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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前,国内文献对可转债的研究都是基于国外的模型并针对中国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正。研究可转债定价时有必要考虑转股价修正条款,本文基于AFV模型建立了包含转股价修正条款的可转债定价模型,并利用有限差分法进行数值求解,充分说明转股价修正条款对可转债定价的影响不容忽视。 相似文献
2.
在研究可转债定价问题时考虑转股价修正条款是十分必要的。尤其是在2008年的熊市中,各可转债纷纷调低转股价,转股价修正条款给予投资者保护作用不容忽视。基于AFV模型,建立包含转股价修正条款的定价模型,并利用有限差分法求解转股价修正条款的价值。 相似文献
3.
陈稹 《山东工商学院学报》2010,24(6):89-91
基于转股价可向下修正的可转换债券的偏微分方程,结合违约时间的概率密度函数得出带违约风险及转股价可向下修正的可转换债券模型;把连续时间离散化,得出违约风险条款弱化可转换债券的价值,可向下修正条款趋于增加可转换债券的价值。 相似文献
4.
陈稹 《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10,(5):28-29,18
基于转股价可向下修正的可转换债券的偏微分方程,结合违约时间的概率密度函数,得出带违约风险及转股价可向下修正的可转换债券模型;把连续时间离散化,最后实证分析得出违约风险条款弱化可转换债券的价值,而可向下修正条款趋于增加可转换债券的价值。 相似文献
5.
本文分析了国内外对可转债定价的研究情况,总结我国可转债市场的发展。针对可转债的重 要属性转股率,建立转股率决定模型,重点分析了转股率与转股溢价率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6.
危慧惠 《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5(4):81-85
通过对我国可转债触发性条款的比较分析,并结合近年来由于触发性条款频频激活所引发的问题和风险,指出现有可转债触发性条款设计上存在不足.吸取海内外可转债触发性条款成功创新经验,结合我国具体的市场环境,在触发性条款创新方面,我国应根据上市公司的特点来确定条款细节,慎重采用向下修正条款,更严格设计回售条款,完善现有的法规并发展新的可转债品种. 相似文献
7.
杨华 《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03,(6):25-28
可转债定价理论在国外发展了近半个世纪,并且形成了基于公司价值和基于股票价格的两种定价模型体系。我国可转债的发展历史较短,业界对其定价理论仍然比较陌生,因此了解国外可转债定价理论的发展对我们有着极为重要的借鉴意义。但同时,我们也要注意不能盲目照搬国外的定价模型,而是要结合我国可转债的特点找到适合中国市场的定价模型。 相似文献
8.
可转债定价理论的文献综述及基于B-S模型的应用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可转换债券是一种复杂的信用衍生产品.国内外尚未有学者对中国可转债进行精确定价.通过以单因素模型为基础,运用B-S期权定价理论,选取招行可转债进行应用研究,证明我国可转债价格存在着明显低估现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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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文章对可转债发行公司行使赎回权和转股价调整权进行了分析。分析表明,发行公司的决策目标是以尽可能高的转股价格尽可能早地实现转股,因此只要满足赎回条件,公司通常会行使赎回权。除非面临回售的压力,否则发行公司不会主动调整转股价格。 相似文献
11.
李立 《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05,18(1):10-14
可转换债券是一种兼具股权性和债权性的组合金融工具,它兼有普通债券的安全性与股票的收益性的双重特点。然而,转债的这种特点决定了它的价值评定较为复杂。由于转债价值结构的复杂性,用解析的方法无法对其定价。根据我国可转换债券的特点,运用二项式模型,用数值的方法对其定价,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我国投资者了解可转换债券投资。 相似文献
12.
可转换债券定价的修正二叉树模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可转换债券这种新型的金融工具在我国的不断发展,采取适当的方法来对这种金融资产进行定价具有理论和实践的双重重要意义.在传统的二叉树模型上加以一定的改进,使其能更适合可转换债券的特点,从而对可转换债券的定价达到更高的准确度. 相似文献
13.
肖建琳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23(2):57-61
该文分析了目前我国上市可转换债券的投资价值及其构成,发现了我国上市可转换债券投资价值被低估;并且还分别对影响可转换债券所含期权价值和债券价值的因素进行了分析,证实了我国上市可转换债券投资价值被低估是由于可转换债券市场因素和所含期权价值被低估所致,从而为可转债发行条件、发行条款的设计以及上市交易等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4.
王冬年 《云南财贸学院学报》2006,22(4):18-22
从控股股东角度出发考察在有控制权利益的情形下中国可转换债券发行条款的设计,分析了可转换债券的债券条款、转股条款以及回售、赎回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等5个主要条款,发现中国可转换债券发行条款的设计本意是,维护控股股东(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迎合投资人的需求,损害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并没有实现流通股股东、非流通股股东与投资人之间利益的平等保护 相似文献
15.
邹玉桃 《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25(5):113-116
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都既涉及债务融资又涉及股权融资、都要承担到期还本付息的财务风险,但二者在法律特征、融资方式、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融资成本等方面均有区别。《企业会计准则》只规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对于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尚无具体规范,《企业会计准则》有必要对企业发行认股权证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补充规范。 相似文献
16.
王冬年 《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6,29(5):569-573
从控股股东角度出发考察在有控制权利益的情形下我国可转换债券发行条款的设计,分析了可转换债券的债券条款、转股条款以及回售、赎回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等5个主要条款,发现我国可转换债券发行条款的设计本意是,维护控股股东(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迎合投资人的需求,损害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并没有实现流通股股东、非流通股股东与投资人之间利益的平等保护。 相似文献
17.
可转换债券的融资原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谭戈平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2,(3)
可转换债券是公司发行的附有转换权的公司债券,其持有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 按规定的转换价格将其转换为公司的普通股股票。而转换价格的制定是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关键, 通过制定合理的转股价格,上市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其相对于其它融资方式的优势, 以更低的融资 成本进行融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