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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随着金融科技(Fin Tech)的不断发展,诸多风险也随之产生。监管科技(Reg Tech)被认为是防范和应对金融科技风险的主要手段。其本质是采用技术手段,在被监管机构与监管机构之间建立一个可信、可持续与可执行的"监管协议和合规性评估、评价和评审机制",具有非常广阔的发展空间。在智能投顾领域,应用监管科技可以根据监管要求对相关数据进行实时监控。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针对数字顾问模式的特点和风险,应用监管科技手段对其模型算法进行监测,有效避免了可能对数字顾问的客户造成的不利影响。未来的智能投顾监管框架仍应以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为基础,并通过发展分类账户来避免量化交易和程序化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协同交易等风险。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程序化交易在我国证券市场得到了广泛应用。在改善市场流动性、提高定价效率的同时,程序化交易也显露出加剧市场波动、有违交易公平性等负面影响。建立“穿透”程序化交易结构、获取真实交易信息的监管体系的需求日益迫切。虽然在现行证券市场交易规则和证券监管实务中,都有穿透式监管理念的体现和运用,但穿透式监管在证券法律体系中还不是一个正式的法律概念。为了在法治轨道上推行程序化交易的穿透式监管,有必要建构相关的监管法律法规框架,落实依法监管;注重“监管并重”,补齐程序化交易穿透式监管“服务功能”的缺失;推行多元合作规制,提升穿透式监管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3.
智能投顾作为金融科技下新兴的一种服务模式,是2016年后在我国发展起来的.随着新《证券法》的出台,不难看出在普惠金融的大背景下,我国开始强调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目前来看,从投资者的角度出发,智能投顾存在性质、责任义务体系不明,缺乏对算法的统一标准和监管,投资者适当性义务不足,信息披露不充分,信息安全存在隐患,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因此,应积极借鉴在智能投顾领域相对发展较久的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和新加坡的做法,结合本国实情最大程度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4.
传统金融法律和监管手段对投资者的保护,主要是通过对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义务体系的构建来实现。智能投顾在算法的科技环境下得以运行和发展,其营运主体的义务转变使传统监管机制难以发挥规制作用,部分营运主体利用法律在义务体系上的失灵来规避监管,利用法律在算法规制上的漏洞来损害投资者利益。本文以算法语境下的投资者风险分析为逻辑起点,对营运者的义务体系进行重新定义,从本质上廓清我国智能投顾法律规制的现状,以国外智能投顾的相关法律和监管政策为借鉴,重构我国智能投顾的营运者义务体系,为智能投顾投资者全面而充分的保护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5.
金融科技作为信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正改变金融市场格局。但伴随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综合性的金融主体、技术泛化的金融产品与异化的金融权利却诱致复杂的金融风险。由于传统金融监管在应对上述风险时存在对象错配、方式滞后与机制失效的局限,穿透式监管成为回应现实需求的最佳选择。金融科技的穿透式监管应坚持以实质重于形式为核心,突出对金融数据、内置算法与金融科技机构的多向穿透,并遵循适应性原则、系统性原则与比例原则指导具体监管实践。在实践中,金融监管层不仅应利用智能化、嵌入式的监管科技和全面、严格的信息披露刺破金融科技的复杂结构,还应搭建统一的监管协调体系、制定详尽的监管规范、划定主体的责任边界,以落实穿透式监管理念,提高金融科技监管有效性。  相似文献   

6.
美国智能投顾的兴起引起中国市场的关注和模仿,成为金融科技创新的一个热门领域.然而,引入概念容易,深耕市场就会发现,美国式智能投顾模式正遭遇水土不服,其根源在于中美两国智能投顾有着完全不同的土壤.  相似文献   

7.
智能投资顾问是指应用机器来代替人给出投资顾问建议,具有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等特征。本文首先给出智能投顾的发展概况,包括定义、特征和国内外发展情况;然后提出了智能投顾的通用理论框架,从金融、数据及人工智能三方面阐述了智能投顾的理论基础;其次给出智能投顾的国内外监管现状和监管建议;最后探讨了我国智能投顾发展的应对之策。  相似文献   

