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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陈红 《商》2014,(37):249-250
关于违约金性质的争论长久存在,理论界的争鸣会直接影响到实务界的实践,因此应当明确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的性质。违约金在理论上有惩罚性违约金和赔偿性违约金两种性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自由约定违约金的性质,惩罚性的和赔偿性的均可。约定的违约金究竟是何性质应根据当事人的主观目的,依据其自由合意是以确保主债务之履行为目的还是以免除对于损害赔偿额的证明为目的而定。关于惩罚性违约金调整数额的标准笔者认为应以合同标的额的一倍为上限,赔偿性违约金的数额调整标准适用《合同法司法解释二》中的规定。  相似文献   

2.
张铣 《商业时代》2012,(4):109-111
合同履行期限附条件常见于实务中,它有别于当事人对履行期限完全未作约定的情形,也区别于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的合同。我国《合同法》对此并未予以规定,而司法实务中以"一刀切"的方式套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处理方式过于恣意和武断,是对当事人契约自由的不当干预。基于此,本文尝试构建一套能充分尊重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履行期限附条件新的处理规则。  相似文献   

3.
《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激发了合同关系当事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但《合同法》在促进交易的同时,其所秉持的合同自由,随着现代社会交易关系的复杂化,只要当事人的不谨慎或者心存恶意,双重买卖情况的发生对合同效力发生影响,因此当事人需要正确判断合同的效力,从而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4.
原《涉外经济合同法》废除之后,所有的涉外经济合同都要全面使用新合同法的规定。而新合同法作为规范所有合同的一部基本法律,不可能针对涉外经济合同的特殊性作出过细的规定。新合同法通过以下途径合理地解决了涉外经济合同的适用问题:一方面针对涉外合同作出了几条专门规定,另一方面,在遵循契约自由和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础之上,把对涉外经济合同特殊性的考虑留给当事人自己约定或留给其他法律、法规作出限制性规定。具体来讲,在实践中,涉外经济合同适用新合同法应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5.
张宇 《致富时代》2011,(2):214-214
情势变更原则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原则,但遗憾的是我国的《合同法》中并未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作为与合同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一脉相承的合同法原则,情势变更原则有着重要的作用,但其与不可抗力、商业风险存在着较大的区别。因此,在我国民事法律中增加情势变更原则,也是我国现实的需要。完善我国《合同法》中情势变更原则的立法,对倡导当事人公平、诚信交易,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有着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6.
我国《合同法》中明确地规定了合同的附随义务,即: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和保密等义务。其设立的目的在于促进合同的主给付义务,维护当事人合法的人身或财产权益。  相似文献   

7.
白晓秋 《北方经贸》2009,(8):139-139,F0003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该条款肯定了违约金作为一种违约责任形式的重要性,同时比较细致地规定了具体承担违约金责任时遵循的原则。违约金的约定是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对于合同履行风险的防范以及发生风险后的救济,关系到合同当事人利益的保护、合同的正常秩序以及法律正义的实现和交易安全。  相似文献   

8.
今年三月二十一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是发展我国对外经济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它必将积极地促进我国对外经济关系的发展,对扩大我进出口贸易产生深远的影响。《涉外经济合同法》主要规定了它的适用范围、订立合同的原则和形式,规定了合同的履行、转让以及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对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责任也作了具体规定。该法虽然参照了一九八一年颁布的《经济合同法》的原则制订的,但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又有不  相似文献   

9.
韩悦 《商》2014,(44):219-220
违约金是一种承担合同责任的方式,我国《合同法》114条规定了违约金的一般规则,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我们国家的违约金的性质。学界对于我国的违约金属予什么性质主要的争论点集中在惩罚性还是赔偿性上。本文通过对违约金的性质进行分析,认为违约金应当是惩罚性多余补偿性。一方面是因为合同法中已经明确规定了一方对男一方造成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即已经有明确的对于补偿的规定,如此若再把违约金作为一种补偿的手段,未免多此一举;另一方面,只有承认违约金具有惩罚性,才能解释违约金过高可以请求法院调整的逻辑,因为补偿性就是填平损失,既然仅仅是填平损失,那就不存在过高的违约金。另外,我国从古代开始就有惩罚性违约金的相关实践,因此,无论是从违约金在我国的发源方式和历史实践,还是从违约金所起到的保障合同履行的作用和过高违约金可以调整的逻辑推理来看,均应该认定为我国的违约金是惩罚性的而非赔偿性的。并且,惩罚性违约金有利于促进舍同的履行,也有利于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只有当违约金金额达到一定的高度。一旦违约所付出的代价会远远高于所获得的利益时,才可以促使合同双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实现合同的目的。  相似文献   

