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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工会财会》2006,(12):53-53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调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自2006年7月1日起,将企业工资支出的税前扣除限额调整为人均每月1600元。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额在上述扣除限额以内的部分,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超过上述扣除限额的部分,不得扣除。对企业在2006年6月30日前发放的工资仍按政策调整前的扣除标准执行,超过规定扣除标准的部分,不得结转到今年后6个月扣除。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不高于20%的幅度内调增计税工资扣除限额的规定停止执行。三、原按国家规定可按照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  相似文献   

2.
最近有读者来信问:有的税务人员在给纳税人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税收政策辅导时,仍要求纳税人对工会经费的扣除只能按计税工资总额的2%计算,超过部分进行纳税调整。这种做法引起了纳税人的争议,认为:原来工会经费的扣除在计税工资总额的2%以内,但国家税务总局现在规定,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时,不受计税工资2%的限制。那么,工会经费到底应如何计算扣除呢?我们知道,对工会经费的扣除问题,虽然国务院于1993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规定: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  相似文献   

3.
计拨工会经费问题解答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三)项规定,"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计算扣除。"这一规定,与《工会法》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计算拨交工会经费的规定容易混淆,有的企业就认为今后工会经费可按照"计税工资总...  相似文献   

4.
《税收征纳》2007,(12):I0002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6号)有关规定,删哿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税工资税前扣除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税收征纳》2007,(7):I0002-I0002
为支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改制上市。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6号)规定,现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税工资税前扣除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6.
罗辉龙 《涉外税务》2001,(12):62-62
根据我国现行税收政策的规定,企业的工资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的办法主要有三种:一是工效挂钩办法;二是计税工资办法;三是在计税工资办法的基础上实行一定浮动的办法.上述三种办法中最基本最普遍的办法是计税工资办法.此办法的核心内容是:企业税前列支的工资总额按人均每月800元计算.上述办法的前提是准确确定出企业计提工资所对应的人员,这些人员指企业在岗的所有人员,包括高科技人员在内.若按上述精神(国家现行政策)执行,势必出现一些弊端.……  相似文献   

7.
王学军 《财会学习》2007,(12):40-40
在实际工作中,国有和国有控股的工商企业、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审核同意执行工效挂钩计税工资政策的改组改制为股份制的金融保险企业,可按照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简称"两个低于"原则),执行工效挂钩办法.  相似文献   

8.
对企业所得税几个准予扣除项目规定的质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秀莲 《涉外税务》2006,215(5):72-75
问题的提出(一)关于工资的税前扣除标准根据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公布的一系列文件规定,现行企业所得税工资税前扣除主要有限额计税工资标准、效益工资标准、提成工资标准三种办法。随着国家经济形势的变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三次调整计税工资标准。目前,除《财政部国家税  相似文献   

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规定: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每月应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并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未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而在税前扣除的,税务部门按照现行税收有关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予以调整,并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相似文献   

10.
《税收征纳》2007,(8):I0003-I000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6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第一段]  相似文献   

11.
从2008年1月1日起,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开始实施。与原税法相比,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很大变化,其中职工福利费的税前扣除政策由原来的允许按税前扣除工资总额的14%计算提取,改为按实际发生额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据实扣除。政策调整后,稽查人员在职工福利费的检查方法和技巧上也要发生相应的变化。  相似文献   

12.
《安徽水利财会》2006,(4):35-35
一、自2006年7月1日起,将企业工资支出的税前扣除限额调整为人均每月1600元。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额在上述扣除限额以内的部分,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超过上述扣除限额的部分,不得扣除。  相似文献   

13.
咨询台     
《会计师》2006,(5)
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当期已提未付,可能若干年后补发。请问,对企业已提未付的工资以后年度能否补提?能否允许税前列支?如果不能,税收如何处理?按照有关税收政策的规定,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实行五种制度:(1)执行国务院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的,可以据实扣除;(2)具备一定条件的软件开发企业和软件开发生产企业的工资据实扣除;(3)计税工资制度,在计税工资限额内的,据实扣除。超过计税工资的,按计税工资扣除;(4)“工效挂钩”制度;(5)餐饮服务行业提成工资制度。因此,如果实行前三种工资制度,对于已经提取但未支付的不得在税前…  相似文献   

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现将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明确如下: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工会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票据式样见附件)在税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附件: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票式)(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相似文献   

1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以下简称"公告"),已于去年末发布。公告规定:"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相似文献   

16.
“工会经费”应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最近,笔者发现有的税务人员在对纳税人进行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辅导时,仍要求纳税人对工会经费的扣除只能按计税工资总额的2%计算,超过部分进行纳税调整。这种做法引起了纳税人的争议.那么.工会经费应如何计算扣除呢?  相似文献   

17.
某烟草公司实行的是效益工资。该公司2007年度应当提取的效益工资总额为2300万元,当年实际发放工资总额为2100万元。对2007年度的工资费用应当如何税前扣除?一种观点认为:该公司2007年度应当按实际发放的2100万元予以税前扣除,但对于2007年度应当提取的效益工资超过当年实际发放工资用于建立工资储备基金,在以后年度实际发放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在实际发放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相似文献   

18.
《税收征纳》2006,(5):4-4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16号)的有关规定,现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9.
王玉栋 《会计师》2010,(11):34-35
<正>《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CAS18)规定企业应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即按照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按照税法规定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一、暂时性差异是一个累计概念根据所得税准则规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资产的取得成本减去以前期间按照税法规定已经税前扣除的金额后的余额,该余额代表的是按照税法规定,就涉及的资产在未来期间计税时仍然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资产负债  相似文献   

20.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范围内,准予在所得税前扣除;而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这一扣除标准为企业应税所得额的3%以内,两者相比计税基数和比例均有变化。诸如此类,纳税人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常会遇到两个相关的概念:“利润总额”和“应税所得”。“利润总额”是会计概念,反映企业一定时期内的财务成果,它关系到企业经营者和投资者的权益及企业、职工的利益。“应税所得”是税法概念,反映企业一定时期内按规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所得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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