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96 毫秒
1.
2.
3.
4.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2015,(2):27-31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次修正之际,《刑法修正案(八)》相应增设危险驾驶罪,道路交通风险呈扩大化趋势。《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对危险驾驶罪进行修改时,体现了以人为本思想,但尚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具体条文争议较大。刑法应对道路交通风险一大利器就是引入抽象危险犯概念。文章通过评论危险驾驶罪的新规定,探讨现代道路交通风险的刑法合理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5.
6.
7.
8.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2017,(1)
横向比较与纵向沿革分析是除解释方法之外的两种研究罪名的前置性方式。被称为核心解释方法的目的解释之目的基础正是立法出台前的动因现象分析及比较借鉴研究。危险驾驶罪是刑法条文中较为特殊的一条,同时也是行政犯之典型。危险驾驶罪罪状合法性的形式标准在于行政性规范前置的检验,实质标准在于行为多发下的社会危险性,辅之以社会民众可接受度。相比之下,国外对危险驾驶行为的刑法规制多为严厉,但规制的行为表现方式却较为单一。我国《刑法修正案(九)》背景下新增行为方式进一步扩大本罪主体,其罪状设置方面虽略有瑕疵,但整体上瑕不掩瑜。 相似文献
9.
10.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2015,(2):23-26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危险驾驶罪,《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对其进行了修订,体现了刑法对社会风险的应对。而风险刑法对传统刑法提出了挑战,其本身也隐藏着巨大的风险。为了应对社会风险,有必要对传统刑法进行合理的变革,但传统刑法蕴含的自由、正义、谦抑等价值理念不能摒弃。现阶段,应当秉承传统刑法基本价值理念,借鉴、吸收风险刑法理论的有益成分,弥补传统刑法在应对社会风险上的不足,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 相似文献
11.
12.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2017,(2)
最高人民法院《补充八种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关于危险驾驶行为出罪的相关规定再次将"但书"能否用于具体行为出罪问题推至风口浪尖。鉴于危险驾驶行为入罪饱受争议所带来的出罪正义、司法实践现状的需要的综合考虑,危险驾驶行为出罪可谓必要。选择在判决书中写明"依据《刑法》第十三条后半段之‘但书’"直接对具体行为出罪的确存在理论上的悖论,但是采用"但书"条款精神的思路与原理,在司法实践操作中直接以"社会危害性显著轻微"论证予以出罪则可化解。 相似文献
13.
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危险驾驶罪,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北京市大兴区区检察院对该修正案实行以来办理的危险驾驶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并对该类案件的罪名适用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4.
15.
公安部会同中国法学会近日联合主办《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一周年专题研讨会,总结了"两法修正案"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并重点围绕如何正确贯彻执行法律规定,建立依法治理酒后驾驶长效机制进行了深入研讨。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出席会议 相似文献
16.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2016,(3):28-32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的恶劣影响日趋凸显,对此《刑法修正案(九)》新增"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对特定的预备行为进行前置化规制。但一些刑法学者对该规定的理论基础产生质疑,认为这一预备行为实行化的法律拟制性规定造成了刑法总则与分则的矛盾,违背了犯罪构成理论,突破了刑事违法的相对性。然而"法律不是嘲笑的对象",文章以二元思维从刑法惩罚与预防两大功能出发,围绕侵害性、可罚性和主观恶性三方面阐述,合理解释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预备行为实行化的理论基础,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预备行为实行化正名。 相似文献
17.
18.
如何从法制改革层面有效推进治理酒后驾车社会顽疾,长期以来一直是各方关注和争执的焦点话题。特别是“孙伟铭案”、“张明宝案”等特大醉驾恶性案件的发生让群情激愤到极点的同时,也因其定罪有别、量刑不一饱受非议,争议争论甚嚣尘上。而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的高票通过,醉酒驾车连同追逐竞驶最终以“危险驾驶罪”入主《刑法》。同时,这次刑法修正特别是“危险驾驶罪”条款的增加,也是公安机关全面参与影响立法的一件里程碑性事件,对治理酒后驾车必将产生根本性长远利好影响。 相似文献
19.
20.
2011年5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严厉打击酒后驾驶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酒后驾驶整治实施一周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始终保持高度整治力度,法律的惩治震慑效果进一步显现,群众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