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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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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若干问题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内容与编成方法、登记信息公开与查询、登记依据和登记信息平台等方面对我国不动产登记工作进行浅析,并对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建设提出了一些建议:(1)不动产登记簿应采用物的编成方法,对不动产自然属性、权利属性及其他依法应当登记事项内容进行登记;(2)不动产登记资料中的结果资料可实行公开查询,申请资料应实行有条件查询制度;(3)不动产依据登记信息错误应区分权利事项登记错误和非权利事项登记错误采用不同更正方法;(4)尽快统一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和技术依据;(5)整合现有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平台,达到基础数据统一、数据采集标准统一、数据转换规则统一、业务和服务平台统一。  相似文献   

2.
2007年《物权法》颁布实施后,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成为社会各界的企盼,虽然部分地方开展了试点探索,但由于国家层面的制度未建立,总体效果并不明显。今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及任务分工中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明确要求,将备受关注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提上日程。在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以土地权利明晰为核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将为整个国土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创新、为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带来  相似文献   

3.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显示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视、决心和努力。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研究的历史演变和契约登记制、权利登记制和托伦斯登记制三种主要类型的国外不动产登记制度进行了介绍,分析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难点,有政府部门和个人利益阻力,登记人员知识结构需要完善更新,登记所需技术急需发展完善,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依据,登记标准不统一,登记不规范,重视管理轻视服务,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风险承担及登记过错的赔偿,甚至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工作人员的失职等等方面。阐述了不动产统一登记遵循服务第一,快捷使用,循序渐进三项原则。针对当前我国不动产登记中种种问题和困难,当前比较紧迫需要解决的主要有简政放权,加强登记人员的培训,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登记机构统一,设立弥补登记过错的赔偿基金,法律公证风险共担,加强不动产登记工作监督等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4.
土地登记的法理和登记机关的选择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我国的土地登记制度正由单纯管理型向财产型转变。土地权利作为不动产物权,建立土地登记制度是为土地权利变动提供法律基础,土地权利登记是具有国家公信力的法律基础,是国家建立的关于土地权利的统一的法律基础。为此,必须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5.
《物权法》实施对中国土地登记制度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目的:研究在未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期间,土地登记工作如何能够满足<物权法>对不动产登记的要求.研究方法:将<物权法>涉及土地登记的规定与现行土地登记政策或法律进行比较,结合土地登记工作实践,研究<物权法>中不动产登记相关条款.分析在不动产未实行统一登记情况下,<物权法>的实施对土地登记工作的影响.研究结果:提出了探索以省或设区市为属地的土地登记管辖制度、扩大土地登记自我举证范围、建立健全土地登记承办机构等过渡期土地登记的工作建议和思路.  相似文献   

6.
研究目的:为推进中国不动产统一登记提供建议。研究方法:描述性研究。研究结果:中国分散的不动产行政管理体制导致了分散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登记矛盾和冲突问题是迫切需要解决的分散登记弊端;构建中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时,应当贯彻统一性、有效性、效率性、可行性等原则;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一是必须从法理上合理界定不动产物权的关系,明确以土地登记为基础,二是不动产登记机关可选择行政机关,三是在过渡期可通过优化登记机关职能来推进统一登记。研究结论:当前可构建以土地登记为基础的统一的不动产登记过渡方案,即以土地所有权登记为基础,统一协调、行使“不动产权利类型认定”和“不动产界址划定”两项职权,建立协调或者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  相似文献   

7.
正问题甲公司欲将其名下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公司,双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时被告知,该土地使用权已于5日前被丙公司申请了异议登记。乙公司在权衡利弊后仍然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为其办理转移登记。依据《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异议登记期间,未经异议登记权利人同意,不得办理土地权利的变更登记或者设定土地抵押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  相似文献   

8.
<正>我国大陆地区并无土地信托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06条使用了"不动产信托登记"的概念,首次将土地信托登记制度带入人们的视野。在办理土地信托登记过程中,是否应同时办理土地物权变动登记,涉及登记模式选择问题。对此,有"二重登记"与"一重登记"之争。我国台湾地区土地信托登记属于"二  相似文献   

9.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不动产权利,应当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文章在进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湖南省现有不动产登记工作情况,深入分析了衔接过渡时存在的问题。同时,从政策层面上的人员整合、权籍调查、纠纷调处、部门协作等职责分工,以及技术层面上的单元编码转换、数据库标准统一、登记簿完善、登记业务整合、信息系统对接、互通共享等方面提出具体的衔接建议。  相似文献   

