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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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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与存货实际成本有关的税金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关税、印花税、遗产与赠予税等,现行做法中有的计入了存货的实际成本,有的未计入存货的实际成本.这种核算方法有违实际成本原则,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应进行改革.本文就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分离后存货会计中税金的会计核算方法改革作一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2.
改进增值税会计方法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改革和税收改革进一步深化,我国增值税会计模式的弊端越来越明显。一、现行增值税会计模式的弊端1.不符合实际成本(历史成本)计价原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进货物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实际付出的是货物买价、采购费用和增值税(进项税),按照增值税价税分离的核算要求,采购成本部分计入货物成本,增值税税款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而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存货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入账。实际成本应是所支付的全部价款。进项税额不计入采购成本,企业所购货…  相似文献   

3.
(3)一般纳税企业涉及存货的非货币性交易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一般纳税企业购入存货,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单独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并由销售商品所发生的销项税额予以抵扣.而购入存货的入账价值则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以及发生的运输、保险等费用(商品流通企业所发生的进货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存货的实际成本,并按实际成本入账.  相似文献   

4.
陈珩 《山东审计》2002,(11):23-24
随着我国会计体制改革和税收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国会计准则和税法的国际化进程日益加快,我国采用的“财税合一”的增值税会计模式的弊端也日益明显。一、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模式的缺陷1、不符合实际成本(历史成本)计价原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进货物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实际支付的是买价、采购费用和增值税,而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价税分离核算要求,采购成本部分计入货物成本,增值税税款则计入“应交税金”,不计入采购成本,这不符合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存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入账的原则。2、不符…  相似文献   

5.
一、购进差异和销售差异购进差异是指企业在一定期间会计购进与纳税购进的差异。会计准则对存货是按实际成本计价的原则确认成本的,这种成本应包括购进存货的买价、采购费用和购进时支付的相关税金。税法要求增值税会计实行账内核算、价外循环,购进时支付的税款抵扣销售时收取的税金。按照税法的规定,将购进货物时支付的增值税作为“进项税额”单独核算,按照这一标准确认的存货成本只包含购买价格(不含税)和采购费用。  相似文献   

6.
一、存货计价方法的规范化 存货会计的核心是计价.从计价方法来看,存货一般有以实际成本为基础和以非实际成本为基础(主要是计划成本法)的两种计价方法.以实际成本为基础的存货计价方法,一般适用于存货品种、规格不多的小型企业.而以非实际成本为基础的计划成本法则广泛适用于存货品种、规格繁多的大中型企业,它可以简化会计处理工作,并且有利于考核采购部门的业绩.然而现实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计划成本法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其主要原因是:  相似文献   

7.
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中的“成本”是指存货的历史成本,即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发出存货计价方法(如个别计价法、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等)计算的期末存货的实际成本,如果企业存货成本的日常核算中采用简化核算方法(如计划成本法、毛利率法、零售价法等),则成本为调整后的实际成本。存货取得时应以历史成本或实际成本入账,存货取得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可变现净值则指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  相似文献   

8.
增值税会计处理的弊端主要表现为:第一,与实际成本原则(历史成本计价原则)相背离。实际成本原则是指,企业的各种资产应当按其取得或购建时发生的实际成本进行核算,它要求对企业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的计量,应当基于经济业务的实际交易价格或成本。一般纳税人在购进货物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实际付出的是货物的买价、采购费用和增值税。按现行增值税核算办法,买价计人存货成本,增值税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据此反映的存货成本只是实际成本的一部分,不符合实际成本计价原则的要求。  相似文献   

9.
现行利润表损益确定过程中,税金及附加被同时计入收入和费用,这既不符合收入、费用的基本定义,也不符合收入费用配比的基本原则。本文分析收入、费用以及负债的本质属性及其与税金及附加的关系,厘清税金及附加的会计要素归属,认为现行税金及附加的主要核算内容决定了其既不是企业的收入,也不是企业的费用,而是企业的一项负债,建议企业将与收入相关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等价内税作为应交税费直接抵减销售收入,不再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相似文献   

10.
存货期末计价与账务处理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是指对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者之中较低者进行计价的方法,即当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照成本计价,当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存货按照可变现净值计价,同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这里的“成本”是指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计算的期末存货实际成本。如果企业在存货成本的日常核算中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则“成本”为调整后的实际成本。  相似文献   

