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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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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税收征纳》2014,(4):39-40
现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纳入营改增试点的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税人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2号)的规定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相似文献   

2.
政策     
《中国税务》2013,(7):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2号)公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3号)有关规定,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公告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3.
《金融会计》2016,(4):6-11
作为全面试点营改增的配套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在3月31日连续发布了6个配套文件,包括: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国家税  相似文献   

4.
《税收征纳》2013,(7):41-4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1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3号)有关规定,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3号)有关规定,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6.
《会计师》2014,(1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3年12月12日联合下发《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和邮政业也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物流行业范畴的服务已基本实现征收增值税。本文主要以玉柴物流为例,就物流企业"营改增"后的税务筹划与管理方法进行介绍,为物流企业纳税人规范税务管理、合理纳税、降低税务风险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7.
冉进俊 《会计师》2014,(7X):46-47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3年12月12日联合下发《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和邮政业也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物流行业范畴的服务已基本实现征收增值税。本文主要以玉柴物流为例,就物流企业"营改增"后的税务筹划与管理方法进行介绍,为物流企业纳税人规范税务管理、合理纳税、降低税务风险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8.
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同时以附件形式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相应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等文件废止.北京国税微信六个关键词带您读懂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  相似文献   

9.
《税收征纳》2013,(8):38-38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现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0.
刘雄 《财会学习》2014,(2):54-55
正一、铁路运输业"营改增"政策简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纳税人提供铁路运输服务适用税率11%,运输辅助业务适用税率6%,铁路国际运输服务适用零税率,原铁路运输按营业额3%征收营业税的政策终止,国家未对铁路出台具体实施细则。  相似文献   

11.
《税收征纳》2013,(9):44-4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2]6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义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综[2012]96号)的规定,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2.
《财会学习》2013,(8):9-9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2]6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综[2012]96号)的规定,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3.
《财会学习》2012,(10):9
为促进文化事业发展,加强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地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原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7]95号)缴纳文化事  相似文献   

14.
《财政监督》2013,(10):78-79
1、《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2013年8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88号),以促进文化事业发展,加强全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  相似文献   

15.
为了进一步健全税收制度,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于2011年11月16日联合发布了《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并率先在上海市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中展开改革试点工作.2012年8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了《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扩大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地区,对我国税制改革产生了深远影响.文章阐述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的重要意义,并通过分析“营改增”产生的影响,提出了推进“营改增”工作顺利开展的对策.  相似文献   

16.
正为了保障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试点纳税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二、除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情形外,营改增试点实施前(以下  相似文献   

17.
《会计师》2016,(1)
<正>近期,部分地区反映,在营改增试点期间,一些增值税政策执行不尽一致,希望予以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及现行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以统一政策口径。  相似文献   

18.
《税收征纳》2013,(10):41-42
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精神,保障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改革试点的顺利实施,现将征收管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9.
《财会学习》2014,(2):6-6
正政策背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3年12月12日联合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以下简称"106号文"),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围至铁路运输和邮政业,并自2014年1月1日起废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  相似文献   

20.
《会计师》2014,(3)
<正>财税[2013]1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研究,现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有关政策补充通知如下:一、邮政企业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各级分支机构),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所称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所属邮政企业。二、航空运输企业航空运输企业已售票但未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逾期票证收入,按照航空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三、融资租赁企业(一)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在财税〔2013〕106号文件发布前,已签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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