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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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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新疆草地生态的研究极具代表性,以层次分析法评价新疆新源县现行草原生态保护政策实施效果,能客观反映政策的实施所带来的影响。[方法]以新疆新源县为例,根据具体政策实施的内容结合草原生态保护建设的特点,构建基于牧民为视角的政策实施效果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层次分析法对建立的草原生态保护政策指标指定权值,通过对新源县牧区的牧民进行调研并梳理数据和分析,客观的综合评价该地区草原生态保护政策的实施效果。[结果]生态奖补政策实施效果评价指数为0.613 0,处于第4等级,说明该政策实施效果良好;草原改良工程实施效果为0.584 3,处于第3等级,说明政策实施效果一般;两大政策综合评价指数为0.565 5,处于第3等级,说明牧民对该地区的政策实施效果整体满意度为一般。需要当地政府完善生态保护政策的实施方法、改善和加大牧区生产条件和扶持力度、并有效解决牧民生计与草原生态保护过程中的矛盾,只有改善牧区生态和社会条件才能取得牧民对该政策的支持,促进草原生态与畜牧业良性发展。[结论]从牧民角度出发进行评价较为客观,该评价方法公正地评价了新源县草原生态保护政策的实施效果;运用层次分析法对新源县草原生态保护政策政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2.
[目的]研究牧民对草原生态保护补偿受偿意愿、受偿期望值以及影响受偿意愿的因素,以期为新疆草原生态保护补偿政策的完善提供参考。[方法]基于464户牧民的问卷调查,运用CVM估值法和二元Logistic方法进行研究。[结果] 78. 23%受访牧民具有受偿意愿,21. 77%牧民不具有受偿意愿。牧民禁牧受偿意愿为947. 10~1 210. 65元/hm2,草畜平衡奖励受偿意愿为508. 8~650. 40元/hm2。[结论]牧民的受偿意愿较高,受偿意愿值远远高于草原生态保护补偿的标准。对牧民生态保护受偿意愿有显著影响的因素包括对草原生态保护补偿政策了解、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后草原状况改善、政府对草原监管、受访牧民文化程度、拥有草原面积、家庭纯收入、饲养牲畜头数、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后草原载畜量下降、补偿标准高低等。受访牧民年龄和家庭人口数对牧民生态保护受偿意愿没有显著影响。  相似文献   

3.
基于Heckman模型的牧户草原流转决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探析草原流转决策的影响因素,从而推动草原有序流转,进而实现牧业提效、牧民增收和牧区的生态安全。[方法]利用锡林郭勒盟209份入户调研数据,使用Heckman模型从牧户流转意愿与流转行为相互依赖的角度研究草原流转的决策问题。[结果]在牧户流转意愿影响因素中,牧户的边际产出对其有促进作用,说明牧户间草原边际产出差距越大越愿意流转; 牧户有草原证对其有促进作用,牧户间有草原纠纷对其有抑制作用,说明交易成本越低越愿意流转。在流转意愿影响流转行为的基础上,兼业对草原流转规模影响较大且产生不利影响。兼业户与非兼业户相比,草原流转规模平均缩小41%。[结论]要提升牧户的草原流转意愿,需要拉大牧户间的草原边际产出水平和降低牧户间流转的交易成本; 要扩大草原流转规模,需要减少兼业户的数量和规范草原流转价格。通过草原流转市场本身建立起有效的牧业进入与退出机制,以便在城乡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实现转出牧户的市民化和转入牧户草原畜牧业经营的规模化和现代化。  相似文献   

4.
今年9月初,笔者赴甘肃省对草原补奖政策落实、草原信息化建设以及当地草原畜牧业发展等有关情况进行了调研。几天下来,走访了甘南州夏河县、玛曲县、碌曲县、临夏县等4个县的9户牧户和3个合作社。总体感觉是,草原补奖政策落实到位,深受广大农牧户和基层干部的欢迎,对牧区的生产发展、生活改进和生态建设产生了积极促进作用,实现了草原增绿、生产增效、牧民增收。  相似文献   

