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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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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免赔额是指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作出赔付之前,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的损失额度。所谓免赔额,《中国保险辞典》解释为:保险人对某种保险标的规定在一定限度内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的金额。保险人对各类标的规定不同的免赔额。保险人在计算赔款时,凡损失超过这个免赔额而进行全部赔偿的叫“相对免赔额”,只赔偿超出免赔额那一部分的叫“绝对免赔额”。  相似文献   

2.
当一项财产作为保险合同的标的,发生了因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事故导致损失时,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往往不能就保险财产的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此时,双方可共同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损失进行评估,此即"保险公估"."保险公估"不仅包括出险后保险财产损失价值的评估,还包括保险双方当事人为确定保险标的价值、保险金额以及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财产价值发生变化时对保险财产的价值进行的评估.  相似文献   

3.
财产险理赔是指保险财产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后,被保险人提出赔偿,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对其履行经济补偿义务的过程。理赔处理的基本原则是重合同、守信用。以事实为依据,以条款为准绳。因为,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保障保险当事人利益和  相似文献   

4.
从社会的观点看,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从法律的观点看,保险是一种契约关系。一方面保险人应对被保险人可能遭受的损失按合同规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或给付保险金,另一方面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按合同规定交纳保险费,使保险人建立稳固可告的保险基金,从而保险经营得以正常进行。但保险费是保险人准确地按照保险标的的风险和损失程度的不同制订不同的保险费率而计算出来的。因此,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与保险人订立合同前,必须将有关保险标的的危险状况和可能遭受的损失情况告知保险人,使保险人据以决定是否订立保险合同。  相似文献   

5.
在工程险中“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属于高风险,在格式化条款中都属于除外责任,因此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随着保险中介市场的迅猛发展,特别是以维护被保险人利益身份出现的保险经纪公司的出现,越来越多的大型工程项目的保险合同中开始通过“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条款,将这一风险列为保险责任范围。  相似文献   

6.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是船舶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双方根据保险标的约定价值而约定一个船舶标的本身的赔偿限额,并以此金额作为计算保险费的基础,保险金额在正常情况下要等同于约定价值,也就是说被保险人要按照标的的约定价值足额保险。约定价值是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双方根据保险标的投保时的市场价格而商定出作为投保的价值。  相似文献   

7.
“非医保不赔”的概念及其困境所谓机动车商业三责险“非医保不赔”系指各保险公司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条款中如下规定的简要表述,即“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本保险合同的规定,并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该条款有些保险公司表述为:“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保险人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核定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  相似文献   

8.
代位求偿权是保险合同理论中特点独具的一种法律关系形式,在保险实践中俗称为“追偿”,具体表现为在财产保险中如果由于第三人的过失导致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在赔付了被保险人的损失后,将自己置于被保险人的位置上向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人请求赔偿的行为。近年来,随着我国司法制度的健全和保险人对自身承保经济效益的追求,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现象已越来越普遍。笔者根据近年来从事保险工作中行使代位求偿权的经验和教训,谈谈粗浅的看法。 一、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法律依据及其法律特征 我国《保险法》第44…  相似文献   

9.
薛鲁  陈烘 《中国保险》2003,(2):38-39
一、如何界定注册会计师的过失行为和故意行为 关于注师责任险的保险标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第二条规定:"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承办审计业务时,由于疏忽或过失造成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经济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第四条规定:"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因过失行为未尽其业务上应尽之责任及义务,造成委托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直接经济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本公司根据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在约定的赔偿期限额内负责赔偿".可见,注册责任险的标的限于因注册会计师的过失执业行为而意外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因注册会计师的故意行为或者犯罪行为而造成的民事赔偿责任属除外责任,不得纳入注师责任险的保险标的.那么,如何界定注册会计师的过失行为和故意行为,成了一个难题.  相似文献   

10.
朱朝晖 《中国保险》2010,(12):22-25
广义的保险欺诈包括三个方面:投保人欺诈、保险人欺诈、第三方欺诈。凡投保人不遵守诚信原则,故意隐瞒有关保险标的的真实情况,诱使保险人承保,或者利用保险合同,故意制造或捏造保险事故或虚夸标的的实际损失,以骗取保险金的,均属投保人欺诈。凡保险人在缺乏必要偿付能力或未经批准擅自经营业务,  相似文献   

