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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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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小股东近乎全部出席股东大会的公司治理模式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只有小部分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客观上将公司的经营管理委托给控股股东,中小股东付出了巨大的委托成本,导致他们亏多盈少。通过创新制度:在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当中,由他们选举若干名"补全代表",由这些"补全代表"行使未出席股东大会股份的表决权,中小股东近乎全部参加股东大会;中小股东以其持股总量按每5%持股量选派一名董事,每一位大股东分别以每5%持股量直接派出一名董事,董事会中既有控股股东的代表又有中小股东的代表,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相互约束并制衡,框架出一个全体股东同生共死、同等收益的治理模式。  相似文献   

2.
王敏 《经济导刊》2011,(6):30-31
股东表决权是股东通过赞成或反对股东大会议案,参与形成公司意思的权利。通过表决权的行使,股东将内心的愿望和需要转化为外在的意思表示,而众多股东的意思表示又可以上升为公司的意思表示,即股东大会的决议,从而对企业法人及其机关产生约束力。否则,股东大会将形同虚设,内部人控制愈加严重,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利保护就无从谈起。因此,完善表决权制度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3.
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是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主要途径。新修订的《公司法》改善了公司运作的法律环境,本文分析和论述了新《公司法》对股东大会制度的完善和突破。  相似文献   

4.
宏观     
《商周刊》2013,(20):13-13
双汇71亿美元收购案获批 北京时间9月24日晚,史密斯菲尔德食品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投票批准了中国双汇国际的收购方案。参与投票的股东中超过96%投了赞成票,收购程序于9月26口结束。双汇国际成为全球最大的猪肉供应商。  相似文献   

5.
公司法权力和义务的基本分配□罗伯特·克拉克一、股东属于股东的重要权力可以归为三类:投票权、起诉权和知情权。1投票权股东投票选举董事,决定诸如兼并、出售全部资产、解散、修改公司章程之类的特殊事项。他们也可以投票罢免董事,只要存在这样的理由或保留了这...  相似文献   

6.
中小股东近乎全部出席股东大会的治理模式是:在股东大会上,由中小股东选举若干名"补全代表","补全代表"行使未出席股东大会股份的表决权;中小股东以其持股总量按每5%持股量选派一名代表进入董事会,每一位大股东分别按每5%持股量派出一名代表进入董事会.在此模式下,通过德、日内部人治理模式和英、美外部人治理模式在职工权益保障方面的差异与优缺点的比较,认为公司经营决策应实行职工参与制度,且在董事会中内部人势力应取值38.2%,探索得出7名职工代表进入上市公司董事会,不但可以有效保障职工权益,而且可以有效防范内部人控制的弊端,最终实现劳资双方和谐双赢.  相似文献   

7.
柴慧婕 《经济师》2014,(12):90-91
随着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现代公司的规模不断扩大,社会公众持股者越来越多,股权相对分散,单个股东的影响力微不足道,特别是在上市公司中,公司投资者所有权和公司经营管理控制权高度分离,现代公司董事会的职权不断扩大,董事会大多又被大股东所控制,所以大股东就操纵控制着公司的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成为了"大股东会",中小股东很难给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施加重大影响,中小股东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实现对公司控制权的积极性日益降低,股东民主的基础正在削弱。文章对股东表决权的内涵、股东表决权的性质以及股东表决权的功能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8.
基于深交所独特的网络投票数据,本文从公司治理和投资者保护视角,考察两个层面的问题:中小股东是否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中小股东利益是否得到保护?结果表明,中小股东参与度与公司治理负相关;网络投票平台能够表达中小股东意愿,且能够保护其利益;整体上,中小股东的"冷漠"是非理性的,并损害了其利益;但就中小股东对议案的认同度而言,则存在"搭便车"式的边际收益。本研究为市场监管与投资者保护提供了明晰的政策支持。  相似文献   

9.
基于深交所独特的网络投票数据,本文从公司治理和投资者保护视角,考察两个层面的问题:中小股东是否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中小股东利益是否得到保护?结果表明,中小股东参与度与公司治理负相关;网络投票平台能够表达中小股东意愿,且能够保护其利益;整体上,中小股东的“冷漠”是非理性的,并损害了其利益;但就中小股东对议案的认同度而言,则存在“搭便车”式的边际收益。本研究为市场监管与投资者保护提供了明晰的政策支持。  相似文献   

10.
中小股东权益受损存在多方面原因,新《公司法》通过设立和完善累计投票制度、扩大中小股东知情权、增设股权收购及公司解散请求权、完善股东诉权等,以期更全面和完善的保护公司中小股东权益。  相似文献   

11.
本文以2017-2020年我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以盈余管理为着力点,探究中小股东通过网络表达参与公司治理的作用机理。研究发现,中小股东“用嘴投票”对两类盈余管理的治理效应存在显著差异:中小股东网络表达能够发挥“监督效应”抑制应计盈余管理,但同时会对真实盈余管理产生“驱动效应”;股东自利行为所致的二类代理成本在中小股东网络表达差异化影响盈余管理的过程中发挥中介作用。进一步研究发现,中小股东的网络治理功能在违规处罚样本组中更为明显,股权集中度能够显著提升中小股东网络表达对两类盈余管理的影响程度,中小股东网络表达主要通过抑制应计盈余管理提升企业价值。  相似文献   

