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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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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利益调整问题,而利益调整的关键在于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这三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都涉及到土地增值收益分配问题: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还是规划用途?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取得的出让收益与实施土地征收转用的补偿费  相似文献   

2.
<正>北京市大兴区开展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以来,不断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入股等方式,建立了"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2016年1月15日,大兴区西红门镇40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2号地小B地块成功出让,成为当年北京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首拍地块。北京市大兴区试点的一个重要特色是镇级统筹,即多个村组建镇级  相似文献   

3.
<正>重庆市大足区是全国33个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之一,大足区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路径,实现了就地入市和集中入市。截至今年7月,当地以出让和租赁2种方式成功入市交易土地共11宗,总面积244.96亩,其中出让土地的总成交价款逾8100万元。建立完善组织制度保障建立完善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推进机制。建立了市、区、镇、村四级直通式工作  相似文献   

4.
正核心提示作为全国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地区之一,广西北流在4年多的改革试点中,大胆实践了"能不征,就不征""可入市,尽入市"的原则思路,在缩小征地范围、拓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用途方面迈出了较大的步伐,重点探索了以集体建设用地出让方式取代部分公益性项目用地的征收,允许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后用于商住项目等创新做法,并从规划管控、制度规范、权益保障以及公平效率等多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措施和办法,保障了改革试点的有序进行,有力地推动了当地的城乡统筹发展。  相似文献   

5.
正农村土地的制度改革必须与国家税制改革相衔接。我国现行的土地税制严重滞后,极不适应土地改革的需要。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中,有的试点地区在政府、集体、农民的收益分配中,简单照搬国有土地出让方式,由政府收取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比例为交易总额的5%—30%。我们认为政府只能以税收的形式参与集体土地入市的收益分配,应当加快修改税法。  相似文献   

6.
本刊讯从国土资源部独家获悉,正在编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有望就土地利用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的有偿出让、交易方式、收益分配方式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值得关注的是,在配套改革方面,行动方案提出的第一项工作即为“探索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  相似文献   

7.
正作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之一,贵州省湄潭县在改革试点中,已出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25宗、面积96.67亩、价款1718.5万元,政府收取调节金109.53万元,集体和个人实现净收益381.42万元,确立了定组织明主体、定地块明权属、定途径明方式、定平台明市场、定比例明分配的"五定"改革路径,取得了还权于集体、还利于农民、还需于市场的改革成效。主要做法  相似文献   

8.
正浙江省德清县作为全国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之一,在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式时发现,农民和小微企业对土地租赁特别青睐。一方面,相对出让而言,农民更倾向于租赁方式,可以从中得到长期的收入保障。另一方面,单一的土地出让方式已无法满足企业多样化的用地需求。特别是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小微企业的发展往往受到空间与资金的制约。土地租赁方式因其在租金支付方式等方面具有灵活性,对小微  相似文献   

9.
正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的分配,是"三块地"改革试点中的重要问题。而摸清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运行中收益分配状况,科学回答"谁来分、分什么、怎么分"的问题,对于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利修法的经验具有重要意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困境入市主体认定难。按照改革试点精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主体可以是代表其土地所有权的农民集体,也可以是农村集体委托授权  相似文献   

10.
研究目的:对比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和作价入股两种供地方式的交易成本控制措施,提出控制交易成本、优化管理政策的建议,为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管理政策提供参考。研究方法:案例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研究结果:(1)探索构建了“供应(交易)→制度环境→交易属性→交易成本→供应(交易)”闭环式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交易成本控制理论分析框架。(2)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制度相对完善,交易成本控制效果好于作价入股;在缺乏规范制度安排情况下,政府背书或担保、建立利益联结体等非正式制度安排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交易成本。(3)缺乏交易平台、交易程序和规则不完善、交易合同不规范、基准地价与价格评估不完善、监管程序缺乏等是影响交易成本控制的重要制度因素。研究结论:应当加快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交易平台建设、完善交易程序和规则、规范交易合同文本、完善用地管理政策体系等,以降低交易不确定性,有效控制交易成本。  相似文献   

11.
为了解决城市用地紧张、提高农民收入与生活水平,自2015年,全国33个试点地区开始实行土地制度改革,其中15个城市进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为了更进一步地了解入市改革政策绩效,本文选择第一批试点地区及其他62个地区的农民生活水平用作本次实验的观测样本,采用双重差分法,以实际数据为支撑探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当地农民生活水平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能够显著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因此,政府应不断推进和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从而积极提升农民生活水平。  相似文献   

12.
经过多年实践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改革取得显著成效,2019年新修订《土地管理法》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直接入市交易,在法律层面为农地入市扫清了障碍。文章通过回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发展历程,分析不同试点地区探索农地入市的做法、亮点,总结试点地区的经验与成效,分析当前全面推进农地入市改革面临的困境。同时尝试从出台配套细则、推进宅基地制度和征地制度改革、制定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加快村庄编制规划等方面,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的未来发展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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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路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这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改革指明了方向。事实上,国土资源部早在上世纪末就在安徽省芜湖市开展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2001年,国土资源部又同意在安徽全省开展立法试验,主要从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条件、范围、用途、方式、收益分配及融资等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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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6年9月,国土资源部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承担起统筹协调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的工作任务。为此,武进区坚持"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向,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探索实现路径,取得了成效。试点实践成效武进区按照三项改革试点的新要求,确定了农民集体为入市主体,并"鼓励农民集体以合理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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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最近联合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改革的核心目标是农地入市,包括:探索健全程序规范、补偿合理、保障多元的土地征收制度,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依法公平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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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土地是经济发展的基础资源,土地制度创新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大有可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是推进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应纳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盘考虑,不断优化制度供给,完善体制机制,激发土地要素活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需要新的制度供给须要建立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和完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入市,就是将农村集体原来直接支配的土地资源转变为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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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改革试验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问题的研究表明,当前,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出让主体不合格、流转收益分配机制及开发利用投融机制不健全、流转规模偏小及相关配套措施不完善等问题,制约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流转。为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一步入市流转,要改革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虚位问题,明晰集体土地权属主体;尊重农民意愿,完善流转收益分配机制;畅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获取路径,壮大入市规模;缩减征地数量,坚持民生导向;加强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助推入市流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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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随着国务院启动全国33个县(市、区)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开始进入实质性试验阶段。如何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机制、理顺与现行国有建设用地市场关系、建立公平合理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等问题尤显突出。这些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能否顺利入市,更直接影响到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进程。如何正确理解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概念根据大多数学者的观点,农村土地包括三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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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农村金融制度、集体产权制度、“米袋子菜篮子”建设等相关制度改革创新,推进以土地流转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户宅基地退出、改进农业补贴办法、农产品目标价格指数保险等为重点的专项改革试点,不断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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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2015年,有关部门经全国人大授权启动了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4年来,包括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在内的改革试点取得积极进展,初步完善了工作制度和政策体系。其中,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效果最为明显,在集体建设用地的取得制度、用途管制制度、利用规划管理制度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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