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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78 毫秒
1.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引领、规范和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作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以财税法治化为总体法治目标,确保改革和法治相互促进,相得益彰。预算法定是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首要法治任务。现代预算制度必须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发挥预算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税收法定原则的进一步落实是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核心法治目标。健全税费法治体系,推进税费法定进程,实现全部财政收入法定是财税法治化的核心指标。实现转移支付法定是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法治目标。优化税费征管体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实现共同富裕是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2.
我国想要改变税收遵从意识薄弱、遵从度低的现状,必须着重解决税收遵从问题。2015年新的立法法修改后,将税率、税目和税收征管集中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确立了税收法定思想。税收法定有利于推进税收法治环境建设,转变纳税思想,改变税收环境,优化税收征管,提高我国的税收遵从。本文立足于宏观的法治环境建设,在阐述税收法治环境的基础上,着重对税收法定、税收法治环境和税收遵从三者的关系进行阐述,并提出提高我国税收遵从的措施。  相似文献   

3.
一、当前税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制方面 一是税收法律级次偏低。先立宪后治税,是法治国家应有的法律逻辑,因此,税收领域的重大根本性原则应当诉诸宪法。但在我国现行宪政体制下,宪法关于税收的规定仅此一条,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而属于规范税收行为的基本原则——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民主监督原则等在我国宪法中并没有得到体现,作为纳税主体的“纳税人”的主体地位也没有得到明确。  相似文献   

4.
随着社会主艾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改善,这就迫切需要建立强大的国家财政作为支撑。本文总结出目前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问题并提出如何深化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加强创新的建议。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财税资源的有效配置问题。本文对财税体制改革的历史进程进行分机并对财税体制的进一步改革进行展望。  相似文献   

5.
宪政税收是宪法上对税收核心规则或最高原则的创设与运用之政法过程的制度性规范,这一过程要求税收的每一个核心要素都受制于宪政税收。理论上,一个符合中国现实的宪政税收模型是人民代表的一致同意。因为国家和人民的基本关系其实是税收关系,所以必须在宪法上界定国家与人民的权力与权利、责任与义务并使其基本关系宪法化。实践上,应以宪政税收为基本出发点,修改宪法的涉税条款,不必出台税收基本法,并以宪法理念或精神指导税收法律体系或制度的构建。  相似文献   

6.
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它对于改进当前税收工作,推进税收事业的发展将起到重大的作用。为此,如何正确认识,严格坚持和大力推进依法治税,是我们应该深入研究并努力实践的重大课题,而规范税收执法是当前推进依法治税的重中之重,所以,本文拟就税收执法的问题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7.
黄诗卉 《财会学习》2018,(5):106-108
近年税收法定原则受到人们的关注.本文介绍了"财税限定"的发展历程,在中国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对实现法治国家具有重要价值.我国"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将其与"税收法定原则"紧密联系起来,探讨依宪征税的益处、财政分权以及更好的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方法.  相似文献   

8.
《涉外税务》杂志主要栏目有:导读、财税观察、专访、研究与探索、走出去企业税收、开放的中国、特别策划、国际税收、各国税收纵横、两岸四地税收、法规选登、税收法治、案例点评、税收实务、调查与思考、税务与会计、征纳风  相似文献   

9.
李洁 《财政监督》2002,(3):23-24
一、国际财税监督经验目前,国际上财税监督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立法监督。即通过制定财政、税收、国有资产财务管理等相关法律,依法管理国家总预决算,审计机关和监督机关向国会负责,如英、德、意等国就在《宪法》中规定了财政收支。这种监督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其缺点是不能及时掌握信息,监督效率不高。第二种是司法监督。即按照宪法及专门法审核国家财政预决算。税收和财务的执法主体是独立于行政之外的审计法院,具有司法性质。如西班牙的审计法院就独立于政府之外,直接向议会负责。司法监督能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的优点,但不便于立法行政部门掌握情况,影响了监督力度。第三种是行政监督。  相似文献   

10.
纳税人权利保障制度的立法探讨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由于征纳双方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性,使我国税收立法长期以来存在着重视纳税人的义务而内税人的权利的情况,这既不利于对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不利于国家财政收的实现,而且这种税收方法上的偏颇也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客观要求,因此,通过对宪法的修正、制定税收基本法和完善税收程序法是建立纳税人权利保障制度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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