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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008年10月,中国农业银行发布《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办法》,这是农行在金融服务“三农”方面推出的又一新举措。该办法明确,农户小额贷款以“金穗惠农卡”为载体,单户额度为3000元至30000元,采用自助可循环方式,在核定的最高额度和期限内,借款人可随借随还,自助放款还款。在具体贷款方式上,可采取信用贷款或担保贷款方式,借款人可遵循“自愿组合、诚实守信、风险共担”的原则,  相似文献   

2.
杨平  靳建新 《新疆金融》2008,(10):56-56
一、玛纳斯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运行现状 (一)制度保障夯实基础 首先,农村信用社制定了《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并以村为单位成立由信用社主任、信贷员、村党支部、村委会和社员代表组成的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小组,建立了农户基本情况档案和资信卡。其次由农户自愿申请信用评定,根据评定意见,给借款人发小额信用贷款证申请表,由村委会、信贷员和信用社分别签署评定意见,并颁发小额信用贷款证,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农户凭证可随时到信用社办理贷款。  相似文献   

3.
《中国信用卡》2011,(4):49-52
美国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征信体系,其贷款的定价已经完全基于对借款人的个体风险与信用能力进行评估,而这一评估是依靠征信局建立的个人信用档案来进行的。因此,美国有一个信贷“第22条军规”的说法,  相似文献   

4.
吕苏榆 《金融纵横》1999,(12):13-14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并明确指出:“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能性进行严格审查。”由此可见,担保贷款将成为银行贷款业务的主流。  相似文献   

5.
信用需要“三驾齐驱”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日前,我国商业银行正式启动对居民个人的信用贷款,信用贷款更广泛地“飞入寻常百姓家”。虽然西方国家的商业银行早已把零售业务的重点放到信用贷款上,但在我国这还是新生事物,我们也惊喜地看到,神洲大地正吹起“信用之风”。个人信用、法律、网络成为维持信用体系运行的“三驾马车”,三相辅相成,相互结合。个人信用是核心,法律是保障,电子网络是载体。  相似文献   

6.
论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我国信用市场的发展离不开个人信用制度的完善,应建立个人账户体系,培育专业的个人信用评估要,建立科学统一的个人信用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国家个人信用专用网络,创建个人信用制度所需的法制环境。  相似文献   

7.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及“三农”信贷需求的变化,迫切需要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蝶变”,以更好地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本文以宁城县为例,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展现状、贷款效果、业务萎缩成因予以分析,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目前各大商业银行发放的房地产贷款主要采取房地产抵押形式,银行一律要求借款人在贷款时必须办理“房贷险”(即目前市面上常见的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或个人抵押商品住房综合保险),其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颁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  相似文献   

9.
《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农村信用社单户贷款超比例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有的超过规定比例几倍、十几倍,甚至更多。  相似文献   

10.
我国汽车消费贷款业务开展过程中主要存在着下述四类风险: 1.个人信用信息网和个人资信评估制度未建立给银行准确评估个人信用带来困难而导致的信用风险. 2.借款人抵押、担保制度不完善使银行贷款缺乏有效保证而导致的偿付风险. 3.汽车抵押品变现的二级市场及汽车消费贷款的二级市场尚未建立而导致的银行资金流动性风险.  相似文献   

11.
教育助学贷款包括商业性教育助学贷款和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两种。国家助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由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贴息,用于借款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法定被监护人在国内高等学校就读全日制本.专科或研究生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助学贷款.属于信用贷款。根据我国最新政策,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支付,毕业后才开始还本付息。  相似文献   

12.
学习贯彻《贷款通则》 构筑新型银企关系林贞木我国迄今为止最全面、最系统的贷款管理制度──《贷款通则》第一章就开宗明义地指出:制定该通则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贷款行为,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借款人与贷款人的借贷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  相似文献   

