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一、惩罚性赔偿简述 惩罚性赔偿叉被称为“示范性赔偿”或者“报复性赔偿”,“就是行为人恶意实施该行为,或对行为有重大过失时,以对行为人实施惩罚和追求一般抑制效果为目的,法院在判令行为人支付通常赔偿金的同时,还可以判令行为人支付高于受害人实际损失的赔偿金。”我国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所确立的双倍赔偿原则为标志的。该制度主要在美国法中采用,但是其影响力已超越国界而在全世界产生了一定影响,一般认为在民事赔偿责任是补偿性的而非惩罚性的,惩罚是公权力行为,其行为的实行者和惩罚性赔偿的利益均归于同一主体,而民事主体地位平等.任何人无权对他人实施惩罚,而只能就实际损害向他人提出补偿请求。但是补偿性原则对于防范恶意的民事活动却力不从心。而恶意的民事行为不仅侵害了个人利益,也破坏了社会赖以生存的交易秩序。为了减少纠纷和损害的发生.民事责任领域出现了具有制裁和预防功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2.
论消费欺诈行为及其惩罚赔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消费欺诈行为与惩罚性赔偿成为了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中的一个争论热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关于消费欺诈行为及其惩罚赔偿的规定,惩罚性赔偿适用的前是经营者的行为构成欺诈,且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被限定为“消费者”。本文将结合有关案例对关于“消费者”的界定、消费欺诈行为的认定、惩罚性赔偿的适用等三个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3.
腐败犯罪的刑法结构的设定原则必须根据腐败犯罪自身的特点来设定。腐败犯罪的权力依附性与其贪利性决定了对其设置刑罚时需要遵循前置性与后置性刑罚并存原则、惩罚性与预防性并存原则与合理刑种与合理刑度结合的原则。死刑从腐败犯罪的法益本质以及替代性刑罚存在的角度来看是没有设立的必要的。为了更好地进行腐败犯罪的打击与预防,增设后置型罚金刑以及资格刑可以针对腐败犯罪的特殊性进行有效的惩罚,在保证刑罚经济性的前提下实现刑罚的特殊预防。  相似文献   

4.
张殿军  王颖 《经济师》2006,(3):55-56
惩罚性赔偿是法律基于特殊的立法政策而特别规定的损害赔偿,具有补偿、惩罚和预防的作用。文章通过对有关房屋买卖所适用的具体法律法规的分析,论述了在房屋买卖中惩罚性条款的适用对象、适用范围和条件以及惩罚性赔偿数额的认定等问题,并对惩罚性赔偿与其他损害赔偿的关系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5.
唐慧俊 《时代经贸》2011,(10):62-65
对惩罚性赔偿本质的认识不一,导致各国关于该制度的立法及司法实践都产生了很大差异。我国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次在立法中确立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后,有关该制度的本质问题也在我国学术界引起了很大争议。目前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在本质上是一种带有惩罚性却依然以补偿功能为主的特殊民事责任。在未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修改工作中,应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惩罚和补偿功能作出新的权衡与分配。  相似文献   

6.
惩罚性损害赔偿,也称示范性赔偿或报复性赔偿,是指由法庭判处的被告赔偿数额超出原告实际损害的赔偿,它在补偿原告的同时,更注重于惩罚被告,这有利于遏制不法行为。在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的今天,设立假冒伪劣产品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有利于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本文讨论了设立假冒伪劣产品惩罚性赔偿的理论依据和积极意义,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设立该制度的法律构想。  相似文献   

7.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在处理侵权赔偿问题上采用的是补偿性惩罚,延续了侵权法以填补损害为主的传统.然而,着眼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从知识产权所具有的公共产品属性角度出发,显然补偿性惩罚不足以为知识产权提供足够的保护.本文批判吸收法经济学在该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正本清源,对我国知识产权制度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合理依据及具体适用方式进行深入研究,以期对我国立法及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8.
《食品安全法》第96条是我国迄今为止关于惩罚性赔偿额度最大的法律规定,表明了立法机关严厉惩处严重违法的食品经营行为的价值取向.但这一规定也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影响着惩罚性赔偿制度在食品安全领域实际效用的发挥.在该条款的内容上,惩罚性赔偿的责任主体不应排除食用农产品的经营者;权利主体不应仅限定于“消费者”,应扩张至所有的受害人;食品销售者适用惩罚性赔偿的主观过错不应仅限定为故意,还应包括重大过失;对惩罚性赔偿金数额的确定受害人应有选择权.  相似文献   