11.
段宏 《四川会计》2002,(9):36-37
年增值税改革后,国务院及财政部发布了一系列相关法规,税法上实现了价税分离,而增值税的会计核算模式则是“财税合一”,偏重于满足纳税目的,从会计角度看存在一定问题:一、现行增值税核算模式强调的是国家利益,它按照税法要求设计会计处理方法,以至于某些会计处理与会计要求有所不符(一)信息缺乏可比性1.现制度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时按规定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存货成本中就不包括付出的进项税额;如果在购进时只取得普通发票,其存货成本中就包括付出的进项税额;由于有的按价税分离核算,有的按价税合一核算…  相似文献   

12.
谢梅  许璞 《财会通讯》2005,(10):42-42
计划成本计价法,是在存货日常业务中以计划成本计价进行收入、发出和结存的核算。这种方法在相关账户的设置、存货明细分类核算和总分类核算等方面,与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法都有所不同。但是,在这种成本核算方法下,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仍需将存货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因此,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原则并未改变。实际工作中,不少会计人员对计划成本法核算下原材料发生毁损及减值的会计处理存在许多疑惑,甚至有些会计人员错误地认为,在计划成本法下就不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了。针对这些问题,本文以友佳公司为例来介绍计划成本法下原材料毁损及减值的账务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13.
会计期末,为了客观地反映企业期末存货的实际价值,企业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准确地计量“存货”项目的金额,即要确定期末存货的价值。《企业会计准则——存货》规定,“会计期末,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所谓“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是指对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者之中较低者进行计价的方法。即当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价;当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价。这里说的“成本”是指存货的历史成本,如果企业在存货成本的日常核算中采用简化核算方法(如计划成本法),则“成本”为经调整后的实际成本。“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  相似文献   

14.
商业企业偷漏增值税一瞥一、多报期初存货,虚增存货税额。如按售价核算的,不扣除进销差价,直接接售价计算存货税金。有的企业库存商品重记,多分离存货税金。有的退上年存货未冲减存货税金。二、少报销售收入,偷漏增值税。某公司向购买方收取运杂费等不作收入申报纳税...  相似文献   

15.
新会计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的存货成本指的是期末存货的实际成本,可变现净值指的是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相似文献   

16.
一、会计实务谨慎性原则的运用 1、存货的计价谨慎性原则在存货计价的运用主要是物价上涨情况下采用后进先出法。按照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领用或者发出存货,按实际成本核算,可采用后进先出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其特点是可使当期损益的核算接近现实的经济运行环境。而期末存货的账面价值反映最早购进存货的实际成本。在物价持续上涨时期,  相似文献   

17.
一、存货初始计量方面的主要变化及纳税影响 (一)商品流通企业存货采购成本的变化及纳税影响。新准则取消了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不得计入存货成本的规定。旧存货准则第6条规定,“商品流通企业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采购价格、进口关税和其他税金等”。  相似文献   

18.
存货的计价会直接影响企业当期和以后各期的财务成果,对于客观、公允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着重要的意义。我国刚出台的《企业会计制度》第十二条指出:“须用或发出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或后进先出法确定其实际成本;按照计划成本核算的,应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在物价变动的情况下,存货计价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是最为理想的,也与国际会计准则中规定的通行做法相一致。但是在我国“可变现净值”、“公允价值”等很难确定,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也均未对“可变现净值”下一个明确的定义,这就使得在理解上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给会计实务操作带来困难,也为企业通过随意选择“可变现净值”来操纵利润提供了空间。若存货采用实际成本计价,在物价 上涨时采用“后进先出法”转为合适,遵循配比原则,能够实现与当前 市价的配比;相反在物价下降时采用“先进后出法”较为合适,同样实现与当前市价的配比,也符合会计上一贯遵循的稳健性原则。在我国当前会计实务中,企业为了加强存货控制和业绩考核,大多数企业采用计划成本法来核算存货。那么在计划成本下,存货计价该如何反映物价影响呢?  相似文献   

19.
一、外购存货的会计处理变化应用指南中规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进货费用,应当计入存货采购成本,也可先进行归集,期末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末存货成本。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相似文献   

20.
杜燕 《财会通讯》2008,(6):67-68
《企业会计准则——存货》规定,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进货费用应计入存货采购成本,也可先进行归集,期末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将已销商品的进货费用记入当期损益(主营业务成本),将未销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记入期末存货成本,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直接记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商品流通企业相对其他行业,存货数量巨大、种类繁多,若将进货费用在不同的商品之间进行分摊,势必会加大核算工作量。商品流通企业存货发出可以采用实际成本法、计划成本法,如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进行存货成本的核算。在会计实务中也可采用零售价法、毛利率法进行核算。在进行进货费用处理时应根据各类存货实物流转方式(假设)、企业管理要求、存货性质等综合考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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