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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赖翔宇  曾璋勇 《消费导刊》2009,(22):125-125
从理论上界定侵权行为并在立法上将其一般条款化,关系到侵权法乃至整个民法典的立法体系问题。在侵权行为日益增多、维权意识逐步增强的现代社会,必须真正从行为意义上界定侵权行为,并对侵权行为规定不同的法律后果。本文拟从侵权行为的概念界定及其一般条款化研究入手,探讨侵权法如何实现对民事权利的全面保护和救济。  相似文献   

2.
胡文进 《商业科技》2011,(19):98-99
共同侵权行为是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的形式而存在的。共同侵权行为也称共同加害行为、共同致人损害,指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过错或者虽然没有共同的过错但是行为共同导致了同一损害的发生,而侵害他人权利或利益,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各国的立法上都有其相应的规定。同时关于其本质争议较大,本文在对各种观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认为折中说较为合理。  相似文献   

3.
共同侵权行为是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的形式而存在的。共同侵权行为也称共同加害行为、共同致人损害,指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过错或者虽然没有共同的过错但是行为共同导致了同一损害的发生,而侵害他人权利或利益,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各国的立法上都有其相应的规定。同时关于其本质争议较大,本文在对各种观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认为折中说较为合理。  相似文献   

4.
<正> 无过错原则是当代世界民法学的基本原则之一。随着现代科技的进步,民法立法的发展,“无过错责任原则”在美国侵权行为法中的地位日趋提高,突出表现在其适用范围不断扩大,并在某些领域(如产品责任法)的适用反映出现代立法的大趋势。有鉴于此,本文拟就美国侵权法中的“无过错责任”作一粗浅分析。  相似文献   

5.
目前的法学界没有明确提出商事侵权行为这个概念.但是.商事侵权行为由于具有其自身特点,如果不将其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相区别,将不利于被侵犯的商事权利的保护。文章从商事主体具有营利性的特点出发,分析了商事侵权行为所应当保护的客体——商事人身权的内涵和外延,最终提出了商事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相似文献   

6.
论网络消费中的国际私法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益灯  谭泽林 《消费经济》2004,20(6):44-46,49
网络时代的日新月异和网上消费的日益普及,给消费者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但传统的国际私法规则仍然可适用于网络消费领域,即网络消费合同和网络消费侵权领域。网络消费合同适用有限制的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和特征性履行原则。网络消费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法院地法和侵权行为卣体法。各国立法与实践正不断发展和完善网络消费的法律适用规则,保护当事人的正当利益预期.促进国际消费者保护统一进程。  相似文献   

7.
杜跃东 《商场现代化》2005,(8X):195-196
新商标法确认反向假冒商标行为为侵权行为,弥补了原商标立法上的一个重要缺憾,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尤其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际市场的接轨,具有重要和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当前,我国电子商务侵权案件屡见不鲜,给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和谐发展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显而易见,只有不断完善电子商务侵权的立法,明确归责原则,才能了更好的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本文首先分析我国传统商业领域侵权行为的现状,在此基础之上,探究我国电子商务领域中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以期对我国电子商务侵权的立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9.
以商标的不同功能受到损害为标准,商标侵权行为可以划分为混淆型商标侵权行为、淡化型商标侵权行为、吞噬型商标侵权行为和处分型商标侵权行为。我国现行商标法对于商标侵权行为采取单一的认定标准,未能体现不同类型商标侵权行为的特点和差异,不具有合理性,需要进一步修改与完善。  相似文献   

10.
樊英 《消费导刊》2013,(3):176-176,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是国家首部针对旅游业的立法,2013年10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除总则、法律责任和附则外,分别对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监督管理、旅游纠纷的处理等内容作了规定。它采用综合立法模式,以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为立法宗旨,实现了旅游规划入法,同时立法整治旅游行业痼疾,具有鲜明的特点。  相似文献   

11.
在私法公法化的背景下,民事立法者在建构市场交易机制时,有时也会考虑到自治条件的不足,从而引进国家行政管制甚或刑事制裁,以加速自治条件的完善。对于我国《侵权责任法》中要不要引入惩罚性赔偿之规定学界一直存在较大争议,因为此种主张违背民事责任补偿性赔偿的基本定位而被贴上“民法刑法化”的标签。以“民刑责任关系”来审视惩罚性赔偿的立法取舍,惩罚性赔偿的存在和发展是《侵权责任法》在民法社会化思潮冲击下的功能修正。是公私法日渐交融趋势下的立法回应,无论在“民刑责任关系”的协调方面,还是社会的现实基础方面,都具有正当性依据。  相似文献   

