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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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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赵芳 《福建金融》2005,(5):32-34
“同股不同价不同权”规则是我国上市公司产生股权分置问题的根本原因,这一规则引起的股东权益差别导致的盈利模式差别是我国证券市场种种问题的根源。要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必须建立“同股同权”的新规则。而建立“同股同权”新规则的关键是如何使全体股东获得平等的投资人地位,在“同价”的前提下实现“同股同权”。  相似文献   

2.
股权分置:中国资本市场的制度缺陷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股权分置既是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特征,也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中面临的最突出问题。股权分置与其说是中国资本市场最大的“特色”,还不如说是中国资本市场最严重的制度缺陷。股权分置这一制度设计有其客观的历史必然性和一定的合理性。股权分置问题不仅仅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而是长期积累起来的。股权分置问题由来已久,非流通股转让的实践时有发生,国有股减持在进行试点之后一度叫停。股权分置问题之所以必须解决,是因为它有四大危害:同股不同权,违背了股市“三同”的基本原则;一股独大,非流通股股东侵害流通股股东利益的现象比较普遍;信息失真,股市不能成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内幕交易盛行,并购重组带有浓厚的投机性色彩。  相似文献   

3.
突破一 :流通股股东地位提升  《意见》首次提出 ,要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这表明管理层已经认可公众投资者在资本市场的重要地位。这是一个突破。长期以来 ,有关方面一直借“同股同权”之名抹杀国内市场实际上存在的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区分 ,甚至借此侵害流通股股东利益。《意见》的出台 ,为流通股股东提供了自卫的武器 ,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流通股股东参与市场的积极性。突破二 :解决股权分置要尊重市场规律  除了流通股股东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外 ,影响市场最大的因素就是股权分置问题。此次《意见》…  相似文献   

4.
全流通背景下,一方面使得大股东的股权获得流动性溢价,另一方面也对经营绩效、控制权等会产生影响。始于2005年5月的股权分置改革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一个重大基础性制度变革,它改变了我国证券市场股权设置同股不同权的“二元”结构。股权分置改革之后,真正实现了同股同权,同股同利。那么,股权分置改革对大股东的股权价值有何影响,将给市场带来什么样的投资机会?一、股权分置改革对大股东股权价值的影响股权分置改革,对大股东的股权带来两个重要的变化。第一,作为原先的非流通股股东,大股东通过支付对价,使其所拥有的股票获得了流通权;第二,大…  相似文献   

5.
股权分置改革解决了我国资本市场上"同股不同权"的现象,但其仍未解决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及侵犯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大股东的"掏空"行为在侵占公司资源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同时,也扰乱资本市场的秩序。分析定向增发前后大股东行为,对比其在定向增发前后的利益变化,发现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动因、手段及影响,制定针对规范控股股东行为的规则变得尤其重要。  相似文献   

6.
《浙江金融》2005,(5):1-1
股权分置问题被普遍认为是困扰我国股市发展的头号难题。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股市上有三分之二的股份不能流通。由于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等“股权分置”存在的弊端,严重影响着股市的发展。4月29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至此,市场人士期待已久的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终于正式启动。专家分析指出,解决“股权分置”这个股市头号难题,能积极推动资本市场的改革。  相似文献   

7.
股权分置改革本质就是在政策上和实践中首次承认了非流通股和A股“同股不同权”,并以“对价”的方式确认了A股含权的事实。如何理解和记录报告对价的性质,涉及不同会计方法和理论基础。目前财政部对股权分置改革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是将股权分置流通权列为一项能够给企业创造未来经济利益的资产项目。但是对于不同的对价支付方式的规定方面遵循的原则不一致,有可能导致理论误解和实务上的漏洞。  相似文献   

8.
何晓艳 《会计师》2011,(12):68-68
<正>一、我国企业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一)股权结构不合理。在我国,上市公司存在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股权分割的现象,国有上市公司总股本中,约2/3的国有股法人股不能在市场上流通,只有约1/3的流通股在市场上流通,且持有人相当分散。股权分置的格局使两类股东很难体现《公司法》规定的同股同权。控股股东"一股独大",可以决定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  相似文献   

9.
股权分置改革是针对我国证券市场在建立初期,由于改革不配套和上市公司股权被人为地割裂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两部分形成的制度性缺陷,而进行的以解决非流通股股东流通权的取得问题的试点改革.为了真正实现同股同权,非流通股东必须支付一定的"对价"(如送股或送现金),作为取得流通权的成本.在此过程中涉及到的一些备受关注的税收问题,如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现金时是否征收所得税、派送股票时是否征收印花税、企业公积金转增股本是否征税等.  相似文献   

10.
自《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出台以来.随着上市公司股改方案的陆续完成和股改的不断深入.中国股市将彻底结束长期以来股权分置、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价的问题.对于广大中小投资者来说.这是个实质性利好。但对已经持有大量非流通股质押权的商业银行而言,股改所带来的股票全流通既是利好也是挑战。  相似文献   

