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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杨斌 《涉外税务》2003,86(7):32-37
反避税港避税之法律措施的比较研究 国际避税在很多情况下都与避税港有关。而经济实体要实现避税目的往往通过在避税港建立各种基地公司,从事离岸经济活动。跨国纳税人利用避税港进行逃税避税的主要形式是在避税港建立“基地公司”。基地公司指在避税港设立而实际受外国股东控  相似文献   

2.
一、离岸信托发展的现状中国企业与个人在避税地的安排主要是建立离岸公司,通过离岸公司进行避税或上市、投资操作。而对于在国外已被广泛使用的离岸信托,却很少被了解和使用。这一来是因为信托在我国还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我国《信托法》在2001年10月才正式颁布使用。二来由于我国的法律制度是根据大陆法系建立的,大陆法系的基础是一物一权制,对需要承认双重所有权的信托在法律界定上存在一定的困难。而且信托灵活多变的应用方式,也是大陆法系下依靠条文法进行断案所不能适应的。正因为这些原因,虽然我国设立了信托法,但在信托发展、应用…  相似文献   

3.
林伟  钟明 《新金融》2018,(3):59-64
自保公司是由实体企业发起设立的,与实体企业联系紧密,在保险转型与创新方面比传统商业保险公司更具优势。在当前我国保险市场创新需求日益增强的环境下,研究自保中心建设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自保中心的建设有两种路径,一是离岸自保中心建设,另一种是国内自保中心建设。由于我国与全球知名离岸自保中心的政策制度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且资本市场未完全开放、金融环境受限、地理位置局限等因素导致目前暂不具备建设离岸中心的条件,我国更适合选择第二路径,即发展国内自保中心,该中心需要完善建设和配套制度,最后本文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一、离岸信托发展的现状 中国企业与个人在避税地的安排主要是建立离岸公司,通过离岸公司进行避税或上市、投资操作.而对于在国外已被广泛使用的离岸信托,却很少被了解和使用.这一来是因为信托在我国还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我国《信托法》在2001年10月才正式颁布使用.二来由于我国的法律制度是根据大陆法系建立的,大陆法系的基础是一物一权制,对需要承认双重所有权的信托在法律界定上存在一定的困难.而且信托灵活多变的应用方式,也是大陆法系下依靠条文法进行断案所不能适应的.正因为这些原因,虽然我国设立了信托法,但在信托发展、应用过程中出现了大量问题,使很多人对信托本身产生了一些误解.  相似文献   

5.
“协议控制”及其会计处理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一、“协议控制”模式概述“协议控制”模式首先在新浪网境外间接上市中采用,因此常又被称为“新浪模式”.境外间接上市是指境内企业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内拥有或控制的权益为基础,在境外设立或控制一家特殊目的公司,以该特殊目的公司名义在境外发行股票并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行为.在普通的境外间接上市模式中,实际控制人须在境外设立离岸公司,然后实际控制人通过离岸公司反向收购境内公司,从而将境内企业权益注入境外公司,再以境外离岸公司名义在境外发行股票并申请上市交易.但是,依据1993年时的电信法规,我国禁止外商介入电信运营和电信增值服务,当时信息产业部的政策性指导意见是外商不能提供网络信息服务(ICP),但可以提供技术服务.  相似文献   

6.
罗澜月  蒋登祝  李星 《金卡工程》2009,13(11):183-183
以取得公司法人资格为目的而进行的公司设立活动,包括一系列相互独立的、连续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发起人进行一系列积极的行为,这些行为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与第三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公司设立成功,法律后果由设立后的公司承担;如果公司设立不能,发起人对外行为的效力如何?民事责任如何承担?本文对公司设立不能的民事责任浅谈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7.
刘军强 《时代金融》2013,(23):214-215,218
近年来,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进展迅速,但由于相关政策依据在法律体系中的位阶较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过程中显现出来的法律问题亟待解决。本文通过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定位、监管、风险控制等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完善建议,为小额贷款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方面的参考。  相似文献   

8.
离岸再保险市场的形成是一国经济及保险高度市场化、全面开放的一个重要标志。发展离岸再保险市场,不但可以扩大再保险业务,而且有利于促进国内再保险市场改革,加快与国际再保险市场接轨,实现再保险市场的国际化和自由化。上海自贸区的设立使离岸再保险市场面临重大的发展契机,但机遇与挑战并存。  相似文献   

9.
徐涟漪 《上海保险》2006,(7):62-63,54
百慕大是众所周知的自保中心,最早的离岸自保公司便设立在该地。20世纪60年代百慕大第一家自保公司的成立,标志着非传统风险转移方式(ART)真正为人们所接受。  相似文献   