10.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登记整合思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不动产权利,应当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但二者登记机构不一致,登记业务和数据内容也有很大的差异。文章从市级职责机构的角度出发,对不动产登记过渡期后,如何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的顺利移交,从登记机构、登记业务、登记簿册证、数据库、信息系统等五方面提出了整合主要内容和思路。  相似文献   

11.
In China, the types of immovable property objects cover not only land (a typical immovable property object) but also buildings, sea areas, forests, etc., and the general idea of unified registration of immovables (as the newest development and hottest topic in field of land administration in China) proposed by Property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2007) is not detailed until 2014 when “Interim Regulations on Real Estate Registration” was enacted and would come into force in 2015. This paper focuses on modeling of unified registration of immovables in China whose cores rely on “4 unifications” (i.e., unification of registering basis, unification of registering authorities, unification of information management platform, unification of registering books) using the world-wide advanced standard LADM (Land Administration Domain Model). In detail, the typical 8 immovable property rights (right to use construction land/forest land/sea area, ownership of houses/forests/marine structures, right to contractual management of arable land/grass land) are firstly introduced; then change of register types before and after unified registration (as one important component of “unification of registering basis”) is described; later, comparison of register procedures reflecting “unification of authorities”, “unification of information management platform” and “unification of registering books” is modeled using LADM where parties, 3R, spatial units package are greatly referenced which is followed by elaboration of a newly proposed URDMIPO (Unified Registration Data Model for Immovable Property Object). However, the complete implementation of unified registration in China will still take a long time.  相似文献   

12.
基于AHP构建中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分析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研究目的:构建不动产登记制度可选方案的体系,并评选出适合中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与配套方案。研究方法:运用层级分析法(AHP),借鉴各国或地区的制度经验,构建中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可选方案的体系,再针对土地、法律专家以及政府土地部门领导专家进行专家问卷调查,求取专家意见的一致性。研究结果:中国应采取土地管理部门统一不动产登记、土地及房屋均采取强制登记、以产权文件作为确保登记无误的关键审核文件、登记机关设立基金赔偿或投保赔偿以及设立土地登记代理人5个方案。研究结论:中国适合采用强制登记、实质审查以及错误赔偿的权利登记制,以及发放权利书状的托伦斯登记制,成为混合登记制;实施时应依序进行土地确权、土地与房屋管理部门整并、建立登记机关赔偿机制以及建立土地登记代理人制度。  相似文献   

13.
研究目的:对中德不动产登记效力进行比较研究,为制定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法提供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比较分析法、规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研究结果:与中国不动产登记相比,德国不动产登记在区分原则与公示原则的基础上具有统一的物权变动效力;具有明确、统一的权利顺位效力,能够在意思自治原则的基础上准确地解决多项不动产权利之间的冲突;具有以公信原则为基础的权利推定效力与公信力,与无因性原则一道构成了交易安全保护的铁壁铜墙;对于登记错误则赋予权利人以更正登记请求权等完善救济措施。研究结论:中国不动产登记法须从四方面完善不动产登记的效力体系:通过将登记对抗的物权变动统一于登记要件原则之下以进一步统一不动产登记的权利变动效力;强化不动产登记薄的权利推定效力与公信力;构建不动产登记薄的权利顺位效力;增设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更正请求权。  相似文献   

14.
研究目的:针对由于开发企业未办理首次登记,导致已经支付价款的新建商品房买受人无法办理转移登记取得物权的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梳理实证解决方案,提出规范路径选择,反思现行登记制度,助益不动产登记立法进程。研究方法:通过功能主义分析视角,展开实证案例研究、规范法教义学研究。研究结果:历史遗留项目的处理方案包括突破连续登记、代位申请登记、要件等效替代、交房即时办证等形式。研究结论:应当保护已经履行合同义务无过错购房人的财产权利,对于质量安全的登记客体,不宜因为开发企业欠缴土地出让金等公法义务未完成不予首次登记。建议明确不动产连续登记原则,增设代位申请制度。  相似文献   