11.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二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本文从重复保险的立法旨意、构成要件、适用范围、通知义务、赔偿规则等五个方面对我国立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12.
一、引言 财产险理赔是指保险财产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后,被保险人提出赔偿,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对其履行经济补偿义务的过程.理赔处理的基本原则是重合同、守信用,以事实为依据,以条款为准绳.因为,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保障保险当事人利益和约束其行为的法律依据.然而,目前,在财产险的理赔处理过程中,由于保险合同即保险单上保险项目和相关内容的表达不规范和不完整而产生歧义,造成保险双方理赔分歧以致对簿公堂的现象却时有发生.另外,由于险种、条款运用不当而产生风险并导致理赔分歧的情况也仍然存在.为此,本文拟就财产险理赔中经常发生分歧的几种情况及应采取的处理对策谈些看法.  相似文献   

13.
程仕标 《上海保险》2012,(12):57-60
从古至今,盗窃、抢劫始终是危害社会安定和谐的社会风险之一。在人保2009版财产保险基本险、综合险和财产一切险主条款中,盗窃、抢劫风险均为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的除外责任。保单若要扩展盗窃、抢劫风险可以附加。在2009版财产保险的一般扩展责任类附加条款中,有两款与盗窃、抢劫风险相关。  相似文献   

14.
重复保险与保险竞合虽易混淆,却有本质区别。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保险竞合是指同一保险事故发生导致同一保险标的受损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对此均负保险赔偿责任的情形。可见,两者相同之处是“同一保险事故”、“同一保险标的”;两者差异之处是重复保险要求“同一保险利益”,保险竞合不要求“同一保险利益”。保险实务中,重复保险常见于财产损失保险场合;保险竞合常见于责任保险尤其是强制责任保险场合。  相似文献   

15.
保险标的的识别对认定保险合同的性质,以及保险规则的适用均具有重要意义,其主要是针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特殊保险合同而言的,此条件包括:约定的保险金给付条件具有多重性;保险事故发生后,受损害的多个客体具有不同质性并有内在因果关联;保险人只对多个损害的其中之一进行保险赔偿等.保险标的识别标准包括:保险标的受到损害;保险补偿能够实现投保人投保的目的;损害赔付条件或方式具有特殊性.目前识别保险标的的过程或结果仍然面临一些问题.识别保险标的要正确认识保险标的与保险责任范围以及保险利益的关系,正确认识保险标的识别对提高保险保障水平,及对公司经营、风险管控和业务健康发展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财会学习》2007,(11):9-9
一、定值保险合同在现行保险法律法规中并无明确的界定。从保险理论与保险实务经营看,判定保险合同是否为定值保险合同,主要看保险条款对赔偿处理的约定,即是否按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价值或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而保险单上是否约定并载明保险价值并非认定定值保险合同的充分条件。来函所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保监发[1999]27号)第七条虽然规定了保险价值的确定方式,但根据该条,保险价值仅是进一步确定保险金额的三种基准之一。同时,条款第十二条的规定表明,无论对全部损失还是对部分损失,其规定的赔偿计算方式均与定值保险不同,因此,来函所涉保险合同应认定为非定值保险合同。  相似文献   

17.
章法 《云南金融》2009,(6):33-34
《保险法》第23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据和材料。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材料。可见,这一条款对理赔过程中举证责任的分担进行了规定。但在具体索赔过程中,当事人由于提供的索赔举证有瑕疵,导致人们所说的“投保容易理赔难”。  相似文献   

18.
易玉芹 《金卡工程》2009,13(11):180-180
海上保险合同是一种限定性赔偿合同,只有导致保险标的损失原因是承保的风险时,保险人才负责赔偿。为了维系保险合同各方当事人及关系人间的利益平衡,保险法越须确立公平的归责机制,这种公平的归责机制所依赖的工具就是近因原则。它是为了分清与事故有关各方面的责任、明确因果关系而专门设立的一种原则。  相似文献   

19.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实质内容在于:一方当事人(投保人)应当依约定向另一方当事人(保险人)支付费用,而另一方当事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发生后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指定的人死亡、  相似文献   

20.
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是保险人维持正常运营、防范自身风险所必须具备的条款,也是我国法律所允许的保险人的一项正当权利。同时,为了防止保险人滥用此项权利,我国法律对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的效力也做出了一定的限制,要求保险人对免责条款履行提示与明确说明的义务,同时也规定了免责条款法定无效的情形。如何准确理解免责条款的内涵与外延,准确适用法律,本文采用比较法的角度,联系我国保险实践与保险诉讼司法实践情况,作了有益的探索,提出在适用法律时,应做到保护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平衡及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利益及防范保险欺诈的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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