8.
发轫于美国的智能投顾,近两年已在大洋彼岸摧枯拉朽式地成长,出现了以Wealthfront为首的一批"独角兽"互联网金融公司,甚至惹得传统投资界大佬富达(Fidelity)、贝莱德(BlackRock)都争相跻身其后,中国市场的空白及国内投资者巨大的全球资产配置需求,令人难以坐视.2015年3月,正是寄望通过"蓝海财富",刘震开创了华人投资界智能投顾的先河,为中国的智能投顾行业带来了不可多得的全球资产配置能力.  相似文献   

9.
智能投顾是在科技金融背景下新兴的一种投资顾问服务模式,具有成本低廉、服务效率高、主观控制风险低、个性化服务特点明显等优势,自其出现后发展迅速.智能投顾在本质上涵盖投资建议、投资顾问以及资产管理等多个方面,与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存在一定冲突,因此完善我国有关智能投顾监管的法律规定对于保护金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市场良性竞争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0.
郎平 《征信》2023,(10):18-28
纵观契约发展史,从社会契约到智能合约,前者的契约理念凸显从自由转向正义的演进历程,后者则以信用共识为核心,呈现出“中心化→去中心化→中心化与去中心化”的蜕变路径。随着智能合约的日臻完善,显现出智能合约重构社会契约的发展势头,这将给以契约为本质的金融体系带来“颠覆式”变革。审视金融体系的变革现状,百密一疏中疏忽了理性经济人的道德风险。鉴于此,深入研析区块链智能合约中理性经济人的道德风险及现有的“穿透式”监管措施,建议监管机构适用旅行规则、创制智能合约“范本”、采取“一揽子”客观穿透来补足监管“短板”,以此规制区块链智能合约中异化的道德风险。  相似文献   

11.
金融科技领域实施穿透式监管已经成为共识,党中央已对其进行顶层设计,但具体路径的构建仍需探索.本文首先,从穿透式监管面临的三重问题出发寻找路径完善的着力点.其次,基于问题,针对性提出穿透式监管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最后,从穿透式监管的对象、主体、标准、手段完善金融科技领域穿透式监管的路径.  相似文献   

12.
在成熟的海外市场,智能投顾领域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2008年开始,以美国和欧洲为中心,一些提供在线资产管理服务并收取相关手续费的金融公司相继成立,在线专业投资咨询服务迅速兴起.Wealth Front、Betterment、Personal Capital都是其中的佼佼者,这些机构旨在使用机构投资的理念和方法帮助个人理财.随着移动技术的迅猛发展,其增长势头进一步得以凸显.目前,全球提供智能投顾服务的公司数量众多,其业务形式多种多样,遍布美国、欧洲、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印度、韩国等各国.据野村证券相关预测,全球智能投顾的资产管理规模于2020年将达到2.2万亿美元,占全球资管行业的2.2%.  相似文献   

13.
摘要:金融科技作为一种“破坏式”的创新,深化了金融机构业务交叉和混业经营,成为风险更具爆发性和传染性的催化剂,对传统金融监管提出了挑战,由此“穿透式”的监管理念应运而生。本文首先阐述了穿透式监管的基本内涵和理论机理,其次分析了美国、英国和欧盟等国家或组织穿透式监管的国际经验,最后提出金融科技穿透式监管的实现路径,如丰富监管主体,统筹监管体系;明晰监管边界,统一监管规范;细化监管对象,避免风险加剧;借助监管科技,强化信息披露。  相似文献   

