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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人寿保险合同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期间生存或死亡,保险人将依据合同的约定支付保险金。人寿保险合同具有长期性、资产性、储蓄性、交费自愿性等特征。投保人为履行人寿保险合同交费义务人,他可以选择期交或趸交。如果不履行交费义务,会产生法律后果,即合同不生效、合同效力中止或保险人解除合同。笔者分析影响履行交费义务的原因主要有经济因素、情感因素以及享受保险人提供的优惠等。进而提出促使交费义务履行的对策有:完善法律的规范、谨慎考量对保险需求和经济状况、调整情感与心态,以维持保险合同效力,维护相关家庭成员的利益,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2.
保险受益人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利害关系人,《保险法》中对受益人也做了许多规定。但在保险实务中,实际情况远比法律所规定的情况复杂。本文主要对新《保险法》第四十二条与其对应的原《保险法》第六十四条比较,并就三种情况下进行讨论,提出问题和建议。这三种情况分别为: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同时死亡时保险金的归属、受益人缺失时保险金与遗产的关系、部分受益人死亡时保险金的分配。  相似文献   

3.
死亡给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死亡这一保险事故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一类人身保险,而未成年人作为这类保险中的特殊群体,由于其心智的不成熟以及自我保护意思和能力的欠缺,导致道德危险之高发生率成为这类保险的关键问题.为了权衡未成年人对于死亡给付保险之客观需求与道德危险高发之利益冲突,我国保险法在投保人资格、被保险人同意以及最高保额限制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又提出,其他监护人只有在父母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为未成年人投保死亡给付保险,这样的规定是对投保人资格的进一步限制,然而,其实则能否达到最佳之效果,起到最优危险防范之作用,则需要进一步讨论.  相似文献   

4.
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系保险法上之重要内容,指的是保险责任期间,保险标的之危险状况显著增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须立即通知保险人。我国现行《保险法》明确规定了危险增加通知义务,但其具体适用需要进一步厘定,以解决实践中法律适用之难题。  相似文献   

5.
受益人是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享有的权利即受益权,受益权可能因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而消灭;受益人也可以放弃受益权或由于自身因素依法丧失受益权。当受益人为数人时,部分受益人因前述原因可能影响其他受益人的权益。而该情形往往源于我国现行保险立法相关规定之缺陷。本文通过对具体条文的梳理。详细分析其可能对受益人权益的损害。进而提出立法建议,希望完善相关条文:明确规定受益人不能领取部分之归属、受益人放弃受益权之条件以及合理行使受益权。  相似文献   

6.
2009年我国新颁布的保险法就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的行为规定保险人可以免责。保险法认为这属于骗取保险金行为,保险公司由此可以免责。但是保险人是否能够因为投保人的故意行为而免责,这并不是一个一概而论的问题,需要针对不同的情况做出具体的分析。在分析各种情况均遵循一个前提:排除被保险人与投保人合谋导致保险事故意骗取保险金的行为。即均认定被保险人是理性人不考虑被保险人以牺牲自己的身体为代价获取保险金。那么这个问题的关键点在于投保人是否为自己的利益投保。文章所坚持的观点是完全不可免责制,其基于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在整个事件中被保险人始终是受害者,且从订立保险契约的角度,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是整个契约形成的基础和最终目标。如果投保人故意伤害被保险人造成保险事故,文章所认定的是请求保险权利归于没有参与犯罪行为的其他受益人,若没有符合条件的受益人则权利归于被保险人的合法财产继承人执行。  相似文献   

7.
本文在对保险人的诚信进行细分的基础上,探讨了保险人一方对被保险人、保险人相互之间的诚信及相关法律规定,从保险人内部诚信约束机制、保险代理人诚信约束机制、保险人之间的诚信相互约束机制、保险监管、保险审判制度和客户权维护制度等方面,提出了规范保险人一方的经营行为和竞争手段,改善我国保险市场竞争秩序的思路。  相似文献   

8.
保险价值是保险合同中必须包括的事项,规定保险价值主要是作为判断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是否足额保险,最终确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赔偿多少的问题,但在具体保险实务中,也存在对保险价值约定不合理的问题,必须加以澄清,否则将出现保险理论和实务的冲突。  相似文献   

9.
在人身保险中,受益人的资格一般不受限制。我国保险立法也只强调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而忽略了保险合同的另外一个重要关系人即受益人。本文在分析案例的基础上,论述了我国《保险法》是否应该约束受益人的实际保险利益,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即《保险法》第61条应该增加一款:“受益人的指定以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且被保险人对其有应尽抚养、赡养或者扶养义务的人为优先,但被保险人已尽相应义务的除外。”  相似文献   

