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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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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胡敏华 《财贸研究》2007,18(6):46-52
农民组织化就是农户通过各种组织形式实现联合和合作的过程,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现实有效途径。然而,在国内,农民"善分不善合"的命题却长期困扰着人们。显然,研究农民组织化问题必须有赖于对农民理性及其合作行为等基本问题的认识与判断,为此,有必要对相关的基础性研究成果进行梳理。本文认为,理性农民合作行为是其合作意愿与合作能力统一的结果,政府的有效参与是建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现实选择;同时,本文也对农民"善分不善合"观点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2.
供销社是农民最大的合作经济组织,为农业、农民和农村服务是供销社的根本宗旨,参与新农村建设是党委、政府赋予供销社的神圣使命,也是供销社义不容辞的责任。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供销社必须进一步整合各种社会资源,通过"有为"争"有位",提高供销社在党委、政府中的职能地位,树立供销社在农民中的新形象,才能实现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  相似文献   

3.
农民组织起来的目的在于拓展生产经营空间、组织有效营运、协调成员间的决策、行为和运作方式,谋求更大的组织化利益。目前,我国农民组织化主要有"企业+农户"、"政府+农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户"和"农村专业批发市场+农户"四种组织模式可供选择,并且有各自的实现途径。  相似文献   

4.
"一事一议"制度成为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供给的重要运行机制,是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变迁的结果;但在实践中机制运行却存在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两个非合作博弈,即"农户选择不提供,基层政府也选择不提供"成为唯一的纳什均衡。因此,中央和基层政府需要调整政策,从积极引导农民组织化,培育多元的供给主体,确立公共财政理念等多方面入手,使基层政府与农民、农民与农民之间的非合作博弈走向合作博弈。  相似文献   

5.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的政府行为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联系分散的小农经营与市场经济的纽带,在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进程中,政府承担着重要职能。从分析近些年来政府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出发,找出其中仍然存在的问题,指出政府应当优化其行为,加大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引导、规范与扶持,提高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6.
政府作用与产业集群持续竞争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产业集群发展中,政府的介入是由于集群存在"市场失灵"和"系统失灵"、公共产品的需求、集群的负的外部性等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政府可以在增强集群开放性、促进集群内合作竞争、提升集群知识吸收能力、推动集群创新体系建设、维护与促进集群品牌建设、增强集群社会资本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使产业集群保持持续竞争优势.  相似文献   

7.
运用微观经济学中的博弈论理论对高校体育资源校际整合中的政府行为进行了分析。在阐述高校体育资源整合内涵和意义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博弈模型,分析了自由选择情况下和政府介入后高校体育资源校际整合行为,得出政府介入后体育资源校际整合的稳定性条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政府在高校体育资源整合过程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在上世纪,由于政府过度干预和市场化机制的影响,导致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失衡,在今天,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迫切需要得到政府政策的扶持和市场的推动。本文从农业合作经济到农产品的流通渠道以及农村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等多方面,仔细探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失衡的主要问题以及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9.
农村新经济组织在信息化中的作用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加强农村新经济组织的建设,保证政策"接入"的畅通、加强农民合作教育、提高农民合作意识、打破单向推进模式,在政府和农民的双向互动中探索农村新经济组织对农村信息化"最后一公里"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0.
西南山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民增收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西南山区农民增收需要发挥其资源和区位优势,发展特色农业。然而由于资金不足、信息滞后、农产品流通方式落后及农民素质低等原因,该区农民增收面临着困难。鉴于西南山区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还处于起步阶段,各合作经济组织实力不强、经营机制不健全,在发展中受到各方面的压力,还远远没有发挥出应有组织优势的现状,我们应从增强农户的入会意识,加大政府的引导和扶持,及人才的吸收和培养上入手,着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西南山区农民增收架起一座金桥。  相似文献   

11.
石志恒  陈冲 《商业研究》2007,(8):165-167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对合作组织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政府参与是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必要条件,政府应依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初期、成长期、成熟期三个阶段的特性来对自己的职能进行动态定位,以哺育、扶持、守夜人身份执行政府职能。  相似文献   

