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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什么是减免税年报?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减免税申请人应当于每年6月30日(含当日)以前向主管海关提交《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减免税年报"),报告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Q如何完成减免税年报的申报?A:线上系统申报。减免税申请人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的"减免税后续"功能模块提交年报,在海关备案的减免税货物进口企业也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报关信息"模块进行申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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