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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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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现行立法对土地的规定实质上是国家享有所有权,农村集体并不享有所有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实质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的核心在土地的用途上.本文认为,国家应将集体土地根据用途进行严格分类,将集体土地中的农用地明确归国家所有,将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真正归集体所有,允许宅基地进行流转.  相似文献   

2.
本文认为,确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目前我国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确认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需要综合考虑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历史沿革、时代特征、公平与效率、当代农民对土地的根本要求以及意识形态观念等诸种因素的影响。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应该确认给农民,这主要有五个方面的依据,即历史依据、效率依据、公平依据、现实依据和意识形态依据。文章提出,没有抽象的社会主义集体土地所有制,只有具体的社会主义集体土地所有制。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给农民,并以"土地所有权证券化 土地经营权家庭化"作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在实践上将给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模式注入新的活力,推动其进一步完善,促进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在理论上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的进一步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相似文献   

3.
刘刚  赵文新 《商业时代》2015,(9):114-115
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要加快建立健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当前要坚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长久不变,以此为基础来创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构造新型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要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成员资格取得的条件,普遍推行新型农地股份合作制,理清农地所有权在相关经济主体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打造新型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法人治理机制,形成完善的集体成员土地所有权取得与退出制度。  相似文献   

4.
当前我国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立法非常模糊、混乱,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阻碍农村经济的发展。究其实质,在于我们对农民集体所有的性质认识不清,导致所有权主体虚位,土地所有权行使中农民的意思未得到充分的重视。因此,要解决农村集体土地实践中的诸多问题,就必须赋予广大农民土地所有者资格,使其享有所有者权益,将集体土地所有改造成总有制度,并且建立和完善农民集体所有权的运行机制。同时,通过不断的改革规范政府的征地行为使农民的权益得到切实的保护。  相似文献   

5.
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是统筹城乡发展、破除城乡二元分割,关键环节在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改革农村产权制度,必然要求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及房屋所有权等进行确认登记,而其核心是土地权。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关键。针对河南省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6.
由于受现行土地管理法的约束,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在城市化进程中不能享有与国有土地同等的权利,不仅所有权得不到尊重、使用权受到严格限制,而且土地的主人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的土地权益也得不到合理补偿,由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尖锐。为探索保障农村集体土地权益的有效途径,缓解社会矛盾,我国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必须创新。从尊重现行土地管理法的思路出发,对广大农村和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村集体土地采取不同的政策,只能是权宜之计,而从尊重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思路出发,变土地管理法主要是约束农民集体行为为约束政府的征地行为,才是最终之本。  相似文献   

7.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在我国农村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发展的多元化,市场环境的复杂多样性对农村集体所有权制度的标准化,有着更高的要求。笔者试探:如何看待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历史演变,又如何展望未来?本文试图给出答案。  相似文献   

8.
本文着重分析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一方面,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在面对国家公权力干涉时表现出相当的弱性,另一方面,该权利在性质、主体、权能等方面的模糊性也容易为某些利益团体所利用,从而损害农民利益。在现行法律框架中,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完善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成本最小的手段。  相似文献   

9.
牛玉婵 《商》2015,(1):98
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崛起,我国在由农业大国向新型工业大国转变的过程中,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凸显我国现有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及流向问题。土地改革是破解我国发展新型农村的关键,改革的重点要靠土地产权制度来支撑,必须要有效的完善我国现有的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才能突破我国新农村发展的瓶颈。本文主要从我国现行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来分析,深刻剖析现有的集体土地产权缺陷问题,提出有效的措施来保证现行的农民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从而更有效的促进我国土地使用建设和国家的新农建设。  相似文献   

10.
文章对比浙江、河北、广东三省相邻建设用地流转价格以及集体土地流转制度的完善程度,认为我国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应在所有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完善使用权制度,仅对使用权的流转做出规定效果并不明显。鉴于此,在针对我国所有权主体虚位、客体不明确、权能残缺等问题提出改革思路的基础上对比不同产权土地使用权权能,提出应按照土地用途而非所有权主体赋予集体土地使用权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同等的权能。  相似文献   