10.
海峡两岸离岸金融市场发展比较与对接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概述海峡两岸离岸金融发展进程与特点,比较海峡两岸银行离岸业务发展的异同点,提出海峡两岸离岸金融业务对接合作措施及福建设立离岸金融中心等先行先试政策。  相似文献   

11.
日前央行明确表示 ,国务院已批准商业银行进行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 ;从法律角度看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亦不存在法律障碍。其客观上的一个重要背景是中国金融业已经进入了全面改革的时期。为此,我们就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这一话题请国内基金业知名人士进行座谈,下面让我们来听听他们的看法。  相似文献   

12.
广东发展银行自1988年正式成立以来,不断扩展银行业务种类和范围,逐渐树立起自己活跃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形象。在北京、上海、大连、南京、深圳等主要大中城市,广东发展银行先后设立了400多个分支机构,储蓄业务、公司业务、国际业务、存贷款业务、信用卡业务、离岸银行业务等业务种类都已成熟,特别是近期银行卡的业务推广十分成功,在国内银行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努力提高自  相似文献   

13.
投资状况及风险分析 外国直接投资状况 卢森堡欢迎外国投资.外商可以与国内投资商设立合资公司或合伙企业,并且享有包括补贴、税收减免、投资保护法律等一系列激励措施.  相似文献   

14.
《科学投资》2007,(6):5-5
亿达致力于向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司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作为公司的法律顾问,以公司设立为开端,针对公司所有的发展及运营环节,在公司活动各个层面的法律事务中全面维护公司的利益。亿达为创业者及投资者提供初创公司的股权结构设计,厘定股东与公司、公司与管理层等之间的权利义务法律架构;为目标公司或战略投资人设计、安排私募融资及投资方案、公司股票的首次公开发行及增发计划、参与公司的各  相似文献   

15.
戴国强  孙奉军 《上海金融》2001,(8):32-33,27
关于离岸资产证券化目前学术界还没有统一的定义,在此我们将其定义为:证券化资产的初始权益人利用设在境外的特殊目的载体(SPV)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为筹集资金的过程。在离岸资产证券化运作过程中,发行人/特殊目的载体(SPV)所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标明的货币既可以与SPV所在的货币一样,也可以用第三国的货币,按证券化初始资产现金流的来源分,离岸资产证券化的种类既有本币资产离岸证券化,也有外币资产离岸证券化。我们认为,离岸资产证券化属于资产证券化国际运作的范畴,但并不完全等同于资产证券化的国际运作,其区别在于资产证券化的国际运作中,特殊目的载体(SPV)既可以设立在发起人所在国国内,也可以设立在发起人所在国国外,而离岸资产证券化运作过程中,特殊目的载体(SPV)只能设立在发起人所在国的国外。  相似文献   

16.
离岸金融市场是一个国家为了促进国际间的资金流动而在本国境内设立的国际金融市场。它是伴随着国际银行业的蓬勃发展和国际资本的迅速膨胀而产生的.一般来讲,离岸金融市场有如下特征:经营的是所在国以外的货币,即所谓外部或离岸的货币,金融交易不直接同国内银行体系联结;从事离岸金融交易的金融机构几乎不受任何限制,并享受税收上的优  相似文献   

17.
<正>一、引言热盼已久的新《公司法》终于在2023年12月29日由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相较于现行《公司法》,新《公司法》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公司资本制度;优化公司组织结构;加强股东权益保护;强化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的责任;完善公司设立、退出制度等。法律的变化对公司运行最重大的影响之一就是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章程是规范公司对外经营活动的重要文件,也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依据。我国公司法律体系中的诸多条文给公司治理留下了充足的空间,  相似文献   

18.
中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及人民币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不断上升,特别是近年来关于人民币国际化的趋势使得人民币离岸中心的讨论随之兴起。人民币离岸中心的设立将对人民币国际化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本文在介绍人民币离岸中心和人民币国际化讨论的基础上,提出在滨海新区设立人民币离岸中心有三大意义:可使离岸金融的发展同外汇体制改革相配套;有利于对离岸市场的监管;有利于对人民币衍生品定价权的争夺。  相似文献   

19.
王迅 《中国金融》2005,(21):35-35,38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居民大量在离岸中心注册离岸公司,境内居民与离岸公司之间的外汇收支规模逐步增大。但由于管理不到位,暴露出外汇管理等多方面的重要问题,值得关注。  相似文献   

20.
本文在深入调研国际大型银行集团法律风险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归纳出中国商业银行集团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多法域司法管辖和跨行业监管规制增加法律风险暴露的广度与深度;复杂的集团架构加大公司治理机制与股东意志传导路径的构建难度;集团风险的内部传导效应对法律风险分散管理模式提出挑战;监管改革最新导向及集团统一品牌策略使金融消费者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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