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46 毫秒
1.
程斌 《中国海关》2005,(6):70-71
在国际贸易中,对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在合同中订立一项法律选择条款.明确规定该合同所应适用的法律:另一种方式是,在双方当事人未就法律适用问题达成协议.合同中没有规定法律选择条款的情况下,一旦发生争议,由有关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按照其认为适用的法律冲突规则来确定该合同所应适用的法律。所以,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对于一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都可能导致适用某个国家的国内法或某项国际公约或某种国际惯例。  相似文献   

2.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是当今世界影响最大、运用最广泛的有关国际货物贸易的统一实体法。对于我国法院和有关当事人来说,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应该明确以下问题:第一,公约只适用于当事人一方营业地在我国,另一方营业地在其他缔约国境内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第二,公约并非适用所有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第三,公约并非适用国际销售合同的所有方面;第四,公约的适用是任意性而非强制性的。  相似文献   

3.
<正> 我国各外贸公司平日使用最多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属于涉外经济合同,在一些情况下牵涉到法律适用问题。所谓合同的法律适用,又称合同法律选择,是指受理某一国际合同案件的法院,在与合同有联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发生冲突的情况下,依法院地冲突规则的指引,确定应适用哪一国的法律或哪一种国际统一实体规范。而合同的准据法(Proper Law),是指一个涉外合同依冲突规范所应适用的某个国家的法律。必须看到,一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不同国家的法律,往往会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从而直接影响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请看下述英国枢密院“比奈姆诉迪伯诺”(1924年)的权威性判例:  相似文献   

4.
叶小燕 《中国市场》2010,(32):42-43
在涉外经济贸易合同中,我方当事人一般可与对方协商以《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或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为准据法。而如果选择我国合同法或对方当事人所属国法律,则必须慎重考虑。特殊情况下,我们不应该坚持订立法律选择条款。  相似文献   

5.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营业地分别位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货物协议,是国际贸易交易中最为重要的一种合同。它不仅是确定买卖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还涉及有关国家的政策法律,因此对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必须慎重对待。应该注意以下几点问题: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应坚持书面形式一方的发盘或还盘被对方有效地接受后,合同即告成立。《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十一条规定销售合同在形式方面不受任何限制。我国《合同法》第十条也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但我国进出口企业在进行国际货物买卖时…  相似文献   

6.
预期违约是《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中规定的违反合同的一种重要形式。在合同法上,建立预期违约制度以防范合同生效后至履行前发生在合同履行上的风险对双方当事人及社会来说都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在同相关制度比较的基础上结合《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对国际货物贸易中的预期违约问题做简要介绍。  相似文献   

7.
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由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具有国际性,在合同当事人发生争议时,往往涉及到适用何国法律来调整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法律选择适用问题。法律选择适用的方式,因国家、时代的不同而不同,其中的依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做出法律选择的已被各个国家所承认,在提单上这一方式以法律选择条款的形式来体现。但提单的另一条款首要条款,由于其内容通常也规定提单受《海牙规  相似文献   

8.
在涉外合同中,我方当事人一般可与对方协商以《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或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为准据法。而如果选择我国合同法或对方当事人所属国法律,则必须慎重考虑。特殊情况下,我们不应该坚持订立法律选择条款。  相似文献   

9.
溢短装条款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约定交货数量的一种常见方式.它是指对于出口方应当交付的货物数量,合同当事人并不约定一个固定的数字,而是规定一个幅度或上下限.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草案》第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条规定了当事人在合同中使用标准条款的权利和义务,这是我国法律首次对合同的标准条款做出规定。何为标准条款?所谓标准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比如保险合同中关于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条款、铁路运治合同中关于承运条件的条款、银行借款合同中关于利息和借款使用条件的条款等,都是由一方当事人事前制定,由另一方当事人无条件接受的条款。由于这些条款在通常情况下都是不可变更的,因此含有此类条款的合同又被称为格式合同、定…  相似文献   