10.
货物运输保险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即保险合同一般都与运输合同一起存在于货物运输过程中,而且往往先有货物运输,后有货运保险。货物运输应遵循货物运输合同(以下简称货运合同)约定和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货运合同是指托运人为完成一定数量的货物运输任务,约定承动人使用商定的运输工具(如火车、汽车、飞机等),在约定的时间(即运输期限)内,将托运人交付的货物安全运送到约定的地点交由收货人收货并收取运输费用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承运人的最基本义务是安全运输,即在承运货物时必须做到小心谨慎,保证货物在运输途中免受各种损害,平安到达目的地,并将货物完好地交付收货人。若承运人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则其应对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运保险是以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作为保险标的,约定由保险人负责赔偿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可能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发生的经济损失。因此,对于某一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失,若依照保险合同约定属保险责任范围,则应由保险人按合同约定赔偿货主(即被保险人)损失;若依照货运合同约定属承运人责任所致,则应由承运人按运输合同约定赔偿收货人(也即被保险)损失。这就是说,对同一被保险人的同一保险标的损失,可能同时存在两个赔偿主体,即保险人和承运人。那么,在实践中遇到这种情况后,保险人应该如何正确处理呢?我个人认为关键处理好三个问题:一、如何正确界定承运人责任;二、因承运人责任造成保险货物受损后保险人如何正确理赔;三、保险人赔偿后如何向承运人先例代位求偿。  相似文献   

11.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类重要的人身保险,其针对的保险事故是意外伤害,包括意外和伤害两个层次。保险事故是否为意外伤害也就是决定是否赔付的标准。药物过敏导致的被保险人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审判实践中一般将药物过敏作为意外伤害对待。甄别药物过敏的性质对于处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纠纷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处理该类型的保险合同时,应当限制疑义利益解释原则和保险人说明义务的适用。  相似文献   

12.
本文从寿险精算学的基本原理出发分析两种变额寿险分红计算方法的内在逻辑,同时站在投保人的立场分析二者的保障性与储蓄性,并用模特卡罗模拟随机利率下两种方法的保额均值与方差,最后指出固定保费增额法原理上的缺陷和可能产生的后果,为投保人选择自己需要的险种。  相似文献   

13.
随着机动车辆越来越普遍,人们也意识到投保的重要性.但是很多投保人为了攫取不当利益,而做出欺骗保险公司的行为.本文主要阐述了机动车辆保险欺诈骗赔的定义和类型以及具体的表现形式,利用博弈理论分析了投保人进行保险欺诈骗赔的动机,最后针对于分析的结果提出了相应建议来减少这些欺诈骗赔的行为,促进保险市场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4.
维护标的安全是保险法律关系确定后投保人应尽的注意义务,现实中因标的保护义务履行暇疵产生众多保险纠纷案件,其纠纷争点在于立法并未明确义务履行的责任界限和标准,在域外立法考察和评述基础上,通过确认保险标的保护归责的法律标准,以期为司法理论与实践提供明晰的裁判标准。  相似文献   

15.
社会保险登记时限是参保单位和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时间界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违反登记时限的法律责任规定并不明确。目前对于新参保单位在执行登记时限规定的情况没有明确过多的关注和分析,对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也相对不多。北京市大兴区2010年7月至2012年6月参保单位的登记时限统计分析表明,建立工商—社保信息互通系统、提供科学的罚金公式等对策建议对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登记时限有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在责任保险中,当责任保险的责任发生后,保险人在被保险人和第三人协商赔偿的过程中,享有决定、和解以及进行抗辩的权利。但由于我国没有明确的相关法律规定,这一权利在实践中经常被忽视甚至导致纠纷发生。为实现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平衡,应加强对责任保险中保险人参与权的内容及其效果的分析,并将其与被保险人的告知义务联系起来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17.
通过分析《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施行近5年来出现的保险范围不合理,保险金额低,保险费率混乱,责任难认定,理赔程序有弊端及未规定说明义务等问题,提出了统一制订保险范围条款,提高保险金额,规范保险费率,设立仲裁委员会,改革理赔程序及引入说明义务条款等措施,试图为完善旅行社责任保险法规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8.
在我国,海上保险采用被保险人主动告知模式。相较于陆上保险的询问告知模式,无论在理论层面还是审判实践中,主动告知义务一直存在告知界限不清晰的问题。告知义务界限不明确,会使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在实务中多有讼争。本文以《海商法》第二百二十二条为研究对象,从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两个角度出发,厘清海上保险告知义务的界限。具体来说,就是以被保险人的视角界定应当告知事项的判断标准,再辅以保险人的立场说明何为无需告知的情形,即告知义务的除外情形。  相似文献   

19.
就业和社会保障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随着灵活就业人员规模的不断扩大,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已成为维护灵活就业人员自身权益和扩大社会就业的迫切需要。但在目前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已相继出台并完善的背景下,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制度仍难以实施。其根本原因在于失业保险相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而言有其自身特点,主要体现在: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与否界定难;失业保险金的享受概率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不同且无个人账户影响了参保意愿。因此,应针对失业保险制度自身特点制定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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