15.
研究目的比较分析<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与<房地产估价规范>在技术标准上的差异性,确定未来城镇土地估价的技术规范方向.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和比较分析法.研究结果(1)两个技术标准都强调价格的正常性,但土地估价更多从权益角度考虑,突出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地位,房地产估价更多地从正常市场交易的价格前提考虑,从而导致估价基础的差异;(2)二者估价的方法相近,但术语用词、应用要求存在差别,特别是基准地价的制定和应用在土地估价中有着重要的地位;(3)对土地权益和与之相关的估价目的,土地估价重视不同用途和各种权利状况下的估价操作,房地产估价则重视具体目的估价时对合法原则的遵循.研究结论两个技术标准应逐步统一,以适应规范市场的发展需要,其关键在于明确基准地价在中国估价技术中的重要地位;规范统一专业术语;统一估价目的方法应用要求。  相似文献   

16.
研究目的:归纳分析2015年国内外土地管理领域的研究进展,展望研究趋势。研究方法:文献统计法。研究结果:2015年国外土地管理研究侧重于土地利用冲突及应对机制、土地权属效应、土地纠纷解决路径等方面,国内研究更多关注土地制度改革、土地市场管理与调控、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土地政策与法律,以及土地用途管制与耕地保护等方面。研究结论:2015年土地管理领域在土地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的研究进一步加强,针对改革实践中的热点问题研究比较突出,有价值的基础理论研究尚显薄弱;2016年将重点关注土地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及管理体制、土地法学理论与实践等研究。  相似文献   

17.
农地确权数据成果汇交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自2009年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展开以来,随着部分试点县确权任务的完成,国家对农地确权数据成果提交内容及程序做出了部署。为辅助国家级大数据量农地确权数据成果汇交工作的展开,支撑农地信息平台建设,提高汇交工作效率,科学管理数据,研发了农地确权数据成果汇交管理系统。[方法]文章采用政策规范信息化法,梳理汇交业务流程,形成系统核心功能。该系统基于政策需求和农地大数据应用背景,在地理信息系统支持下,采用浏览器/服务器(B/S)模式实现信息录入、数据管理和分析等。[结果](1)系统实现了农地确权数据成果汇交信息录入、审核、进度查询,对数据汇交状态进行高效处理等功能。(2)采用人机交互模式,能根据需求按照不同时间、空间区域和指标,挖掘分析汇交业务情况和数据情况。(3)汇交进度、汇交通过率和汇交率能反映区域汇交工作质量。[结论]系统实现了政策性业务的信息化和可视化管理,有效提高了数据汇交工作效率,为开展农地大数据应用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保障,并为各省市自建农地确权数据成果汇交管理系统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8.
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发现不动产上存在违法建筑,这类情形是否需要审查,能否登记。文章结合案例分析,认为不动产登记是物权公示行为,没有确权功能;无权审查登记原因行为合法性和有效性,不应审查与物权效力无关的内容;不应将属于其他部门行政管理职责且登记人员无力和无权审查的内容列入审查内容;属于产权管理应由出让合同约定的事项不宜作为登记申请审查内容。将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且登记人员可以把握的事项作为审查内容,对闲置土地等需要审查但未列入法律法规的应尽量列入法律法规。对于已经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动产,登记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不予办理登记,但不宜主动认定为违法建筑并因此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相似文献   

19.
杨慧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2,25(8):36-38,55,56
房地产是房产与地产的综合体,住房市场与土地市场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共同推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住房与土地市场化以来,住房价格与土地价格的快速上涨使得人们普遍认为住房市场与土地市场发展不相协调,从而阻碍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从采用协调度模型对全国及主要城市住房市场与土地市场的协调状况的评析来看,我国房地产市场与土地市场协调发展中尚存在着房地产市场调控不力,招拍挂制度导致地王频繁出现,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过度依赖等问题,亟待促进宏观调控政策的持续性,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制度,制定房地产税的区域推广规划。  相似文献   

20.
研究目的:针对当前不动产登记数据多源异构、数据量大等特点,探索一种以土地登记数据为基础,依据宗地管理单元(地籍区、地籍子区)从空间上对数据整合区域进行剖分、基于任务协同和不动产单元的房地登记数据整合方法,解决房地登记数据难以高效率、自动化、流程化整合的问题。研究方法:利用协同理论搭建房地登记数据整合框架,利用实证分析法验证提出的数据整合技术方法。研究结果:提出了基于任务协同的房地登记数据整合方法,构建了房地登记数据整合框架,解决了数据匹配、任务推送等关键问题,进行了基于徐州市房地登记数据的房地登记数据整合应用实践。研究结论:房地登记数据是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的难点,以宗地管理单元对数据整合区域进行剖分、基于任务协同和不动产单元的房地登记数据整合技术,能够高效实现房地登记数据集成,对构建房地登记数据整合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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