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以及《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的出台与实施,对规范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发展、保护持卡人权益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但实践中,现行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监管制度仍存在一定的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本文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视角,分析当前我国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监管制度主要存在的不足,并在借鉴国外预付卡监管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监管制度的合理化建议。  相似文献   

2.
财经要闻     
《中国信用卡》2012,(11):8-9
人民银行发布《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为规范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防范支付风险,人民银行日前发布了《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分6章52条,明确了预付卡定义和《办法》适用范围,对支付机构预付卡发行、受理、使用、充值和赎回等环节进行了全面规范,提出了严格的业务监管要求。  相似文献   

3.
政策关键词     
《金融博览》2012,(20):5-5
中国人民银行规范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 9月27日,为规范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防范支付风险,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办法》对支付机构预付卡发行、受理、使用、充值和赎回等环节进行了全面规范,  相似文献   

4.
农业银行     
《时代金融》2014,(3):37-37
云南省农行开办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 日前,农行云南省分行营业部官渡区支行成功为云南云健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办理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资金存管业务,该笔业务是全省农行首笔单用途预付卡业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支付便利,具有带动消费等积极作用,受到消费者和商业企业的普遍欢迎,已成为继信用卡之后的第二大信用支付工具。为保证预收资金安全,防范可能出现的兑付风险,我国于2012年9月颁布实施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规定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在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时,需选择一家商业银行账户作为资金存管账户,并与存管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按照发卡预收资金的一定比例缴存存管资金。  相似文献   

5.
丁明 《征信》2015,(2):5-10,14
第三方支付不是单纯的货币转移支付,而是与商业交易密切相关。互联网支付是典型的"担保支付",第三方为付款人的货币支付和收款人的货物交付进行了担保,有效保证了交易合同的全面履行,付款人支付的货币资金具有反担保保证金性质;预付卡支付和银行卡收单支付都是委托代理支付,预付卡支付第三方收到付款人的货币资金属于保管行为。  相似文献   

6.
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历经10年发展,2006年以来持续保持强劲增长,已成为中国金融支付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与之对应的监管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第三方支付业务发展中的风险已逐步显现,加强第三方支付业务监管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以多用途预付卡(以下简称“预付卡”)为例,从其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入手,提出促进其可持续发展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7.
尚睿  吴晓芳 《甘肃金融》2016,(10):17-20
支付机构是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货币资金转移服务的非金融机构,业务类型涵盖: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网络支付。文章介绍了我国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发展现状,分析了未来市场的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确立的以人民银行为主的监管框架下,加强第三方支付监管的对策:明确监管理念,推进监管制度改革,创新监管手段,遏制支付服务市场乱象等。  相似文献   

8.
中国人民银行2010年发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支付牌照的陆续发放,标志着长期处于监管灰色地带的非金融支付机构网络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等业务进入规范发展的阳光地带。  相似文献   

9.
孙娟 《金融纵横》2013,(10):25-29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应用和小额支付服务市场的创新,预付卡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得到广泛应用,特别是在减少现金使用、便利公众支付和促进消费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预付卡的发行、流通和使用,涉及金融监管、商贸流通和工商管理等多个领域,商业预付卡产业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因监管的缺失和政策的漏洞,滋生了种种问题,尤其是潜在的洗钱风险。本文通过调查问卷和实地走访的方式,深入了解安徽省支付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现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工作建议。  相似文献   

10.
业界大事     
《中国金融家》2017,(1):41-42
央行续展53家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 2016年12月20日,央行发布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53家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决定,拟许可范围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等方面,不同机构的许可范围不同。此次续展有效期为2016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1日。  相似文献   

11.
中国人民银行于2010年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将发行多用途预付卡纳入审批范畴,但是我国目前关于预付卡管理的规范尚不健全。本文对日本2010年出台的《资金结算法》中关于预付卡的定义、登记、发行、保证金、行业自律等制度进行了阐述,结合日本预付卡法律制度的经验,提出了对我国预付卡管理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2.
一、商业预付卡概念界定及特征 对于商业预付卡的界定,世界各国不尽相同。德国的定义是存贮预先付款的购买能力。可以代替少量现金作不记名的支付工具。日本称预付卡为预付式证票,认为预付式证票是记载有金额或物品数量.或用电磁的方法记录金额或物品数量的证票:美国称预付卡为价值贮存卡(stored-value cards),一般涵盖绝大多数取代现金为目的的,小额、经常性交易的支付卡。  相似文献   

13.
央行网站发布了第二批第三方支付牌照,共有13家企业获牌,其中7家为预付卡企业,6家为互联网支付及移动支付企业。  相似文献   

14.
2011年12月28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银行卡基支付工作委员会、网络支付应用工作委员会、预付卡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人民银  相似文献   

15.
预付卡业务监管比较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商业活动日益频繁,预付卡已成为适应市场需求的、提高商业活动效率的重要工具之一。国际清算银行(BIS)和支付清算委员会(CPSS)发布的《电子货币发展报告》显示,目前预付卡在全球82个国家和地区的支付系统内均有使用。  相似文献   

16.
郑岩 《金融电子化》2012,(2):39-41,6
2011年底,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新设银行卡基支付工作委员会、网络支付应用工作委员会、预付卡工作委员会。三个专业委员会覆盖了当前支付清算行业的热点,预示着协会将以更加科学且精细化的方式建立市场服务主体的协商机制,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的职责,成为整体支付产业发展的风向标。面对高速成长的支付清算市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我国电子支付行业发展迅猛,电子支付体系日趋完善,电子支付迎来了包括互联网支付企业、移动支付企业、预付卡企业、银行卡收单企业在内的多元化运营主体并存的局面。电子支付成为支付体系中最活跃、最具发展前景的重要组成部分。分析电子支付行业所带来的影响,正确评估其潜在风险,制定有效的监管政策,是监管者面临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适应信息技术发展和小额支付服务市场创新的客观需要,我国预付卡市场发展迅速,预付卡在方便社会公众结算、减少现金使用、促进社会消费、降低社会交易成本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预付卡业务管理中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和风险隐患。为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人民银行等相关监管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政策,本文全面总结了当前预付卡业务监管实践中应关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监管建议,为有关部门制定监管政策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包括预付卡业务在内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呈迅猛发展态势。为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人民银行于2010年6月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同年9月开始对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相似文献   

20.
《中国工会财会》2011,(7):63-63
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近年来,适应信息技术发展和小额支付服务市场创新的客观需要,商业预付卡市场发展迅速。商业预付卡以预付和非金融主体发行为典型特征,按发卡人不同可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专营发卡机构发行,可跨地区、跨行业、跨法人使用的多用途预付卡;另一类是商业企业发行,只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服务的单用途预付卡。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