12.
农业技术应用与农户收入增长:以江西农户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周波  于冷  史清华 《商业研究》2011,(2):135-142
关于农业技术应用问题的研究,大都是围绕农户收入影响农业技术应用这一分析路径考查两者关系,而从农业技术应用影响农户收入增长这一分析路径探讨两者关系的研究相对缺乏。为此,探讨现阶段农业技术应用对农户收入增长的影响及其传导机制更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由于江西是我国中部地区典型的农业大省,通过对江西省农业技术应用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实证研究,可以更加精确地估计和验证农业技术应用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程度,从而为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和促进农民增收提供有益的决策参考。  相似文献   

13.
农村信用社农户信用综合评价模型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构建农户信用评级体系对于指导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户贷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文将农户信用分为户主素质、资金信用和经营能力等3个方面7个指标,运用模糊数学方法建立综合评价的数学模型,将定性问题引入定量分析,使农户信用评估具有客观性和可比性。  相似文献   

14.
“十二五”时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财政政策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财税政策作为一国政府调节产业结构的有效手段,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本文从分析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全球产业深度调整,及绿色能源革命给我国产业发展带来的压力与动力入手,立足于我国产业结构现状与发展方向,分析美国、日本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中的政府作用,提出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税收制度改革措施与财政支出对策。  相似文献   

15.
在土地要素市场发育仍不完备的情况下,当前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土地股份合作社,而大多数研究却忽视了土地要素市场与土地股份合作之间的异质性和替代性。一项来自江苏省苏中地区的调查表明,农民的职业分化为农户间分工合作提供了可能,家庭内部成员间的代际分工或性别分工推动了土地股份合作的发展。研究发现,农民从分工演进、合作及规模经济中的获益大于单纯的土地市场流转收益,从而使上述替代具有了理性的基础。于是,农民达成供给制度、组织创新的集体行动,以重复合作形式的稳定预期降低一次性合作的交易费用,以内部化的经济组织治理替代市场流转。  相似文献   

16.
当前,四川省开放经济合作已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加快“走出去”步伐,积极探寻扩大开放的新路径和新成效,对于提升全省国际化水平和企业竞争力尤为重要。东盟新四国(越南、缅甸、柬埔寨和老挝以下简称“四国”),无论是其地理区住、资源禀赋还是经济发展阶段性,都对四川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基于分析四川省深化与东盟四国经贸合作的优势条件、合作现状以及优势重点领域。提出加强政府间合作;充分发挥行业商协会的作用;构建双向务实合作平台;强化政策支持和政府服务;密切旅游文化交流合作;积极推动企业“走出去”,开展互利合作等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7.
农户参与专业合作社的意愿及影响因素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首先提出影响农户参与合作社意愿因素的理论假设,运用全国部分农户调查数据对其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农户参与合作社的意愿受农户的文化教育水平,农户生产的兼业化程度、规模、商品化率,产品销售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以及政府对合作社支持程度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8.
我国农民自我就业的收入效应及其影响因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来,我国农民自我就业发展迅猛,并成为农村非农生产部门增速最快的领域。对我国1988—2007年相关数据所作的协整分析和格兰杰因果检验表明,农民自我就业具有十分明显的收入效应,进一步提高农民自我就业水平,无疑是增加农民收入的必然选择。当前的农民自我就业,受制于资金、能力和市场因素,亟需从环境、服务、机会等多方面加以扶持和激励。  相似文献   

19.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乐平 《商业研究》2012,(4):193-198
老有所养、农民社会保险权、中国农民的特殊性、统筹城乡发展、国家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分别构成新农保立法的伦理基础、权利基础、社会基础、政策基础和经济基础。新农保立法具有相应的根本法律依据和一般法律依据,保障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权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构成了新农保的立法原则。立法可以提升农民对新农保的良好预期,可以明确新农保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可以为新农保提供基本的法定标准和法律制度框架,可以妥善安排好不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可以为我国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权的实现提供法制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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