》2001,(1)
<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广东、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执行问題,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请享受减免税办理的问题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符合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定期减免税的.可在企业正式投产后,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请确认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就企业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凡符合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条件,可以享受定期减免税的,应发文确认该企业可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资格。企业实际获利年度并开始享受定期减免税时,主管税务机关应就企业报送的有关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兼营生产性和非生产性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