10.
徐大伟 《商》2013,(12):215-215
本文以对《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解读为切入点,分析违约金的种类及其法律适用及违约金过高的标准,得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应该将惩罚性违约金纳入调整范围的结论。此外,提出了违约金过高的标准宜采浮动标准而非固定标准的建议。  相似文献   

11.
在涉外合同中,我方当事人一般可与对方协商以《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或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为准据法。而如果选择我国合同法或对方当事人所属国法律,则必须慎重考虑。特殊情况下,我们不应该坚持订立法律选择条款。  相似文献   

12.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根据诚信原则所产生的制度,是我国《合同法》中规定合同履行的一项重要制度.同时履行抗辩权对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维护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的权利有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探讨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适用.  相似文献   

13.
周辉 《商场现代化》2010,(22):118-118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过错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负有的先合同义务,导致合同不成立;或者合同虽然成立,但不符合法定的生效条件而被确认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发展,为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维护市场经济交易安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合同签约的效益和经济的安全运行,我国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4.
叶小燕 《中国市场》2010,(32):42-43
在涉外经济贸易合同中,我方当事人一般可与对方协商以《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或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为准据法。而如果选择我国合同法或对方当事人所属国法律,则必须慎重考虑。特殊情况下,我们不应该坚持订立法律选择条款。  相似文献   

15.
刘嬿妮 《华商》2008,(3):178-178
我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了约金制度,但是这一规定比较简单。虽然而后出台的《<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对违约金过高做出了判断标准,但诸如违约金具体如何适用与调整,调整时的如何更为合理等重要问题仍未有规定,给司法实践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相似文献   

16.
合同经当事人行使法定解除权后的赔偿事宜,在理论界、实务界均有不同观点。现阶段,理论界主要存在选择主义和两立主义的模式。我国《合同法》确立了以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救济原则。《合同法》虽然规定了法定解除与损害赔偿并存的原则,但是过于笼统,亟待完善。  相似文献   

17.
由于高度移植印度《合同法》,孟加拉《合同法》在效力方面的规定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合同立法原则有不少不同之处,尤其是对于要约和承诺的生效原则、未成年人签署合同的效力问题,均有实质差异。同时,对于条件合同和无效合同,孟加拉《合同法》虽然和我国一样秉承意思自治原则为主导,但对于所附条件的形式和实质内容以及合同无效之规定却颇有迥异。  相似文献   

18.
在当代各国的合同法和买卖法中,对于如何确定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即采取过错责任原则抑或无过铅责任原则,是一个重大问题。这个问题之所以重要,在于它不仅是理论问题,而且是直接关系到在具体事件中评判标准的实际问题。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为涉外经济合同的成立、履行、违约责任等一系列问题提供了我国的法律准则。另外,我国已成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该公约今年1月1日开始生效。因此。  相似文献   

19.
缔约过失责任是对处在缔约过程中的双方当事人信赖利益的保护,是诚实信用原则在缔约过程中的适用。我国《合同法》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完善了我国的合同责任制度。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赔偿责任,是缔约一方当事人对他方信赖利益损失的赔偿,但只有在符合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时,缔约当事人才能承担缔约过失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20.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反映合同普遍规律、反映立法者基本理念、体现合同法的总的指导思想、贯穿整个合同法的原则。这些原则是立法机关制定合同法、裁判机关处理合同争议、以及合同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的基本准则。对适用合同法具有指导、补充、解释的作用。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质量、进度、成本、安全、信息等管理都是与合同管理密不可分的,合同管理的质量会直接影响到其他项目管理内容的管理质量。而有效的合同管理是离不开合同法的理论支持的,只有掌握合同法的知识,才能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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