13.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我国逐步探索而成的一套适合农村特点的贷款方式,是我国农村信贷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它的普遍推广,对解决农民贷款难、促进农民增收、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改进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为了进一步了解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在和田地区兵团农十四师的推广情况,和田银监分局课题组对和田地区兵团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在变革与转型中,怎样进一步促进金融机构为兵团广大农牧民服务;银行(信用社)、兵团、农牧民如何实现“三赢”;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如何适应兵团体制改革  相似文献   

14.
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来源与防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韩双 《海南金融》2005,(4):72-72
一、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来源1.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不明给个人住房贷款带来的风险。一方面,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个人信用评估体系,银行无法真实掌握借款人以前的信用状况,只能根据客户提供的信息进行初步判断,一旦符合借款标准就准许放款,根本无法保证借款人能履行合同按期还本付  相似文献   

15.
以住房金融为突破口,建立上海个人信用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住房金融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健全的个人信用制度,但同时住房金融的运行又为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建设提供了试点条件。我国个人信用建立的对象可从正在实施按揭贷款的居民开始.并逐步向其他对象扩展,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建设应从档案制度、信用评估制度、帐户制度、资源共享系统和监控体系等五个方面同步进行。  相似文献   

16.
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这个《意见》为解决信用社贷款难、农民难贷款这一矛盾指明了一条道路。近年来,我们反复思考的焦点是,要使这条道路畅通无阻,就必须使信用社尽快构建并完善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机制。从2002年开始,我们从“建制、抓点、指导、查督”八字入手,开展了信用村镇建设的一系列工作。一、建制。所谓“建制”,就是通过建立比较规范和系统的基础性创建信用村镇的制度,从而引领创建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秩序、有步骤地积极开展2002年3月,我行及时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创建信用村、…  相似文献   

17.
2009年下半年以来,银监会陆续颁布实施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合称“三办法一指引”).主要内容是变传统“实贷实存”为“实贷实付”,要求金融机构对借款人真实融资需求进行测算,不得超额授信放贷,并加大了贷款人对借款人全流程监管的责任。“三办法一指引”改变的不仅是贷款支付方式和管理方式,而且还对金融机构的业务发展方式、相关的贷款管理制度和流程、对公业绩考评体系等带来重大影响,对于规范银行业贷款业务开展、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维护金融体系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从贷款资产风险管理角度看,1996年8月1日开始施行的《贷款通则》(下称《通则》),对规范贷款人的贷款行为和保全贷款资产,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对于规范借款人的借款行为,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对个别借款人利用兼并、破产或者股份制改造(下称“改制”)以及其他手段,悬空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缺乏约束力。为此,笔者从贷款资产风险管理角度,  相似文献   

19.
贾莉  危旭芳 《新金融》2023,(1):30-36
虽有《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支持,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的实践效果却差强人意,金融机构的参与热情并不高。因此,本研究通过深度访谈和问卷调查,采用层次分析方法,探讨目前影响金融机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供给意愿的主要因素。研究发现:(1)目前大部分金融机构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存在“金融排斥”现象;(2)影响供给意愿的主要因素依次为借款人因素、业务因素、抵押物因素和政策环境因素。为提升金融机构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的供给意愿,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进程,应借鉴金融实践创新,进一步加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主体的信用培育,完善抵押贷款担保体系,完善地方性相关配套政策及实施细则,保障用地抵押融资风险可控。  相似文献   

20.
本文首先根据“假按揭”中有关合同签字的真伪以及银行是否知情对“假按揭”进行了分类,分析了各类型“假按揭”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当事各方的民事和刑事责任。作者认为:对于有借款人真实签名的“假按揭”借款合同而言,根据银行对“假按揭”情形是否明知,借款合同应分别属于有效合同和效力未定的合同。在法律责任方面,开发商和借款人应对银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由于目前我国的《刑法》对贷款诈骗打击不力,只能在特定的情形下才能追究开发商和借款人的刑事责任。最后,作者就商业银行可以采取的预防和救济措施以及《刑法》关于“贷款诈骗罪”的完善等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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