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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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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6年,甘肃省庄浪县被农业部列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县之一。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共调解土地承包纠纷24起,仲裁裁决23起,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土地权益。  相似文献   

2.
土地作为我国农民最重要的社会保障,是法律赋予农民最基本的生存和发展权利。农民土地问题无小事。农村土地承包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动摇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动摇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就动摇了农村社会和谐和新农村建设的基础。解决好农村土地承包问题和纠纷,是落实和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重要工作。必须站在维护农民根本利益和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以高度的政治和工作责任感,切实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同时,由于土地涉及农民根本利益,  相似文献   

3.
土地对于农民来说,既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又是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还是发展的重要资源。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是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基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现行农村土地承包制是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推行的,在这个制度下,农民获得了很大的生产自主经营权。然而,现行农村土地承包制面临不易克服的难题——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期限极不稳定。土地权属不明晰。从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理论和江苏省近年的实践探索来看。解决问题的出路是:按照温家宝总理近期“永远不变”的指示下决心把土地承包权永久地固定给广大农民。使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成为一种包含使用权、转让权、继承权和抵押权的土地财产权。这是农村土地权利理性的复归!要做到这一步。现有的法律构架及农村土地管理体系。还有许多不适应之处。深化农地制度改革。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整体推进农村土承包管理法制化,明晰土地权属,切实赋予农民土地承包权更准确的内涵并有效维护农民合法的土地权益。正是我们必须认真破解的一大难题。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颁布,是我国农村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以法律形式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农村土地使用权,标志着农村土地承包走上了法制化轨道。这部法律的实施必将从根本上保护农民的经济权益,保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既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1978年农村改革前,农民没有实实在在的土地使用权,按指令生产,统一劳动,集体分配。农村改革后,土地承包到户,确立了农户家庭经营的市场主体地位。1993年党中央决定把农民的土地承包期由原来的15年再延长30年…  相似文献   

5.
<正>甘肃省张掖市近年来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方面做了大量实践,积极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农业农村改革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维护农民集体各项权能,落实土地集体所有权,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根本,必须得到充分体现和保障,不能虚置。2012年以来,张掖市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  相似文献   

6.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生产资料,是农民最基本的财产。农民生产、生活离不开土地,农民感情寄托在土地上,农村文化、组织模式与土地息息相关。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过程,是进一步查清宗地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建立土地登记簿的过程,也是摸清土地利用情况的过程,还是对农村各种社会、财产关系的确认和稳定,能够为有效解决农村土地纠纷,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和社会管理提供重要基础。  相似文献   

7.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是当前创新农村土地经营机制的重要途径。为规范合作社利益分配,维护和保障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使农民从土地中获得更多的收益,使土地真正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源泉,扬州市出台了《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利益分配指导意见》。  相似文献   

8.
《农村土地承包法》以法律形式赋予了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农村土地使用权,标志着农村土地承包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本文从分析农民土地财产保护的现状人手,提出了农民土地财产权利面临的可能侵害,进而结合新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找出解决的对策。  相似文献   

9.
不管土地如何流转,家庭承包制的农村土地制度基石并不会改变,明确这一点,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才会得到保证。在农村土地流转中,农民权益时常受到侵害,根本原因是农民的土地产权虽然趋于完善但还不明晰,还有待于今后进一步的制度创新。为保障农民不因为土地流转而受到利益上的损害,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相似文献   

10.
土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从古至今,农民都把土地视为自己的命根。历史发展至今,土地问题依然是一个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然而,目前许多农民由于缺乏对我国农村土地法律和政策的了解,在面临土地问题时往往茫然不知所措,致使自己应有的土地权益得不到有效的维护。本节目介绍我国农村土地法律和政策知识,帮助农民维护自己的土地权益。  相似文献   

11.
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央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规定,各地要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限期全面解决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工作遗留问题,确保承包土地面积、地块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四到户”,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一、进一步深化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重大意义的认识“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三农”问题的主体是农民,农民以土地为本。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土地。土地既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主要、最可靠的生活保障。可以说,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历史的经验一再证明,农村土地问题,始终关联着中国革命和建…  相似文献   

12.
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思考农村经济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土地制度改革。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是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化,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制,不改变土地用途和农民自愿前提下,放活农村土地使用权,允许出租,转证,抵押,...  相似文献   

13.
土地及其收益,是农民最重要、最大的权益,是农民根本利益之所在。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就是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农民土地权益的核心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实行农户家庭承包经营是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  相似文献   

14.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刘芙 《农业经济》2005,(11):28-28
所谓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在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和农业用地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将土地使用权从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转移给其他农户或经营者,其实质就是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土地作为农业发展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相似文献   

15.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意义重大土地登记是物权公示和保障交易安全的基本手段。目前,我国土地登记的基本情况是,城市土地登记好于农村土地登记,建设用地登记好于农用地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是我国土地总登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制度和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落实中央提出的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一项基础工作。在当前形势  相似文献   

16.
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国家颁布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现就如何正确理解和运用《农村土地承包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问题谈一点浅见。  相似文献   

17.
我国农村土地首轮承包期于1998年前后结束,之后,各地相继开展了土地二轮承包工作。几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解决了农村土地承包方面的诸多矛盾与纠纷,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随着《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实施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开展,农民承包土地的税费负担逐步减轻或取消,国家又相继出台了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等惠农政策。农民群众对土地的价值有了新的认识,开始重视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因此农村土地承包中的问题不断地暴露出来。笔者就农村土地承包中易发的矛盾及其对策作一浅析。  相似文献   

18.
在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既定政策下,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有偿退出,既是优化人地配置的要求,也是为具备离农条件农民提供土地权利价值实现通道的要求。当前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退出机制还不完善,导致引导有条件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改革相对滞缓。本文研究在分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有偿退出内涵的基础上,基于政府与市场角色厘定分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有偿退出机理,审视了试点地区的实践困境,进而提出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的政策建议。研究认为,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有偿退出过程中,应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政府应通过承担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的保障性补偿责任,消除市场失灵,并防范改革风险,进而通过政府与市场角色的厘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有偿退出的补偿机制、推进机制和退出土地的利用机制,构建符合理论和现实要求并具有可持续性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通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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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是确认和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土地流转交易安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第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是确认和保护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基本手段。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财产权利,是国家法定的一种用益物权。长期以来,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合同管理为主,缺少严格规范的国家登记。虽然  相似文献   

20.
农业规模化经营要求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而有效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则是推动农地流转制度建设的关键。农民土地权益保障的法律体系不完善,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市场机制运作不畅,农村土地流转中的利益分配机制缺位等因素削弱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力度;政府应当从健全农民土地权益保障的法制体系,优化农地产权交易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完善针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建设等方面着手提升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力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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