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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赵运锋 《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6(3):129-133
内幕交易罪的行为人有主观恶性,其行为有一定社会危害性,我国有关内幕交易罪法律制度相应的配套机制有一定的缺失层面。对内幕交易罪应采取严厉的政策与措施,表现在刑罚上,应当加大自由刑的幅度,增设无期徒刑,将倍数罚金制改为无限额罚金制。在非刑罚措施上,应当积极发挥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作用,强化监督管理机构的集中统一管理,赋予监管机构更多的监管权力。 相似文献
2.
温建军 《陕西省行政学院陕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19(1):43-46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行政处罚的一项重要原则.在我国<行政处罚法>中,"一事不再罚"原则有其特殊的内涵;借鉴刑法罪数形态理论,可将"同一个税务违法行为"(即"一事")分为五类;不同种类的税务违法行为应适用不同的税务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原则适用也有例外. 相似文献
3.
金融犯罪主要是法定犯,与自然犯有明显不同,因而在刑罚配置上应体现其特殊性。立法观念的更新要在立法技术更新之前。应本着更为理性的立法观念进行改革,使金融刑法的刑罚模式既能够起到惩治、预防犯罪的作用,又使得正常的金融秩序得到维护和修复。对金融犯罪适用死刑缺乏人道性、经济性,且与国际潮流相违背。缩短有期刑的量刑幅度,对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应当减少倍比罚金制、无限额罚金制,代之以限额罚金制、百分比罚金制等。应当特别重视资格刑的增设。从根本上惩治金融犯罪,要发挥多种法律手段的作用,还要进行经济体制的革新,弥补法律以及监督体制上的不足,以此来消灭各种金融失范行为滋生的沃土。 相似文献
4.
随着人口的老龄化问题的加重,维持现有的现收现付制的困难将越来越大,现有的现收现付制必须进行改革。总的来说,一种观点认为并不需要转轨为基金制,采取参数改革、人口与劳动政策、经济增长、精算公平等改革措施,现收现付制是可以维持下去的。而另一种观点要求将现收现付制转变为某种形式的基金制,即完全积累制或部分积累制。本文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了这几种思路的利弊。 相似文献
5.
王明梅 《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1):33-38
国内外养老保险在模式上、养老保险基金运作机制以及养老保险管理制度上存在差异.美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注重政府保障与雇主保障、个人保障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功能、注重养老金投资管理;英国养老金个人账户体系更加适合现代快节奏生活和工作经常变化的社会需求;日本农民在许多方面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韩国采取的是双轨并行的养老金制... 相似文献
6.
智利上世纪80年代对养老金制度进行了大幅度的改革,变现收现付制为个人基金制,养老基金实行私有化管理,基金管理与监督分开。智利创立的基金制是国际的典范,对我国的借鉴意义在于:"补偿账户"模式对劳动者养老起到积极的作用,保持了养老基金的可持续性;缩短最低缴费年限;试点推行养老金的私有化管理;投资渠道应实现多元化和分散化;采取积极措施,使基金监督机构与管理主体相互独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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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从发展的角度来看,笔者认为酬金制是适应目前我国物业管理发展的经营机制,应大力倡导物业管理酬金制,尽快实现物业管理经营制向酬金制转变.这是我国物业管理走向市场化、专业化的必然进程,是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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