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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过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与世界贸易组织(WTO)、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之间的比较,在争端解决机制上的不同,在其制度产生的背景的分析下,得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在执行程序、常设的争端解决机构、惩罚制度上的完善。 相似文献
2.
论《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争端解决机制协议》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沈四宝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8(1):31-36,92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争端解决机制协议》是落实《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重要组成内容,对于中国和东盟全面的经济贸易合作将起到重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该文件创设了富有自己特色的争端解决机制,为未来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提供必要的法律基础和保障,是自由贸易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3.
乌拉圭回合谈判将知识产权纳入了WTO体制,达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简称TRIPS协定),从而使得WTO争端解决机制适用于成员方之间知识产权争端的解决。另一方面,TRIPS协定可以成为发展中国家成员进行跨协定报复迫使发达国家成员履行DSB裁决的手段。 相似文献
4.
本文结合当今主要区域贸易中的争端解决模式的特点及其国际关系因素,对比总结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的特点,并深入分析了其形成的国际关系因素及其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5.
完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的国际借鉴及建议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2005年1月1日,<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争端解决机制协议>(以下简称<争端解决协议>)开始生效,为中国和东盟成员国之间贸易争端的解决提供了法律依据.但从5年来的实践看,该协议在争端主体的限定、选择管辖机制、仲裁庭组成人员条件设置和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相协调等方面存在一些缺陷,亟待完善. 相似文献
6.
黄信 《广西财经学院学报》2011,24(5):11-16,32
近年来中国与东盟经济合作取得了突破性发展,但法律合作尚处于起步阶段。法律合作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重要保障,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现有法律合作机制为基础,通过法律协调途径来推进双方法律合作。创建透明完备的法律体系,整合相关法律,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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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晓雯 《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27(1):78-83
WTO争端解决机制被喻为WTO乌拉圭回合谈判成果中的"皇冠上的宝石"和WTO多边贸易体系的"枢纽",可见争端解决机制是整个WTO法律体系的核心。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报复制度作为救济措施之一,长期以来,因其自身所存在的诸多缺陷而备受争议,WTO成员及学者也为此提出了许多改革建议。从实践功能及文本规定两方面分析了报复制度所存在的缺陷,并对WTO成员及学者对其所提出的改革建议进行了评价。 相似文献
9.
CEPA是内地与港澳地区经贸合作的重要法律制度安排。目前,学者争议最大的就是CEPA中争端解决的规定。本文认为,对CEPA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不能硬搬WTO或NAFTA等争端解决机制,而应根据CEPA纠纷发生的基础、主体等的不同,适用不同的争端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0.
蔡桂英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3):21-24
世贸组织设有专门的贸易争端解决机构.该机构规定了严格的争端解决程序和时限,明确对贸易争端的强制管辖权,保障争端裁决者的权威与公正,并赋予协议规则解释权,强化争端裁决的执行等等.所有这些都说明WTO争端解决机制具有显著的司法化特征.它对维护WTO多边贸易体制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1.
夏卫华 《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9(6):17-19
WTO争端解决机制在WOT整体框架内占有重要的地位,对于与WTO协议有关的争端的解决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对于该机制的性质,学界一直众说纷纭。笔者通过比较、分析几种主流观点,阐明了机制的性质及其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2.
有效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维护我国的正当利益是我国面临的重要而迫切的课题。新兴工业化国家韩国在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其经验对我国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本文分析韩国参与WTO争端解决的概况与特点,提出中国在早期应借用外部智力,充分利用WTO争端解决程序,边干边学,结合利用报复措施,缩短争端解决时间。 相似文献
13.
郝耀华 《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16(4):80-82
本文通过阐述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形成和运作程序,在肯定其创新之处的同时,指出其缺陷并提出相应对策,以期使其在促进世界贸易的发展上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孙柏 《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5(5):24-26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逐步深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理解、掌握并合理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并制定有效的、符合<WTO协定>的对策,以维护自身利益. 相似文献
15.
陈林 《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8(4):47-49
面对一些世贸组织成员利用反倾销和技术性贸易壁垒来阻挡我国商品进入其国内市场的情况,我们应该恰当地运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使问题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维护好自己的贸易权利,保护我国企业的利益和市场份额。 相似文献
16.
马轶男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3,(4):72-75,79
当前我国的反倾销形势非常严峻。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可以借助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我国的反倾销争端问题,改变我国在反倾销领域所受的歧视待遇。但同时运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处理反倾销争端也将给我国带来挑战,我们应从立法、司法、行政等各方面做好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17.
WTO争端解决机制以其权威、高效、快捷、强制的特质及其国际性、独创性、专业性、复杂性和实用性,必将给入世后中国的争端解决机制带来巨大的冲击。在协商、斡旋、调解、调停、诉讼和仲裁诸多争端解决机制的具体解纷方式中,仲裁是常选的方式。检讨和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仲裁制度,使之与国际仲裁制度对接与整合,将是我国入世后必须要做的工作。 相似文献
18.
市场的国际化和全球化,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健全的经济调节机制。WTO争端解决机构是世贸组织得以正常运作的一个重要机构,WTO争端解决机制是维护成员国权益的一种有效手段。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司法功能在强制管辖权、专家组程序、上诉程序、执行等方面得到了增强。但是,还不能说它就是完善而成熟的,它还存在不少的缺陷和不足,并且这些不足已经引起愈来愈多的法律人士的关注。 相似文献
19.
张桂红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9(2):18-25
知识产权(IPR)保护问题已经成为中国贸易关系中的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虽然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已经相当完善,但并不排除中国知识产权立法、执法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项下中国承担的义务不相一致的情形。如何使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立法和执法符合中国“入世”承诺,是中国面临的紧迫问题。否则,美国将会毫不犹豫地启动WTO争端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不足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在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时大多以第三方的身份出现,而作为当事方参与专家组的讨论的实践就相对少了很多。在此,就我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表现,对目前我国在该机制运用中的不足之处以及相应的完善之策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