12.
孟旭 《商业研究》2011,(4):129-134
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是确定行为人的侵权民事责任的依据和标准,也是贯穿于整个侵权责任法并对各个侵权法规范起着统帅作用的立法指导方针。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所要解决的是侵权责任的伦理和正义性基础问题,"三元论"归责原则因具备内在逻辑联系和层次性而较之其它归责原则说更具有合理性。我国新颁行的侵权责任法采用二元归责体系,即归责原则由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构成,归责原则应采用以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为基础,以公平责任原则为补充的归责原则体系。  相似文献   

13.
《侵权责任法》第55条不仅将患者知情同意权确立为一项独立性的权利,而且明确了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标志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保护由宣示步入实践。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是一项独立的侵权行为,作为其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和过错均有别于普通的医疗损害,需要予以明确和甄别,以恰当地确定其损害赔偿范围,明确医务人员特定情形下告知义务的免除,统一、平等地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4.
销售者的产品责任归责原则辨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侵权责任法》关于销售者的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的规定既不是无过错责任,也不是过错责任,更不是无过错责任与过错责任的结合。过错责任原则符合产品责任制度的发展趋势,应该成为销售者的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的理性选择。但只有修改相关立法,销售者的产品责任归责原则才能得以明确。  相似文献   

15.
On August 30 2007, after more than a decade of legislative efforts,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NPC), China's top legislature, completed its third official reading of the draft Anti-monopoly Law (AML) and formally adopted it as thecountry's first comprehensive competition law. The Anti-monopoly Law will become effective on 1 August 2008, to guard against monopolistic conduct, safeguard competition, improve economic efficiency, protect public and consumer interests, and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After 13 years of debate, the final adoption of the AML marks an important step toward an effective competition regime in China's move toward a market economy. This article introduces the history of China's Anti-monopoly Law, summarizes some of its key provisions, highlights some of the major improvements on the June 2007 draft, and discusses the major implications for foreign companies doing business in China.  相似文献   

16.
袁境欣 《北方经贸》2011,(10):49-50
我国目前对于自然保护区的立法级别较低,制定《自然保护区法》势在必行。在《自然保护区法》中,应当大量引入公众参与与监督制度,组织志愿者来加入保护自然保护区的工作,这样更加有利于对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保护。  相似文献   

17.
我国会展业近30年的粗放发展已经与外部社会环境和法治进步形成了某种风险反差,而长期以来业内对风险的模糊意识和无所作为也不断侵蚀着行业发展的可持续性。例如,《侵权责任法》上产品责任是商业展会的一项集中风险,它蕴藏在各种展品之中。我国相关法律条文及判例已彰显展会组织者需为此担责的指向。其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3条更载明展会组织者为此承担"无过错责任"。1[1]这符合"消费者特别保护"的国际潮流、客观上也使展会组织者风险陡然高企。更为重要的是:这将倒逼我国会展业由外延发展向内涵发展的模式转型,是行业走向成熟的客观必然。  相似文献   

18.
通过认真分析《中化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与现行检验检疫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提出了该法施行后对检验检疫部门影响较大的两个方面。也希望在今后重新修订《邮政法实施条例》时检验检疫部门能够提请国务院法制办对其中的立法缝隙予以细化并做出必要的立法填充,使其可以与检验检疫部门的法规规章做到有机衔接。  相似文献   

19.
海峡两岸保护消费者法律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大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台湾地区的“消费者保护法”均制定于20世纪90年代,在消费者保护法的立法定位、调整对象、立法技术、具体保护措施和手段等方面都有着通性与共识。由于大陆与台湾在经济发展水平、立法习惯、市场成熟度、法制基础等方面有所不同,故大陆和台湾对消费者法律保护的程度也不同。  相似文献   

20.
叶姗 《财贸研究》2011,22(4):149-156
及时救治受害人是突发事件处置中最重要的措施,因此,充足的救治费用保障至为关键。突发事件可能没有侵权行为人、其他法定责任人或相关主体缺乏即时赔付的责任能力,而受害人也可能欠缺自行给付救治费用的能力,由公立医院垫付救治费用则于理不合,这些都是财政垫付救治费用的客观理由。垫付责任已被《侵权责任法》确立为一种侵权责任,而财政垫付则有别于传统的财政支出行为,财政垫付责任可以视为财政支出行为与侵权责任发生的竞合。财政垫付将有力促进突发事件造成损害的填平,理论上属于社会救助体系中专项救助的范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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