11.
《商》2016,(10):107-108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得到不断的提高。大量的农村集体土地被用于工商业的建设,民间自觉无序的土地流转促进了农村集体土地市场的繁荣,城镇化趋势加快。然而,大部分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存在着与我国现行法律存在相抵触的现象。由于我国法律对于农村集体土地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控制度,因此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可以进行流转。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能防止农村集体土地的滥用,保证我国土地市场秩序的稳定,但是从长远来看,对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一味地抑制并不利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与快速发展的城镇化不相符。文章将从我国现阶段的对于农村集体土地具体法律制度分析,并结合我国具体的社会现实与各地方不同的实施经验来探析与我国城镇化进程相协调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  相似文献   

12.
当前中国农村土地所有制改革模式研究综述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刘荣材 《商业研究》2006,(18):149-155
探讨对当前农村土地所有制改革模式,学者们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存在的缺陷出发,提出了各种改革主张,大致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实行农村土地私有化,取消集体土地所有权;实行农村土地国有化,取消集体土地所有权;部分取消集体土地所有权,实行农村土地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农民私人所有三者并存土地混合所有制或复合所有制;保留现有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对其进行改革与完善。  相似文献   

13.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质是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房屋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及流转。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到市场资源的重新配置和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对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推动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而农村金融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从农村金融支持的视角进行探析,进而提出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14.
袁京辉 《消费导刊》2009,(1):250-250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国家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在现行土地征收行政补偿制度中却未受到同等的对待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时,其使用权得到了相应的补偿,但其所有权由国家取得,而国家却未对集体土地所有者进行补偿。这种补偿标准没有反映土地所有权的应有价值,也违背了物权的平等性、绝对性和相对性,因而当前亟需变革农村集体土地行政征收补偿标准及其相关制度,以实现各类物权的平等保护。  相似文献   

15.
经济发展留用地开发模式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根据《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经济发展留用地(下称留用地)是指是指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作为征地安置另行安排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的建设用地。留用地的使用权及其收益全部归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如何开发利用留用地是关系到农民增收、国家稳定和发展的大事,笔者现就留用地开发的模式进行一些调查和总结以抛砖引玉。一、留用地开发模式的类型  相似文献   

16.
王丹 《市场论坛》2014,(5):50-51
文章研究和探讨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的我国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的流转问题,分析了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的性质、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的流转问题,探讨了我国农村信贷体系的建设。  相似文献   

17.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法律制度存在诸多问题,严重地阻碍了我国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本文通过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所在权的归属的基础上,强化侵害集体土地权益救济机制,以及建立土地征用的司法审查制度,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  相似文献   

18.
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一种极其重要的财产权,但由于其主体的概念内涵不清、运行中的缺位和利益虚化,致使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在实践中未能发挥预期的功能。针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的缺陷,应以民事主体的理念对其改进和建构,使其概念内涵明晰,并设计其获取土地所有权利益的法律方式,以引领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走出现实困境。  相似文献   

19.
正如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与家庭承包经营权分离后,并不改变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一样,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也不应当改变原承包农户对土地的承包关系。这就可以使农户在土地经营权进入流转后继续维护其对承包土地的合法财产权利,从而在稳定农户土地承包权基础上实现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相似文献   

20.
进一步完善农村的土地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文斌 《财贸经济》1994,(11):60-62
一、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缺陷 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建立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机制,实现了家庭经营与集体土地所有制相结合,为农户走向市场奠定了基础。但不完善的土地制度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其主要表现如下: 1.产权不明晰。产权是平等的所有权之间为解决共同财产问题而形成的权责利关系。所有权是产权的基础,产权是所有权的实现。只有当参加市场交易的各类主体的产权得到明晰界定,市场中的各种交易才有可能进行。明晰的产权关系是使农户进入市场,实行等价交换,平等竞争的基础。建立适应农村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土地制度,就是要把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农产使用权的内容、界线、实现形式作出明确规定,并以法律加以保护。而我国许多地区,尤其是落后地区,在实行大包干以后,土地所有权在实践中是模糊的。虽然《宪法》、《土地管理法》中确认“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但这个集体由谁代表,缺乏明确的人格化,所有权主体呈现虚置状态,以致有的地方在签定土地承包合同时,甲方盖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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