11.
于蕾 《上海会计》2006,(1):21-23
股权分置的基本含义是上市公司的全部股份由于政策限制被分为两类性质不同的股份,一类是可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流通股,一类是只能在场外协议转让的非流通股。目前,非流通股约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三分之二。股权分置破坏了上市公司利益机制一致性的基础,导致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发生冲突。股权分置改革的实质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取得相应的流通权,从而实现所有股东股份的同质化,并以此希求股东价值取向的一体化、决策基础的一致性,在此基础上完善资本市场的功能发挥和促进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2.
全流通下股东利益一致性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全流通问题一直是资本市场最受关注的问题之一,中国股票市场止步不前,资本市场从结构上说处于一个不正常的状态,这种结构上的不正常状态主要是指股权分置,股权分置造成了非流通和流通股股东利益的冲突,导致上市公司肆意圈钱,中小股东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股权结构“一股独大”,经营效率低下,股权分置已经认为阻碍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最大障碍,从2005起股权分置问题的解决终于在证监会的推动下加快了进程,如今多家企业完成股改,全流通正在对中国资本市场产生深刻影响,它使得各个股东利益目标在一定程度上趋于一致,但是我国资本市场的一些特殊性却使得全流能成为滋生股东利益新冲突的温床。[编者按]  相似文献   

13.
当前是我国证券市场进行股权分置试点的阶段,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非流通股股东由于获得流通权需向流通股东支付相应的对价。已公布的试点公司支付对价方案可谓“五花八门”,支付的对价涉及股票、现金、权证等多种方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5年6月13日下发了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告》,在通告中明确提出:①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②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  相似文献   

14.
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使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围绕改革中的利益分割展开激烈的博弈。基于各自利益最大化的选择,非流通股股东将倾向提供素质一般或较差、发展前最不明朗或暗淡、股票价格对公司内在价值存在显著高估的公司进行试点;流通股股东期望同非流通股股东裁上述公司的试点博穿中获得最大的利益补偿。稳妥推进股权分置试点,需要改变市场不合理预期.积极鼓励蓝筹类上市公司先行试点。  相似文献   

15.
本文通过对股份转让权和流通权的界别,提出流通权并非产生于股权分置改革协商机制,而是由证券交易所赋予。股权分置改革协商机制的本质是对价安排的市场化定价机制而非赋权机制。在对协商机制是解决股东之间利益平衡的分析基础上,明确其协商形式应为相关股东会议而非股东大会,但在协商涉及公司事务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时,应当通过相关股东会议和股东大会“两会合一”方式解决。  相似文献   

16.
小股东作为公司股东中的最弱势群体,其权益在我国“股权分置,一股独大”的环境下被侵害的现象极为普遍。究其原因,主要是大股东在没有法律明确限制的情况下,滥用同股同权原则,利用其与小股东的委托代理关系,侵占小股东共益权。本文从分析小股东的定义出发,结合这一群体的自身特点,分析其权益所在,进而总结我国目前对小股东权益的侵害情况和法律保护情况。  相似文献   

17.
股权分置改革中对价支付的法律依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股权分置是我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形成的特殊问题。股权分置扭曲了资本市场定价机制,制约资源配置功能的有效发挥;公司股价难以对大股东、管理层形成市场化的激励和约束,公司治理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础。股权分置问题长期悬而未决,不仅影响对A股股票价格进行合理估值,影响证券市场预期的稳定,使上市公司治理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础,更是影响市场投资者信心的重要因素,是造成股市长期低迷的关键症结之一。股权分置不能适应当前资本市  相似文献   

18.
文献认为,当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和现金流出现分离时,会发生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侵占,而这一分离会出现在二元股权或金字塔式的公司结构中。在中国,直到2005年实行股权分置改革之前,双类股和金字塔式的公司结构同时存在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仅消除了二元股权结构,但金字塔式结构依然存在。通过对这一外生变化的研究,本文估计了控股股东利用金字塔式结构对上市公司进行侵占的规模。结果显示,控股权越大,现金流权越小,侵占的规模越大。同时,这种侵占在国有控股公司中更明显,在私人公司中并未出现。究其原因,虽然国有企业的现金流权高于私人企业,但国有公司的控股权比例也高于私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削弱了控股股东的侵占能力,但分离仍然存在,而且依旧产生对小股东的侵占。结果显示,侵占的平均规模为总资产的7%~8%。如果实行一股一票原则,资产扩张会减少13%。  相似文献   

19.
张序 《中国外资》2008,(8):191-191
股权分置指中国股市因为特殊历史原因,在特殊的发展演变中,中国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内部普遍形成了“两种不同性质的股票”,这两类股票形成了“同股不同价,同股不同权”的市场制度。  相似文献   

20.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导致了公众股东股流通权成本的产生,本文以用友软件为案例,剖析了这种成本的形成机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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