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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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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坏帐准备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4年实施新税制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纳税人按财政部的规定提取的坏帐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显然这“财政部的规定”是指《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即当时对坏帐准备的税收处理上与财务会计处理是一致的。随着国税发[2000]84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和财会[2000]25号《企业会计制度》的公布实施,不仅我国的税收政策对坏帐准备作了较大的调整,而且当初税收赖以比照的会计处理办法自身也发生很大的变动,使得坏帐准备的会计与税收处理之间形成很大差异,此…  相似文献   

2.
郑丹丹 《上海会计》2011,(5):42-42,54
随着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企业对外捐赠资产的行为日益普遍。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捐赠时,企业是否应做销售处理呢?是按照账面价值还是按照公允价值列支"营业外支出"呢?对于这个问题,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都有章可循。而新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对此尚未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在实务中,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既有按账面价值列支的,也有按公允价值计价的。下面笔者对这两种处理方法作一分析,以期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3.
杨春梅 《中国外资》2010,(20):100-100
根据新的《企业财务通则》对于应付福利费处理有了新的规定,职工福利费可以据实列支,这与以前依据工资总额的14%来进行计提的方法,对于超出部分按照相关规定,需要对纳税金额进行适当的调整;职工福利费中取消了相关的计提,且不再允许有余额。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列支,并可以在薪酬核算中直接进行。  相似文献   

4.
贵刊2001年第6期刊登徐文丽同志的《浅谈多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一文(以下简称《徐文》),读后颇有收获。但新《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已于2001年1月1日起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执行。这样,在2001年1月1日之前与之后,非货币性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就有了差异,对《徐文》的部分会计处理方法也就觉得有些欠妥。笔者对《徐文》提两点商榷意见:(1)《徐文》是按原具体会计准则(财会[1999]29号)进行会计处理的,文中处理的是同类多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不是不同类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换业务。《徐文》没有明确指…  相似文献   

5.
国家税务总局[2000]84号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费支出),在不超过销售收入5‰范围内,可据实扣除。”  相似文献   

6.
夏宇 《上海会计》1999,(9):27-28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折扣作为重要的营销手段,对于拓展企业经营规模、加速帐款回笼、提高资金周转速度,可起到积极的作用。折扣分为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商业折扣在交易成立及付款前已予扣除,按折扣后净额入帐,对企业帐务无影响。现金折扣是卖方为鼓励客户尽早偿付货款而给予的价格优惠。现就现金折扣的会计处理作一探讨。现金折扣的帐务处理主要有以下三种方法:1总价法,又称全额法,即在销售业务发生时,按未扣除折扣前的发票金额入帐,在折扣实际发生时,再予以确认。我国目前普遍采用此法。2净价法,又称净额法,即在销售业务…  相似文献   

7.
《会计师》2012,(6):F0003-F00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相似文献   

8.
李爱民 《税收征纳》2013,(12):36-38
自2008年1月1日《企业所得税法》修订颁布实施以来,企业所得税前列支的费用政策及标准相对过去更加清晰,操作起来更加简便。但由于保险行业的特殊性,在工作实践中,仍发现一些费用所得税前列支范围及标准不够明确,在实践中仍存在争论。现根据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与基本要求,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9.
张晓芳 《中国外资》2011,(8):107-108
《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颁布实施后固定资产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规定的差异越来越大。这些差异的存在,使得企业发生的与固定资产相关的经济业务的税务调整也越来越多。本文主要从税务和会计两个角度分析固定资产的处理问题。  相似文献   

10.
《税收征纳》2007,(4):I0014-I0014
中国禁毒基金会是按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设立,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对纳税人通过中国禁毒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或未超过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相似文献   

11.
根据新的<企业财务通则>,对于应付福利费处理有了新的规定,职工福利费可以据实列支,这与以前依据工资总额的14%采进行计提的方法,对于超出部分按照相关规定,需要对纳税金额进行适当的调整;职工福利费中取消了相关的计提,且不再允许有余额.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列支,并可以在薪酬核算中直接进行.  相似文献   

12.
李召轩 《税收征纳》2006,(10):37-37
国家税务总局2000年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明确了所得税扣除方法,加强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而财政部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于2006年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要求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率先施行。执行新的所得税会计准则后.将对企业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等方面产生较大影响。  相似文献   

13.
晨卉 《税收征纳》2012,(12):25-26
企业发生的劳动保护费支出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何进行劳保费支出所得税前扣除操作处理,劳保费列支范围、税前扣除条件等几个问题.一直是企业操作处理时容易出错的地方,笔者对此分析概括如下:  相似文献   

14.
彭保红  陶俊霞 《税收征纳》2010,(5):41-41,44
某企业财务人员反映,他们是一家油气田企业,公司在2009年列支了一些资产损失,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损失,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想在今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税务机关竟然认为他们列支的部分资产损失,不符合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不允许在税前列支这些损失。纳税人应当如何准确申报扣除有关资产损失?  相似文献   

15.
韦旭源 《会计师》2009,(3):14-15
<正>国家税务总局2000年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明确了所得税扣除方法,加强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而财政部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于2006年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要求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率先施行。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会计准  相似文献   

16.
陈凤 《中国外资》2010,(4):64-65
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38项具体会计准则中职工薪酬准则排列在《企业会计准则》第九号。该准则对企业给予其服务的职工报酬在支出、确认、计量及信息披露等各方面进行了规范。现结合2008年1月贯彻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企业所得税法)对职工薪酬会计处理及税前扣除谈点看法,仅供参考。  相似文献   

17.
《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会计制度》)计入费用的坏账准备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以下简称《扣除办法》)允许税前扣除的坏账损失或准备,两者存在较大差异。企业列支的坏账准备超过税法规定范围和标准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进行纳税调整。现就两者差异和如何进行纳税调整作一些探讨。 一、两者之间的差异 (一)两者遵循的原则不同。《会计制度》遵循谨慎性原则,对应收款项要求合理地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对于没有把握能够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 《扣除办法》遵循确定性原则,纳税人扣除费用不论何时支付,其金额必须是确定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原则上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 (二)两者对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不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只能采用备抵法(如余额百分比法、销货百分比法和账龄分析法等)核算坏账损失。  相似文献   

18.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以下简称《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文件规范了企业的资产损失税务处理办法及程序,在年终岁末企业进行汇算清缴时尤其需要注意及时处理损失。本文对比分析了新旧税前处理办法的区别,指出了新办法在扣除时的注意事项,对企业资产损失的税务处理具有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9.
一、可转换债券会计处理上的两种不同观点长期以来,人们对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日和以后期间利息费用的会计处理存在着分歧意见。分歧的原因在于对可转换债券性质认识上的差异。一种观点认为,可转换债券具有负债和权益的双重特征,应将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价格在负债和可转换权利之间进行分配。即发行证券收入的一部分应作为将耍转换普通股的权利,贷记资本公积帐户,其量度为此项债券的发行收入扣除不带转换权的类似证券估计价格的差额。其剩余部分才计列为负债。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第40号准则(金融工具》(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凡附有可以…  相似文献   

20.
宋媛嫒 《税收征纳》2005,(3):36-37,41
企业的非货币性交易一般是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但有时也会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补价占交易额的比例成为区分货币性交易与非货币性交易的标准,我国的会计准则中规定该比例为25%,即:低于25%(含25%)的,视为非货币性交易,按会计准则进行处理。这一比例的计算按支付补价方和收到补价方分别考虑,对于支付补价方,比例为支付的补价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或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补价之和的比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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