5.
牧民的草原畜牧业经营代际传递意愿对于牧区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内蒙古自治区34个嘎查294个牧民的实地调查数据,描述了牧民草原畜牧业经营代际传递意愿现状,并运用二元Logistic模型分析了有关影响因素。研究表明,牧民草原畜牧业经营代际传递意愿总体较弱,仅有34.0%的牧民明确表示愿意子女继续从事草原畜牧业经营。少数民族、家中有村干部的样本牧民具有较强的草原畜牧业经营代际传递意愿;年龄越大,牧民草原畜牧业经营代际传递意愿越强。天然草场和劳动力是草原畜牧业的两种主要生产要素,与两者相关的家庭人均草场面积、草场质量状况、家庭人口数和家庭畜牧业从业人数都对牧民草原畜牧业经营代际传递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因此,通过引导牧区人口合理、有序地向外流动,鼓励天然草场和劳动力要素禀赋较好的牧户承租草场进行规模化经营,可以在有效缓解草场人口承载压力的同时促进牧区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6.
2000~2010年是中国北方草原快速转型的时期,畜牧业生产方式和草原利用方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市场化、干旱和相关草原保护政策的实施共同推动了牧区社会转型。在这个变化过程中,牧区社会原有的互助传统逐渐消失,互惠的社会关系逐渐减弱。基于对中国北方草原3个纯牧业、半农半牧村庄长达5年的调查,本文研究发现,由于北方草原生态环境脆弱和水资源短缺,在这十年中,尽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牧业生产的抗灾能力,牧区牲畜数量和牧民收入都有所增加,但是,牧区社会转型给牧民生计带来了新的脆弱性,表现为牧区自然资源持续退化、生产成本上升和牧民债务增加。21世纪第一个十年牧区社会转型及其影响对国家后续的牧区政策产生了重大影响。2010年以后,国家对牧区的投入不断增加,特别是生态补偿的力度持续加大,这在降低牧民生计脆弱性的同时,也造成了牧区社会对转移支付的依赖。理解21世纪第一个十年牧区社会转型对于理解此后牧区发展的趋势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7.
<正>经国务院批准,"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在内蒙古、四川、云南等13个省份启动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这是国家对草原牧区实施的一项大政策,投入规模大、覆盖面积广、受益牧民多。如何处理好保护草原生态、增加牧民收入、发展草畜业三者的关系?眼下,补奖政策的落实正成为牧区各县的关注点。  相似文献   

8.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实施,使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从"工程项目"为中心逐步转变为"投资与补偿"相结合,对草原生态、畜牧业生产和牧民生活产生了重要影响。首先,坚定了地方政府和牧民对草原生态保护建设的信心,强化了当地草原生态保护意识;其次,与已有草原生态建设工程有机衔接,并取得了强基固本生态效果;再次,增加了牧民的收入;最后,推动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等。然而,该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草原经营权和联户承包权责不分明、季节性和局部区域超载过牧、草原监管体系不完善和监管力量力度不足以及粗放数量型畜牧业未得到根本扭转、草产业发展严重滞后等诸多问题。因此,在完善草原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加强草原管护队伍建设并形成严密的草原监管体系,逐步实现草原监测全覆盖,建立补奖资金发放与政策效果挂钩的联动机制,依法进行草原保护建设,与此同时,培育牧区新型经营主体,推进草牧业转型升级,确保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收到实效。  相似文献   

9.
生态移民是实现世界自然遗产地生态保护、旅游开发、改善牧民生计等目标的主要措施。以喀拉峻旅游区(喀拉峻天山世界自然遗产地)实地抽样调研数据为基础,构建包含家庭特征、能力禀赋、收入结构等变量在内的多分类多元Logistic模型,分析牧民的安置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结果显示:63.2%的牧户愿意继续放牧,仅有6.8%的牧户选择旅游畜牧兼业安置方式;牧户的家庭经济状况、劳动力人数、汉语能力等因素对选择4种安置方式具有显著的正向或负向影响,而年龄、性别和受教育水平对其影响并不显著。最后,针对生态移民安置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政府应创新牧区扶贫模式、推进牧区双语培训工程等建议。  相似文献   

10.
正为保护草原生态,促进牧民增收,推动牧区更快更好发展,2011年起,国家在内蒙古自治区等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启动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对履行禁牧和草畜平衡的牧民分别给予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同时安排绩效奖励资金,由地方政府统筹用于发展生态保护建设和草牧业发展。  相似文献   

11.
我国虽是世界第二草原大国,拥有约4亿公顷天然草原,但由于气候变化、过度利用和人为破坏影响,高达90%可利用草原出现不同程度退化,草原生态呈现恶化趋势。为实现草原可持续发展,保护草原生态,保障牛羊肉等畜产品供给,促进牧民增收,从2011年开始,国家在内蒙古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份全面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2012年又将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黑龙江等5个省,覆盖了全国13个草原省区。这是在我国草原牧区实施的投入规模大、覆盖面广、牧民受益多的一项大政策。  相似文献   

12.
草原补奖政策实施后牧区后续产业发展对于改善牧民生计状况,保障政策实施效果并促进草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在甘肃省天祝县的实地调研,通过对不同类型牧区的后续产业发展模式进行分析,认为不同类型牧区应该根据其自然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地进行后续产业发展。对于草场经营面积较小,草场质量较差的牧区可以进行禁牧和生态移民,通过设施种植业等进行后续产业发展;将纯牧区现存的联户围栏转变为分户围栏,促进草场流转和劳动力合理流动,都将有利于改善牧民生计,实现草原生态保护目标。  相似文献   

13.
随着我国牧区人口的增加,牧民维持生计和增收主要靠增加牲畜饲养量,这导致牧区草原超载过牧严重,草原生态环境总体继续恶化。此外,受经济利益驱使,开垦草原种植农作物的面积越来越大,  相似文献   

