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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际贸易中的停运权受制问题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停运权是货物买卖合同下,卖方针对买方明示或默示违反付款义务所采取的一种违约救济--中止已付运货物的继续运输以阻止买方取得对货物的直接占有.由于货物处在承运人的掌管下,卖方要行使买卖合同下的停运权,须以运输合同的承运人为中介,通过对承运人作停运指示的形式来行使.停运权的行使超出自身的基础合同--买卖合同,受到运输合同法律关系的影响,进而存在受运输合同下权利制约的可能.  相似文献   

2.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CISG)第65条明确规定,卖方在买方不确定货物规格时,有自行确定货物规格之权利。该权利所蕴含的精神在于鼓励交易,这也正是CISG明确赋予卖方确定货物规格权利的重要理由之一。但第65条在赋予卖方确定货物规格权利之同时,也对该权利设定了严格条件,以期平衡买卖双方权益。在法律效果上,卖方一旦行使确定货物规格权利,即不得同时行使解除合同之权利。然而,从实施效果来看,该条规定并未取得预期效果。  相似文献   

3.
七、甲乙双方订有长期协议,其中规定:“卖方必须在收到买方订单后,应在14天答复。如在14天内未作答复,则应视为卖方已接受订单。”2月1日卖方收到买方的订单,订购1000打服装,直至2月25日卖方才通知买方不能供应。但买方不同意这项通知,并认为合同已经成立,如果卖方不能履行,则要求赔偿损失。试问在上述情况下,买方有无此项权利?为什么? 答:按照双方协议的规定,在上述情况下,应视为合同已经成立。如果卖方不能履行1000打服装的交货义务,买方有权要求  相似文献   

4.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三部分第二章对卖方的义务作了相当详细的规定。该章包括以下三节:第一节规定卖方交货的时间与地点;第二节规定卖方有义务交付与合同相符的货物;第三节规定卖方违反合同义务时,买方可能采取的各种补救方法。公约第二章第30条首先对卖方的基本义务作了概括性的规定。按照这一规定,卖方的主要义务有以下几项:(1)交付货物;  相似文献   

5.
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其对货物的补救是一项重要的补救措施。但是大部分国家的货物买卖法只是规定了履约期未满时卖方对货物的补救权,只有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了履约期满后卖方对货物的补救权。当然为了维护买方的权益,卖方的这种补救权受到了各种限制,主要表现在:卖方原来必须有合理的理由相信不符合合同的交付是可以接受的;卖方应该把补救的意图及时通知给买方。合理的理由可能存在于先前的商业往来、履约过程或者交易惯例以及缔约时的客观环境,补救权则可能包括对货物的调换或修理,而判断补救货物意图的通知是否及时也要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尤其是当事人签订的合同的具体内容。而这些内容都是值得我国合同法借鉴的。  相似文献   

6.
解除合同(cancel the contract),通常亦称为撤销合同或宣告合同失效。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解除合同是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在另一方违约时所采取的一种救济方法。解除合同,即解除了双方在合同中的义务。但是,解除合同的权利是受到限制的,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只能在一定条件下行使这种权利。《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对此作了专门规定。本文拟结合以下一则出口女式衬衣案例,着重对《公约》有关买方解除合同权利的条件进行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7.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 ,买卖双方通常在合同中约定以跟单信用证付款。根据信用证的规定 ,卖方必须提供与信用证相符的单据。如果卖方提示的单据和信用证相符 ,银行必须付款 ,银行的付款义务是绝对的。银行接受单据后 ,买方对于和开证指示相符的单据也必须接受并向银行进行偿付。银行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并不影响买方在合同中的权利 ,如买方未收到货物或货物存在品质瑕疵 ,买方可以向卖方提起违反合同诉讼 ,即买方可行使其拒收货物或索赔的权利。当货物到达目的港时 ,如经过检验发现其与合同的要求不符 ,买方并不丧失拒收货物或索赔的权利。如果…  相似文献   

8.
在进出口业务中,卖方负有品质责任,即有义务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商品,否则,应承担违反合同的责任。买方因此可以根据卖方违约程度的高低,行使解除合同、要求退货、降价或要求赔偿的权利。一般情况下,人们强调卖方的这种义务,而忽略了买方的责任,从而使得卖方失去了行使索偿的权利。在进出口业务的实践中,我们应加以注意,避免损失。  相似文献   

9.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三部分第三章对买方的义务作了详细规定。第三章共分为三节:第一节规定买方支付货款的义务;第二节规定买方收取货物的义务;第三节规定买方违反其义务时,卖方可能采取的各种补救方法。公约第三章一开始首先对买方的基本义务作了概括性的规定。根据该章第53条的规定,买方的基本义务是:(1)按照合同和公约的规定支付货款;(2)按照合同和公约的规定收取货物。现按该章的有关规定对买方的义务介绍如下:  相似文献   

10.
国际货物买卖中买方拒收权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拒收权是国际货物买卖中买方所享有的一项重要救济权利,本文结合国内外有关法律规定,分析了拒收权的含义、表现形式及其重要意义,阐述了买方行使拒收权的理论依据和限制条件及不同贸易术语和结算方式对拒收权行使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对拒收的法律后果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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