12.
蔡轶娜 《经济论坛》2006,(4):133-134
公司是全体股东依照公司法组成的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它以营利为目的,所以最大限度地营利、最大限度地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就是公司制度发展的最高价值取向。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有了蓬勃发展,股份公司、有限公司更是发展迅速,那么,如何更好地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以激发他们投资的热情,就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本文就主要讨论一下中小股东权的保护问题。一、股东大会召集权根据国际公司立法通例,股东大会一般授权董事会召集,但由于董事会往往是为控股股东所操控,为防止控股股东和董事会有意阻挠股东大会的召开,或不经召开…  相似文献   

13.
互联网降低了中小股东获取和使用信息的成本,使其能够更加便利地借助网络进行投票表决(用手投票)或卖出股票(用脚投票).文章在互联网使用日益普及的背景下,基于双重委托代理关系,将中小股东的两种治理行为(用手投票和用脚投票)置于同一个研究框架下,考察了其对第一类代理成本(经理代理成本)和第二类代理成本(大股东利益侵占)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中小股东的治理行为对经理代理成本有显著的抑制作用,但对大股东利益侵占的约束作用有限.文章进一步比较了不同的企业环境下中小股东的治理行为对代理成本的影响,以揭示其作用机制.结果表明,用手投票提高经理代理能力存在行政介入机制,用脚投票约束经理在职消费存在市场压力机制.文章的研究为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角色提供了新的经验证据,为证监会完善网络投票和交易规则提供了政策依据,也为我国新一轮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提供了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14.
在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博弈中,大股东通过所控制的董事会掌握提议权,处于强势地位,并能借此股东大会合法享受超公平的权利,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加快相应制度建设,强化大股东的社会责任,强化董事会对全体股东的信托责任,切实维护好证券市场的公平。  相似文献   

15.
大股东在能够有效控制公司的情况下,常常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转移公司资源,损害公司价值,从而对小股东的利益构成侵害。我国家族控股上市公司主要通过金字塔股权结构实现控制权的增长,文章通过实证研究,计算了家族控股股东的现金流权和投票权的分离程度,并分析这种分离程度是否对公司价值具有负面影响。研究表明家族控股上市公司的投票权、现金流权与投票权的分离系数均与公司价值呈显著负相关关系。  相似文献   

16.
股份-股东投票法是一种中小股东能有效制约公司少数最大股东的投票机制,它可以在不破坏同股同权原则的条件下,解决国有控股公司既要政企分开,又要国家持有大多数股权这一两难选择。  相似文献   

17.
独立董事在现代公司治理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传统观点认为其基本的作用机制在于声誉效应,忽略了其背后可能存在的压力效应。本文以股东大会投票为契机,选取2013—2018年中国资本市场发生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事件的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试图通过检验股东大会投票得票率与独立董事异议行为之间的关系来验证压力效应之存在性。研究发现:股东大会投票得票率越低,独立董事异议行为发生的概率越大、数量越多,表现为压力效应;进一步对压力效应的作用机制检验揭示,股东大会投票得票率较低的独立董事所在企业会面临更大的外部舆情压力和监管压力,进而促使独立董事异议行为增加;当第一类代理成本或第二类代理成本水平较高时,较低的股东大会投票得票率对独立董事异议行为的压力效应显著增强。以上结果表明,压力效应是中国情境下独立董事履职的重要机制之一。本文不仅为检验压力效应的存在性提供了经验证据支持,同时也丰富了股东大会治理的相关文献,为鼓励股东积极参与企业决策、提高公司治理效率提供了注解。  相似文献   

18.
柴慧婕 《经济师》2014,(10):100-101
为了保护全体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的权利,也为了保障股东大会决议的顺利通过,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就日益增多,各国公司法大都创立了书面表决、表决权代理、表决权信托、网络表决等制度。文章对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及其路径表达进行了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19.
我国上市公司被人为地分为流通和非流通的两种类型,这两种不同股权的价格不同、权利不同、适用的法律也不同。在整个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中,社会公众所持的流通股,只占较小的比例,无法在股东大会上取得多数表决权,往往只能“用脚投票”:而国有机构以及很少一部分民有机构持有的非流通股,能够控制股东大会上的多数表决权.能“用手投票”.从而成为控股的股东。  相似文献   

20.
闫保强 《技术经济》2004,23(8):58-59
<正> 公司治理是在投资者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合理配置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权利和责任,保护所有股东利益的一种制度安排。通过既分权又能相互制衡的制度安排来降低经营权的代理成本和代理风险。我国的股份公司大多由企业改制而来,“一股独大”现象严重,控股股东借助其特殊地位,控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越权行事,以达到侵占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目的。中小股东成为股份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股东中的弱势群体,改变中小股东的弱势地位成为公司治理的一项亟待解决的课题。通过制度安排,区别对待股东,约束控股股东的行为,保护中小股东的权利行使,应成为完善公司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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