9.
《时代经贸》2009,(11):42-43
惩罚性新兴市场。在新兴市场里你对客户、伙伴和竞争对手这些问题都很难回答,对将来的预测也是比较模糊的;在这个市场里,需要什么样的治理战略和依靠战略,也不清楚;包括定价策略、竞争战略,都是多变的。结合起来,我们发现,新兴市场是惩罚性的市场,时刻面临来自多方面的考验,也就是运营不好的话,惩罚的后果将很严重。这样看来,想在惩罚性新兴市场获得成功似乎很难。但通过我在硅谷公司的经验来看,在惩罚性新兴市场获得成功完全可能。  相似文献   

10.
刑罚执行个男q化是刑罚个别化实现的最重要环节。刑罚执行个别化具有惩罚罪犯,实现刑罚的惩戒正义;矫正罪犯,促使罪犯适应社会;为刑罚制定个别化、刑罚裁量个别化提供具体的、丰富的经验的重要价值。一个科学的、细化的并能够根据罪犯情况变化及时调整的罪犯分类体系和多样化的刑罚执行内容有利于刑罚执行个剐化的实现。  相似文献   

11.
我国2010年《侵权责任法》中确立的民事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实施以来,其功能并未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对此,文章对其原因进行了探究及实践中如何充分发挥该制度的作用提出了建议,认为应从三方面着手:一是从完善该制度的法律规定入手,让被侵权人有法可依,积极地对被告提出惩罚性赔偿的诉求,发挥其"私人执法者"在维护产品安全、环境安全等方面的及时监督和惩戒作用。二是政府在产品安全及环境污染责任事故中应简政放权,将对责任人的民事惩罚回归司法。三是以市场机制来解决企业为承担惩罚性赔偿可能会背负的沉重生存负担即引入惩罚性赔偿责任保险制度,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12.
我国对短期自由刑的“短期”采取3年以下说,即界定为3年以下剥夺自由刑,包括3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拘役.拘役,指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就近强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属于短期自由刑的一种.短期自由刑是我国刑罚体系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利弊存废之争处于自由刑改革的浪尖口.在经过长达一个多世纪的争论之后,学界的共识是短期自由刑有其存在的价值,它能够满足惩罚犯罪,对犯罪进行报应,有利于实现刑罚预防犯罪、防卫社会的目的,但同时短期自由刑也存在一定的弊端  相似文献   

13.
海洋领域侵权损害赔偿问题的经济学分析表明,对损害赔偿金的综合计算需要考虑侵权行为的多种特征,如被侵害财产的特征、侵害行为的短期和长期影响、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和非经济损失及侵权人逃避惩罚的概率,等等。对侵权者处以一般的补偿性赔偿金是普遍的做法,而在一定的条件下,还需要处以惩罚性赔偿金,才足以激励侵害人采取有效率的预防措施或者进入有效的谈判过程。  相似文献   

14.
侵犯商业秘密的惩罚性赔偿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于对惩罚性赔偿机制的功能以及适用原则的考察,我们认为,在我国侵犯商业秘密的损害赔偿领域,应该着手建立侵犯商业秘密的惩罚性赔偿机制.本文从建立侵犯商业秘密的惩罚性赔偿的必要性、侵犯商业秘密的惩罚性赔偿的功能以及侵犯商业秘密的惩罚性赔偿的具体运用等几个方面对这种赔偿机制进行了研究,以期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体系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5.
论惩罚性赔偿在我国商品房买卖中的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秀燕 《经济师》2004,(9):65-67
惩罚性赔偿制度是广泛实行于英美法系国家的一项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规范房地产市场 ,惩治恶意欺诈行为吹响了进军号 ,同时也引发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合同责任领域适用的争议。文章针对我国商品房买卖中采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理论和实务界中争论的热点问题展开论述 ,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6.
知识经济时代的高校体育教育思想向传统教育思想提出了挑战。学校的培养目标、育人的价值取向、教学的组织形式、方法内容必然发生根本转变。在“以人为本”的教育前提下提出的快乐体育教育思想。建立健全高校的快乐体育教育新体系,实施有效教育,真正实现教育性教学是这个时代高校体育教育的目标任务。  相似文献   

17.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里所称“增加赔偿的金额”,实际上就是惩罚性赔偿,因为依照我国民法一般原更口,恶意欺诈导致合同失效,仅仅只是退还价款而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了确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规定了增加赔偿的金额,正是基于对欺诈一方予以惩罚的目的。  相似文献   

18.
《资本市场》2005,(5):18-20
我们注意到,美国国会有一些举动,要求把人民币升值和对中国出口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挂起钩来,您认为关方最终会对中国的哪些出口产品采取关税惩罚措施?中国会因此而调整人民币汇率吗?  相似文献   

19.
经营亏损或落败将不再财政兜底或核销,而将具化为追究当事老总的责任,薪酬惩罚,甚至刑罚。  相似文献   

20.
刘亮 《资本市场》2006,(1):59-60
经营亏损或落败将不再财政兜底或核销,而将具化为追究当事老总的责任,薪酬惩罚,甚至刑罚。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