14.
随着我国保险监管体制的不断完善,保险监管工作的重心由以市场行为监管为主向以市场行为监管与偿付能力监管并重的方向转移.监管重点的转移,使保险监管理念与监管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以风险为核心的保险监管理念和监管模式也在逐步确立.非现场监管是风险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监测保险企业偿付能力和经营风险的有效方式.本文从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的非现场监管的作用和意义等切入,提出建立适合当前需要的非现场保险监管目标体系、风险监测以及预警体系,以及建立和实施特别监管制度等建议.同时,就如何健全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的非现场监管体系,提出了完善数据采集系统和处理分析系统,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培养专业人才、优化监管队伍,建立综合评价和信息披露制度等配套措施的建设性意见,以期提高非现场监管的效率.  相似文献   

15.
王翰 《北方金融》2020,(3):35-40
近年来,智能投顾行业在我国发展迅速,但相配套的监管制度却仍未成型,其中的关键一环便为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构建。本文在简要介绍智能投顾业务的发展状况的基础上,指出因智能投顾之特点,信息披露不足所带来的多重问题和风险。笔者拟通过对美国和香港信息披露制度构建经验的介绍,提出我国信息披露制度从框架到具体内容上的构建路径。  相似文献   

16.
智能投顾已经成了投资理财领域的新兴话题.相较于理财师服务,智能投顾有更强大的金融运算能力,因此,当前已经引起了不少业内人士的重视,许多机构开始研发智能投顾系统.包括京东金融等机构都参与了人工智能选股和智能配置.除推荐个股外,相关机构主要以"做选择题测算风险偏好—提供风险配置"方案为主,本质上还是一个静态的配置方案.但也有部分机构可以展示策略,提供动态化的资产配置过程,业内分析人士认为,这类投资机构的智能投顾对资产管理的理解已具备国际先进水平,在国际同类型智能投顾研发应用中具有一定的竞争力.  相似文献   

17.
为顺应当前大数据技术快速发展的新趋势,以及全方位、多覆盖、穿透式数字化监管的新需求,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立足自身实际,有效利用集约化管理和数字化监管理念,采用"业务+技术"的路线,以统筹建设综合执法检查数据分析系统为抓手,实现业务与数据的有效融合,实行综合执法检查的数字化、标准化、协同化,有效解决综合执法检查过程中部门协同难、人员整合难、发现问题难、检查效率低等问题,为当前基层人民银行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检查的转型作出了有效的探索.  相似文献   

18.
为了优化监管效能,强化机构自我约束、政府行政约束和市场约束的力量,财险产品监管应该贯通行为监管与审慎监管,形成“产品—机构—市场”一体化监管,统筹实现公平、安全、稳定的监管目标。对比国际财险产品监管制度与共识,我国现行的“前置式、分层式、分类式”监管框架总体合理,但财险产品市场和产品监管的方法手段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结合行为监管与审慎监管,创新监管制度方法,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构建“高效、透明、负责、公平”的财险产品监管体系,实行更精准的分类监管,把更多监管资源配置到易受侵害的个人消费者领域,适度放开企业客户和国家重点战略领域的前置措施,鼓励和保护财险产品创新,贯彻新发展理念,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监管科技影响产品监管的成本与收益,要建立科技驱动式产品监管机制,建设财险产品监管数字化基础设施,应用监管科技增强监管能力,降低监管成本,提高分层体系下监管一致性水平。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推进,本外币金融活动愈益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跨市场、跨币种、跨行业的交叉性金融活动对传统的金融监管模式提出了较大挑战。穿透式监管的模式有助于拨开复杂业务的表象,还原交易背后的本质。本文梳理了穿透式监管的内涵、来源和国内外经验,从货物贸易非现场核查的角度探索穿透式监管方法的实践运用,并从制度、操作、银行和监测四个层面提出完善穿透式监管的建议。  相似文献   

20.
本文对智能投顾的基本概念和发展背景进行了概述,分析了智能投顾与传统投顾的区别及智能投顾的理论依据,同时梳理了国内外智能投顾行业的发展情况,揭示了目前中国智能投顾发展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借鉴国外监管经验,对中国智能投顾行业发展提出建设性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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