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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新春 《财会研究(甘肃)》2007,(3):21-22
房地产税.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是指在房地产的取得、房地产的保有、房地产的流转环节所涉及的税收。其中取得主要指房地产的原始取得,包括房地产用地取得、房地产开发等;保有指持续地持有房地产的产权:流转主要指房地产转让、赠与、继承等。涉及的税种主要有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等。狭义的房地产税是指在房地产的保有环节.以房地产为课税对象的税收,在我国现行税收体系中主要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本文的房地产税是指狭义的房地产税。今后房地产税的改革方向是将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合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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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运行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目前主要包括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耕地占用税、契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12种税。2015年将启动房地产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改革。一、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分布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按照征税发生的环节区分,可以分为房地产开发环节、流转环节和保有环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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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房产税自2011年上海和重庆试点开征以来,便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然而,经常出现混淆房产税、房地产税及物业税等税种的现象。为此,本文对房产税及相关税种进行辨析,明确各税种内涵,再结合我国国情,论证我国房产税改革的目标应该是物业税。一、城市房地产税以房地产为对象进行征税,最早可追溯至周朝的"廛布"。新中国建立后,政务院在1950年颁发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确定征收房产税和地产税。此后合并二者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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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房产税比较分析研究——兼论我国房产税改革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斌 《财会研究(甘肃)》2011,(18):11-14
房产税是一项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和社会公平,有利于完善国家财政税收体制,符合我国“十二五”规划要求的税种。本文从房地产税的内涵和征收意义着手.通过现行的中美房地产税在税基、税率、收入、配套实施方面进行比较,提出我国现行房产税改革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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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逐渐达到上限,过去靠卖地收入来维持地方财政开支的方式不再具有可持续性。通过介绍房地产税的概念以及征收方式,可使普通民众加深对其的了解,通过早期重庆、上海等地的房产税试点效果可分析今后房地产税改革的重点。本文从财税研究和税法角度分析当前全面开征房地产税的征税程序以及征税合法性,并为房地产税的开征提出一套初步构想,重点关注小产权房的房地产税问题和税收优惠问题。最后借助发达国家实行房地产税的经验,对我国房地产税全面普及的效果进行预测,使得房地产税的开征更加严谨慎重,效果可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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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在我国并不是新的税种。早在1951年我国就开征了城市房地产税,1986年开征房产税,2009年将这两个税种合并为房产税,征说对象为经营性房产。把现行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扩大到个人房产,就是当前讨论的房产说改革。不少国家都开征了房地产税或物业税,但都只是一个小税种。那么,在我国为何这个小税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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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税收中房地产税对于房地产价格起到调控作用。房地产税主要包括在房屋交易阶段的增值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和房屋保有阶段的房产税。近年来,国家政府为遏制房地产市场价格的不合理上涨,利用税收政策,从供给与需求的角度调节房价,整顿房地产市场经济秩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经济措施,但其调控效果有待加强。本文将结合房地产税的功能定位,从房地产市场供给与需求的角度分析税收在我国房地产价格中的调控作用,并对现行房产税改革作出相关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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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重庆两市试点开征房产税已一年有余,但许多问题仍悬而未决,我国的房产税改革正处在关键时期。文章将沪、渝两市房产税试点方案与美国财产税制进行对比分析,与美国财产税制相比,我国房产税试点方案具有明显的调节性、温和性和公平性,重流转轻保有,在房地产价值评估方面也存在明显不足。为此,我国房产税改革应当坚持从增量税向存量税、从重流转向重保有转变等原则。同时,要注重房地产价值评估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地进行政策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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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资和涉外企业在涉税方面存在的问题1986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只对内资企业和中国公民征收,而对涉外企业和外籍人员仍实行原城市房地产税"。什么是城市房地产税?1951年,当时的政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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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主要涉及14个税种,其中实际征收的有12种,征税主要发生在以下三个环节:一是房地产开发环节,发生在此环节的税收主要有耕地占用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二是房地产转让(转移)、出租环节,发生在此环节税收主要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此环节两种房产税均按照纳税人出租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遗产税(没有立法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此外,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方式类似的教育费附加也可以视同税收;三是房地产使用环节,发生在此环节的税收主要有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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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资企业和涉外企业在房产税征管上存在的问题国务院1986年颁布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只对内资企业和中国公民征收,而对涉外企业和外籍人员仍实行原城市房地产税。”那么,“原城市房地产税”是怎样一种情况呢71951年的政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房地产税依下列标准及税率分别计征:1,房产税依标准房价按年计征,税率为1%:2地产税依标准地价按年计征,税率为1.5%;3,标准房价与标准地价不易划分之城市,得暂依标准房地价合并按年计征,税率为1.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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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保有阶段的税收改革是近年来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2003—2010年,全国先后分3批,共有北京等10个省级行政单位的32个县、市开展了批量评税试点。目前,评税试点工作正向全国范围逐步推进。2011年1月末,上海、重庆两市开始实施个人住房房产税的试点征收工作,两市都提出在条件成熟时将房地产评估价值作为计税依据,与房地产批量评税试点工作内容相呼应,也与国际通行的房地产评税实践接轨。房地产税的实施方向是以市场价值为基础的批量评税,这就对我国房地产评税人才培养和高校房地产评税专业(方向)建设提出了挑战。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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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我国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2011年上海、重庆发布的试点文件,以及国外的房地产税法的比较分析,得出我国房地产税改革需要突破的重点是对现有存量房施行房地产税的征收。以2011—2020年我国十年间的数据为基础,模拟出每年我国可征得的存量房房地产税,再将该模拟数据与历年地方财政收入进行实证分析,得出结论:对存量房征收的房地产税,将会形成一定的地方财政收入,能有效缓解地方财政缺口大的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