14.
<正>我国虽是世界第二草原大国,拥有约4亿公顷天然草原,但由于气候变化、过度利用和人为破坏影响,高达90%可利用草原出现不同程度退化,草原生态呈现恶化趋势。为实现草原可持续发展,保护草原生态,保障牛羊肉等畜产品供给,促进牧民增收,从2011年开始,国家在内蒙古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份全面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2012年又将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黑龙江等5个省,覆盖了全国13个草原省区。这是在我国草原牧区实施的投入规模大、覆盖面广、牧民受  相似文献   

15.
目的 为进一步推动草原地区牧业可持续发展,丰富草原生态补奖在牧户草地流转行为方面的研究,从而为促进牧户进行草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最大化提供理论依据。方法 文章基于青海省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牧户调研数据,运用二元Logit模型分析草原生态补奖对牧户草地流转行为的影响,并借助逐步回归法检验牧户生计多样化在草原生态补奖与草地流转之间的中介作用。结果 研究结果表明:牧户贷款行为、草地现有承包面积以及牧业收入分别在10%、1%与5%显著性水平下对牧户草地流转行为产生正向促进作用,而奖补收入与工资性收入均在10%显著性水平下对牧户草地流转行为产生显著抑制作用;牧户生计多样化在草原生态补奖与草地流转之间存在遮掩效应,遮掩效应占直接效应的比例为34.55%。结论 奖补收入越高,并不一定能够促进牧户草地流转行为,并且牧户生计多样化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大该抑制作用。  相似文献   

16.
近日,由农业部部长韩长赋题写书名、副部长高鸿宾作序、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编写的《草原新政惠牧区——牧民访谈录》一书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发行。该书以"走进草原,推动新政落实;深入牧区,倾听牧民心声"为主题,真实反映了牧民群众的心声,是草原监理中心深入基层接地气、推动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的一项具体成果。为推动草原补奖政策落实,草原监理中心按照部党组关于深入基层为民服务的要求,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于2011年建立了草原补奖政策进村入户联系制度。中心在实施草原补奖政策的7个省区各选择1个具有代表性的村,分别作为7个处室的联系村。  相似文献   

17.
本文旨在研究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及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理论框架下,针对牧区与草原的特殊性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研究表明,在牧区,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发挥了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生态功能、促进牧区经济发展的经济功能、维护社会公平的政治功能和保障牧民生计的社会功能。然而,以上功能之间产生了诸多矛盾,其中最为核心的就是生态功能与其它诸项功能间的矛盾。在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发挥的诸项功能中,生态功能是最基本的,也应优先于其它功能。对于各项功能间的矛盾,现行的草原"三权分置"改革提供了较为有效的解决途径——将草原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使草原承包权发挥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使草原经营权发挥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在生态保护视域下,草原"三权分置"改革应以优先保护生态环境、合理提高草原生产效益为目标,在法权构造上也应体现草原生态功能的优先效力。具体而言,草原集体所有权的构造应强化对草原经营行为的管理权能和监督权能;草原承包权的构造应强化承包人的身份属性和对草原经营行为的管理权能;草原经营权的构造应体现优先保护草原生态和合理提高草原经营收益。在法律逻辑上,草原承包权与草原经营权的内容和目标并不冲突,赋予两者不动产用益物权性质并不违背物权法的"一物一权"原则。  相似文献   

18.
自2011年起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在8个牧区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2012年,其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全部牧区半牧区,目的是促进草原生态保护和牧民增收。黑龙江垦区草原补奖资金在使用管理中,存在着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经费使用不规范、草原补奖资金发放与核算不规范和部门之间协调不通畅的问题,就此对如何加强草原补奖资金使用管理提出发展建议。  相似文献   

19.
2011年起,内蒙古自治区从草原牧区经济社会生活实际出发,紧紧抓住牧民增收、草原增绿、牧业增效的主线,按照"四保一完善"总体要求,创新机制,从严监管,全面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各项政策,草原生态补偿的长效机制已基本建立。  相似文献   

20.
[目的]通过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牧区草原生态补偿机制,解决牧区近10年来主要实施的一系列生态治理项目和措施中存在的草原生态补偿标准普遍偏低、政策缺少灵活性、监管体系不够完善、缺乏相应保障机制等问题。[方法]通过对国内有关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相关文献分类梳理,基于我国牧区草原生态环境现状,对比分析国内外实践,总结国外成功经验,定性分析补偿机制要素,对草原生态补偿机制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论述。[结果]我国牧区草原生态补偿主体应以各级政府为主; 补偿对象应包括牧区牧民、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的投资者和建设者以及牧区地方政府; 因保护草原生态环境而导致牧区和牧民的发展权受限由此产生的机会成本作为草原生态补偿标准; 补偿方式以中央财政纵向转移支付为主,以市场补偿为辅的组合模式。保障机制需完善法律法规、公众参与、监督管理、绩效评估等方面建设。[结论]我国牧区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须对补偿责任主体、补偿范围、补偿标准、补偿方式及补偿保障机制等各要素要进行整体性、系统性深入分析,才能确保草原生态补偿机制能够满足牧区实际需求,提供有力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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