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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1 毫秒
1.
统筹监管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是我国新一轮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之一。本文通过对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着手,提出以金融账户作为关键要素,来"穿透"不同金融市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居民,充分发挥统一监管的正外部性,并给出金融账户统一监管的目标、策略和实现路径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支付系统等支付清算基础设施是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统筹监管必须关注并重视支付清算基础设施统筹监管的问题。本文从分析我国支付清算基础设施建设及发展现状入手,在借鉴支付结算体系委员会(CPSS)和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联合发布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PFMI)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我国支付清算基础设施统筹监管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3.
金融仲裁制度体现出自身独特性质,在解决金融纠纷上有着一定优势。本文主要针对我国金融仲裁法律制度的实施现状和完善措施进行分析,面对不断变化的金融市场,通过完善构建仲裁制度来减少金融纠纷发生的可能。从金融仲裁法律制度具体运用来看,还存在一些不足,因此,需要发挥政府支持作用,结合金融市场运行情况优化调整仲裁规则,打造公正、健康的金融市场环境。  相似文献   

4.
传统的金融基础设施是指金融运行的硬件设施和制度安排,主要包括支付体系、法律环境、公司治理、会计准则、信用环境、反洗钱以及由金融监管、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职能、投资者保护制度组成的金融安全网等。本文结合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现状,对互联网金融基础设施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深入剖析,在此基础上对其发展趋势进行判研,并就如何有效地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提出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5.
中央对手方(CCP)是金融体系内重要的金融市场編出设施。CCP和商业银扮乍为重要的金融中介,在诸多方面者赃差异;作为公司,两者内在的运行麵和约束机制雌为不同。本文认为,监管层需靜艮据当前我国CCP的特点、内在的激动和约束机制,完善CCP监管框架,更好地统筹对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监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相似文献   

6.
发展金融衍生品亟需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过渡期即将结束,金融业面临着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推动我国金融市场与世界接轨,是我们必然的选择。但在我国目前金融法律制度相对缺失的条件下,金融市场交易的不规范,势必会扩大金融衍生品创新发展的风险。因此,金融衍生品的发展创新要在强化监管,加快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的环境下进行。  相似文献   

7.
这次国际金融危机暴露出西方国家在金融法律制度上的漏洞和不足,为我国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金融及相关法律制度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教材.要从宏观视角重新描绘我国金融法律制度的理论图谱,完善金融立法上的诸多空白,通过法定程序修订不适应金融业绛营监管需要的现行法律法规,推动我国金融业依法经营监管和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  相似文献   

8.
这次国际金融危机暴露出西方国家在金融法律制度上的漏洞和不足,为我国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金融制度及相关法律框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经验样本。本文从宏观视角重新描绘我国金融法律制度的理论图谱,完善金融立法上的诸多空白;认为对不适应金融业经营监管需要的现行法律法规,应当通过法定程序,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修改建议,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国金融业依法经营监管和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  相似文献   

9.
介绍绿色金融内涵及我国发展现状,分析我国绿色金融在制度层面、法律层面、意识层面存在的机制障碍,提出应完善绿色金融法律制度,建立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加强沟通协调配合,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激励机制和监管机制;完善我国绿色金融市场体系.  相似文献   

10.
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完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晶晶 《金卡工程》2009,13(11):150-151
金融衍生产品作为金融领域的新型产品,其对于生产和流通的作用主要表现在避险保值和促进资本的国际流动方面。这使得一个国家是否有完备的金融衍生产品市场成为衡量其金融市场是否完整和成熟的标志。次贷危机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监管不力。我国的金融市场尚不成熟,有必要完善对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监管。在分析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监管现状基础上,提出应从监管模式和法律制度两方面来完善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监管。  相似文献   

11.
民间金融作为正规金融的补充,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但由于法律制度的空白,民间金融处于游离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外的窘境。供需的严重失衡迫切要求监管机关对民间金融进行规范化、制度化引导。本文通过分析民间金融的现状,阐明我国民间金融监管存在的法律问题,提出了完善民间金融监管制度的法律建议。  相似文献   

12.
杨勇 《中国金融》2004,(22):36-37
包括审慎银行监管在内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对实现金融稳定目标举足轻重 不管是新兴市场还是成熟市场,在其向金融稳定目标迈进的过程中,金融体系的固有缺陷都将使其本身包含许多不稳定因素。比如说,如果金融机构所运行的市场或沟通金融机构与市场的金融基础设施不健全,金融机构就不可能真正稳健,所以,制度设计者需要处理金融基础设施、信息不对称等一系列深刻的市场失灵问题。这些金融基础设施除包括审慎的银行监管、运行良好的支付  相似文献   

