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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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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伟 《中外企业家》2009,(3X):121-123
隐名合伙在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即隐名合伙人对出名营业人经营的事业出资,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分享出名营业人营业的收益,分担其营业亏损的合同关系。探讨了隐名合伙的含义特点、隐名合伙合同本身的效力以及对人的效力。  相似文献   

2.
李燕呢 《活力》2006,(4):77-77
合伙作为一种古老的经营形态,具有其自身独有的魅力。我国也制定了《合伙企业法》对其加以规定。但是。我国的合伙形式过于单一,对有限合伙与隐名合伙都未加以规定。在学术界对这两种制度进行的讨论也有很多。有一种观点认为二者是同一回事儿,只不过在英美法系称为有限合伙。而在大陆法系称为隐名合伙。这种观点是不可取的。本文主要是对有限合伙及隐名合伙进行比较。以说明这两种制度的不同。  相似文献   

3.
隐名出资,即出资人选择隐名的方式对公司进行出资的行为。表现为民事主体双方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约定向公司实际出资的义务由隐名股东承担,公司的股权则由显名股东代替隐名股东持有,隐名股东实际享有股权、承担风险等内容。隐名出资理论上具有隐蔽、特殊的属性,导致实务中的隐名投资存在一系列问题。本文主要以参考案例的方式,对于实务中隐名出资易引发的争议进行浅析。  相似文献   

4.
隐名出资是经济领域内普遍存在的现象,它对于活跃市场有积极意义,但也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法律问题.通过阐释隐名出资的起源、成因及分类,分析隐名出资常见的法律问题及其司法实践,提出了立法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卞云 《企业研究》2012,(18):215+218
隐名出资人又叫隐名股东,是指实际认购出资,却不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工商登记材料中实际记载为股东的实际出资人。与此对应的,实际未出资,而对外显示为股东的则被称为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我国《公司法》第33条明确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从中可以看出我国立法对隐名出资虽然间接承认其法律地位,但并非持鼓励态度,原因就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许多隐名出资来逃避诉讼、规避法院执行的现象。因此,笔者觉得有必要在此理清隐名出资人的法律地位,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6.
在公司设立和运转过程中,因规避法律、不愿公开自身信息等原因,公司股东隐名出资的情形可谓大量存在。公司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出资设立公司,并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等公司文件上以他人的名义记载股东资格等做法,在实践中极易引发隐名出资纠纷。本文拟就台商隐名投资的法律效力、台商隐名股东资格确认的途径、判决生效后如何办理相关后续手续等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7.
在隐名出资法律关系中,由于隐名出资人的不显名,在出现纠纷时往往会引发责任承担问题,谁具有股东资格是处理纠纷的关键.为了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良好信誉,《公司法司法解释(三)》 承认了隐名出资人的存在和地位,依据隐名出资人和显名股东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签订的隐名出资合同,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这就为解决隐名出资人股东资格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本文通过对隐名出资人基本概念界定的阐述,分析了隐名出资人的含义和法律特征,叙述了隐名出资人股东资格确认的必要性以及所依据的原则,并对处理公司内外部关系时的确认条件分别进行分析,认为确认隐名出资人产生的法律效果是隐名出资人具有显名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  相似文献   

8.
合伙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签订的契约或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同为业主、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合伙企业除依据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外,还需设置相应账户,反映每一个业主权益的增减,以便区分合伙人各自的权益。本文仅对合伙企业业主权益的部分会计处理探讨,供讨论参考。  相似文献   

9.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和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人一般是两个以上自然人,但实际也有自然人与法人合伙组成合伙企业的情况。  相似文献   

10.
覃宇菲 《现代企业》2020,(2):114-115
在股权代持情形中,隐名出资人虽完成实际出资,但却并不享有股东资格、股东身份,无法直接行使股东权利。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规定(三)》(2014版)(简称: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只粗略规定隐名股东显名需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在名义股东消极履行股东权利,而公司其他股东又拒绝其显名请求时,隐名股东只能根据代持协议追究名义股东的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11.
王棣华 《企业活力》2010,(12):58-60
我国合伙企业是在自身特定的历史环境下产生的,有自己的特色;合伙企业的发展必然形成自己的合伙文化,研究我国合伙企业合伙文化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采用各种方法改善合伙人关系对于合伙企业的发展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12.
公司中的隐名投资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包括隐名投资人与显名投资人相互间的权利义务、隐名投资人和显名投资人与公司以及第三人的法律关系等。由于我国至今未有相关的立法和司法解释,因而对于其法律问题的处理,认识不一,判决各异。本文作者在首先界定了隐名投资的概念、特征及类型后,对其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其的法律分析,最后对规范公司的隐名投资提出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3.
合伙企业的合伙关系非常重要,是合伙企业发展的前提,也是合伙文化的具体体现。应当从多方面加强合伙企业的合伙关系管理,提高合伙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  相似文献   

14.
由于各种原因,有限责任公司中隐名股东大量存在,而法律对隐名股东规定并不完善,导致隐名股东的投资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本文主要从对隐名股东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行探讨,并提出防范和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15.
吴静 《企业活力》2012,(3):83-87
由于各种原因,我国有限责任公司中隐名投资的现象比较多。对于隐名股东的存在,我国《公司法》既没有给出一个确定的标准,也没有对隐名股东作出否定的法律评价。如何正确评价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关乎隐名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和市场主体的稳定。  相似文献   

16.
有限合伙制这种企业制度具有对风险投资的合理性,但在目前,我国法律并不承认有限合伙。在1997年通过的《合伙企业法》,立法者已明确地把有限合伙这种合伙形式排除在外。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依据本法在小国境内设立的由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盈利性组织”。  相似文献   

17.
合伙文化是合伙企业行为的指南,是合伙企业在实践中的价值观、信念、行为准则等。本文介绍了优秀的合伙文化所具备的特征,指出了合伙文化在合伙企业中的重要性,并从不同角度探讨了中国传统儒家文化对合伙文化的有益影响。  相似文献   

18.
正1.问:我集团公司与A投资公司及B基金管理公司共同出资10亿元设立了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参与我集团公司的各类资产重组项目,出资比例分别为51%、48%、1%。我集团公司承诺8年后以成本价受让A投资公司在有限合伙企业的全部出资。同时,我集团公司下属的财务公司(为我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与A投资公司签署了一项互换协议,协议约定:在A投资公司持有合伙企业份额期间,财务公司受让A投资公司  相似文献   

19.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组织。在国外,合伙企业大多是以个人服务为主的行业,如律师事务所、医师诊所、执业会计师事务所等。在我国,合伙企业仅限于私营企业。由于合伙企业具有设立容易,财产共有、利益、风险共享的特点,广泛地被我国城乡个人创业型企业采用。笔者认为,合伙企业的制度建立是生存、发展的必要保障,而其中损益分配制度是关键。要使合伙企业这一灵活的企业组织形式在现代经济社会中显示出鲜活的生命力就必须做到产权清晰、管理科学、核算规范、分配合理。  相似文献   

20.
新合伙企业法在原有的基础上新增加了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和有限合伙制两种合伙企业组织形式。本文从含义、产生原因、优势分析和案例分析四个方面阐述了这两种新增合伙企业组织形式,以期对企业正确采取这两种企业组织形式及新合伙企业法的贯彻实施起到帮助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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