11.
我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签字国,并已递交了核准书,《公约》已于今年1月1日起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6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合同有关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这样一来,在我国今后的进出口业务中,便有了两个重要的法律依据,一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相似文献   

12.
国际贸易极其复杂,加之国际欺诈活动时有发生,若签订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时稍有不慎,就可能受骗上当,使企业遭受重大的经济损失.笔者以下对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常见的陷阱合同条款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之策.  相似文献   

13.
国际贸易极其复杂,加之国际欺诈活动时有发生,若签订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时稍有不慎,就可能受骗上当,使企业遭受重大的经济损失.笔者以下对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常见的陷阱合同条款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之策.  相似文献   

14.
格式条款概念的提出与相应规则在我国《合同法》中的设定 ,并不是国际合同法律体系的首例。对于格式条款的定义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制定的《商事合同通则》中第2 19条 (2)规定 :“标准条款是指一方为通常和重复使用的目的而预先准备的条款 ,并在实际使用时未与对方谈判。”关于格式条款的具体使用 ,《意大利民法典》第1490条规定 :“在契约的条款或者部分条款是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提出的情况下 ,这些条款应当以清晰和易懂的方式写成。”《商事合同通则》第2.19条 (1)规定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使用标准条款订立合同 ,适用订立合…  相似文献   

15.
<正> 国际技术转让不同于一般的国际商事交易,它涉及到两种法律关系:一是国际技术转让合同法律关系,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二是国际技术转让行政法律关系,即与技术转让有关的国家与当事人间根据该国法律、法令而产生的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实际上,第二种法律关系一般不会产生法律适用上的冲突,因为有关国家的这些法律、法令仅具有域内效力,他国不承认其域外效力,从而各国仅适用本国的有关法律、法令。因  相似文献   

16.
<正>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截止1989年底,已有包括中国在内的26国参加。根据《公约》的有关规定和我国政府对《公约》的核准书,《公约》自1988年1月1日起自动适用于我国当事人与营业地处于另一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熟悉和研究《公约》的有关规及定其适用,是我国法律和外贸工作者的一项任务。本文拟对《公约》有关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怎样请求实际履行的规定作一些分析探讨。实际履行,亦称依约履行,即债权人据  相似文献   

17.
“法律冻结” 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40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经国家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在法律有新的规定时,可以仍然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这一规定实际上是赋予合同当事人选择权;当新法对当事人不利时,当事人可以按照原合同的约定执行;当新法对当事人有利时,当事人可以适用  相似文献   

18.
<正> 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是民法中最基本的两种责任形式。由于不法行为人行为的多重性,使得同一违法行为出现了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现象。在国际经济贸易实践中,基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国际租赁合同、国际劳务合同、国际技术转让合同等产生的  相似文献   

19.
涉外合同是我国开展国际经济技术交流,进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一种重要形式。由于涉外合同涉及不同国家的当事人,而各国法律千差万别,因此,合同的法律适用,直接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各国的立法和理论中,对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都十分重视,提出了各种不同的解决办法。笔者试就目前我国以及国际上关于合同法律适用的理论和立法的几个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并提出一些粗浅的见解。一、关于合同法律适用的“整体法”和“分割法”合同关系涉及的问题十分复杂。它包括当事人的缔约能力、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履行、合同…  相似文献   

20.
倪莞 《商》2014,(5):173-173
现行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受到货物运输运输方式、货物运输活动特点直接影响,具有有别于其他合同的特点,而且国际货物运输公约及惯例的形成存在着复杂的历史背景,同时也受到现实经济主体博弈的制约,既存在着合同自由的主导力,又有着经济效果的考量,这使得国际货物运输合同成为一种十分复杂的合同现象。本文藉由合同法基本原理和现行国际货物运输合同规范,结合国际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具体分析合同当事人特征,从一般和特殊两方面论述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的法律特征。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