13.
祁让坤 《时代金融》2014,(12):39-40
网络金融是一把"双刃剑",在提高金融机构运行效率的同时也给金融行业带来高风险,对其监管要比传统金融更为复杂。传统的监管方式已不合时宜,金融监管当局要适应金融市场的变化,结合网络金融发展实际,健全相关法律制度,构建风险监管和协调机制,设置总体规划并统一技术标准,积极调整网络金融风险监管策略,加快培养网络金融风险监管人才等多种方式,优化监管结构,维持金融体系的科学发展。  相似文献   

14.
金融服务业在国家经济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作为主体之一的金融消费者由于交易活动中的弱者地位,加之法律的不完善等因素使其权益受损问题日益突出.我国急需在立法理念、具体法律制度和专门的保护机构方面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特殊保护,从而促进金融消费者积极理性消费,活跃金融市场,推动国民经济健康良好运行.  相似文献   

15.
林慰曾 《金融论坛》2021,26(3):30-36,80
权力导向型监管模式有利于矫正市场的力量对比失衡,建立长效稳定的外部监督机制。从金融消费者教育、市场环境净化和非正式制度向正式制度演变的现实需要来看,权力导向型监管具有正当性。美国监管经验表明:良好的消费信用监管与权威意志紧密相连,并以完善信用基础设施、监管科技和法律闭环为监管要义。中国消费金融监管面临着威慑有余、手段欠佳和监管滞后的现状。优化监管决策的信息供给、完善监管方式、创新监管出路等方式,有助于改良监管权力的配置和运行程序,重构中国消费金融的监管格局。  相似文献   

16.
杨亭 《时代金融》2012,(24):129-130
金融是一国经济的核心,完善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是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稳定一国金融市场秩序的前提。目前,中国金融分业监管的法律制度日益受到WTO相关机制的挑战,面临着国际金融业混业经营趋势的冲击,建立适应客观需求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势在必行。文章通过对中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现状进行分析,探讨了目前分业监管法律制度下的局限性,并特别针对当前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提出了构建中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若干措施。  相似文献   

17.
杨亭 《云南金融》2012,(8X):129-130
金融是一国经济的核心,完善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是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稳定一国金融市场秩序的前提。目前,中国金融分业监管的法律制度日益受到WTO相关机制的挑战,面临着国际金融业混业经营趋势的冲击,建立适应客观需求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势在必行。文章通过对中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现状进行分析,探讨了目前分业监管法律制度下的局限性,并特别针对当前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提出了构建中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若干措施。  相似文献   

18.
洗钱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容忽视,洗钱犯罪分子通过金融领域进行洗钱已引起全世界的共同关注。由于我国金融领域反洗钱法律制度建设起步较晚,导致我国在反洗钱监管法律方面存在若干不足。本文首先介绍了洗钱和反洗钱的概念,其次介绍了我国迄今为止颁布的有关反洗钱方面的法律制度,随后分析我国目前有效的反洗钱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最后对如何完善金融领域反洗钱监管法律制度提出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9.
民间金融市场需要法治化治理,研究民间金融市场法治治理逻辑,构建和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是依法治市的必然命题。民间金融市场法律制度包括民间金融市场主体法律制度、民间金融市场行为法律制度、民间金融市场监管法律制度、民间金融市场信用体系法律制度以及民间金融风险防范法律制度五个方面。相应法律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在于应用合格主体的备案制度对民间金融市场主体设定准入标准;分别针对民间金融的债、股、合伙及类信托法律行为设计相应制度;明确地方政府主管民间金融的职能和监管制度,建立协调监管机制;充分发挥现有信用数据资源与信用评级机构的积极作用,构建民间金融信用体系;借助刑法规制和司法能动性防范与化解民间金融风险。  相似文献   

20.
王欣 《济南金融》2004,(9):63-64
与国际惯例接轨,健全严密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目前,我国金融机构存在违法行为,一个重要原因是监管当局的执行力度不足.金融监管存在法律空白.无意中为有法不依的行为提供了“保护”,使经营无需为其违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而监管当局为此付出的代价是监管效率低下,监管成本增加。为此.必须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按照世贸组织要求重整金融法律法规.废除、修改不适用的金融法律法规.订立完善新的金融法律法规.避免出现金融监管的法律真空和法律风险,并真正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维护公平、有效的竞争创造完善的金融法律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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