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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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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匡桦 《西安金融》2007,(3):41-42
为了促进跨国银行经营的稳健性,国际清算银行(BIS)下属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1988年提出以规范信用风险为主的《巴塞尔资本充足条约》。2002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重新修订巴塞尔协议,即所谓的新《巴塞尔协议》。本文通过调查了解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流程,结合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分析我国商业银行授信业务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思考、研究并探讨需要加强的环节。  相似文献   

2.
陈华 《金融博览》2004,(8):56-56
6月26日国际清算银行召开的10国集团(G10)央行行长会议正式通过《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相似文献   

3.
《巴塞尔协议》是由设在瑞士巴塞尔国际清算银行所属的“巴塞尔银行业务条例及监管委员会”针对国际商业银行大幅度经营风险,通过与美、英、法、德、意、目、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加拿大、瑞典、瑞士等12个发达国家中央银行行长商讨制定,全称为“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于1988年12月正式公布实施。 《巴塞尔协议》已成为八十年代以来国际金融界一份最重要的文件,影响深远。协议虽不具备法律效  相似文献   

4.
当前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 ,中央银行在对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监控和监管中 ,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其中也借鉴国际上行之有效的银行监管制度 ,特别是借鉴《巴塞尔协议》的有关内容 ,既使我国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工作与国际接轨 ,也将我国的金融全球一体化步伐推向前进。本文按《巴塞尔协议》中所制定的资本充足率指标 ,结合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要求 ,对资本充足率中的资本构成情况 ,试作阐述和分析。《巴塞尔协议》全名为《关于统一国际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 ,是由“巴塞尔银行业条例和监管委员会”的美、英等十国集团以及瑞典和…  相似文献   

5.
一、巴塞尔资本协议的历史演进巴塞尔资本协议是国际金融市场变革和国际银行监管合作的产物,并先后推出了三个版本:第一版是由BCBS于1988年制定并公布的《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BaselⅠ),1996年又推出《资本协议关于市场风险的补充规定》,作为前者的补充协议;  相似文献   

6.
(一)《巴塞尔协议》(以下简称巴协议)是国际清算银行的巴塞尔委员会,于1988年通过的《关于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建议》。这是西方十二国为促进国际合作,为国际银行业监管提供的一个没有法律效力但却有巨大影响力的条例。该协议的目的,是通过制定银行资本与资产之间的比例,决定一般的标准和计算方法,增加银行资产的安全系数,以消除  相似文献   

7.
从2008年以来发生的美国次贷危机,到雷曼事件之后所爆发的全球金融海啸,一直到持续发酵的欧债危机,促使国际金融界对银行监管进行反思与革新。在此背景下,2010年12月,国际清算银行正式出台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Ⅲ》,对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国银监会在2011年5月份公布了《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8月份制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这一资本管理办法建立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Ⅲ》基础上,并有望在今后实施。国际国内资本监管标准的提高,对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深入研究应对之策。  相似文献   

8.
实际资本与风险资本率是反映国际商业银行资本实力和风险程度的综合性指标,自从国际清算银行巴塞尔委员会1988年7月正式公布《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简称为《巴塞尔协议》)以来,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的国际性银行,都在这一标准实施进程的具体安排下,积极增加资本,减少风险资产量,以实现国际银行界公认的合理资本率的水平,目前,不论是否参国过《巴塞尔协议》签字的国家,凡是国际性的商业银行都自觉地遵守这一文件的要求,它实际上是国际银行界一个公认的资本和资本率准则,是国际性商业银行在国际金融界开展业务的基本要求。了解和研究国际商业银行资本率问题,对于我们认识国际商业银行制度,尤其是指导中国商业银行的管理,实现与国际银行界的“接轨”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9.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与市场约束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即将于 2 0 0 6年在十国集团首先推广使用。受国情限制我国暂时执行旧资本协议的相关规定。但作为国际清算银行的成员 ,遵循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要求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管 ,是我国银行监管工作发展的必由之路。以市场约束力量推动商业银行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 ,是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主要内容之一。如何尽快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工作 ,提升市场约束作用的效力 ,是摆在银行监管者和经营者面前的一个严峻课题。  相似文献   

10.
混合资本债券是针对《巴塞尔资本协议》有关混合资本(债务、股权)工具的要求而设计的一种债券,所募资金可计入银行附属资本。新的《巴塞尔协议》按照资本质量及弥补损失的能力,将银行资本  相似文献   

11.
《巴塞尔协议》由国际清算银行的巴塞尔银行条例和监督活动常设委员会通过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协议,主要制定出一个“新的管制框架”,通过银行资本与资产比率的计算方法和最低标准,促进银行增加安全系数,以维护国际银行体系的健全和稳定。(巴塞尔协议)实施以来引起我国金融界的广泛关注,本文试就其对我国银行会计的影响以及对策作初步探讨。一、(巴塞尔协议)使我国银行会计报表体系由资产负他表内拓宽到在外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分类方法,表外业务大致可分为四类,(1)银行提供的各类担保,包括汇票承兑,贷…  相似文献   

12.
巴曙松 《银行家》2002,(5):54-56
当前,由国际清算银行发布的以<巴塞尔协议>为代表的一系列监管原则和要求,已经成为国际范围内广泛遵守的金融监管原则.无论是1988年发布的<巴塞尔协议>,还是2001年初颁布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框架,都坚持了强调资本金充足水平约束的原则和思路.  相似文献   

13.
[《巴塞尔资本充足协议》的补充协议]及其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张斌巴塞尔委员会1995年12月12日发表新闻公告宣布,1995年12月11日国际清算银行(BankForInternationalSetements)的成员与十国集团中央银行行长签署了[《巴...  相似文献   

14.
2001年1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了新的资本协议的征求意见稿,预计定稿在2001年底完成,并将于2004年全面执行,从而取代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自1975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成立以来,提出了众多的银行监管原则,其中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是影响最大、曾被视为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神圣条约”。这次发布的新资本协议框架,是在1988年巴塞尔协议基础上,针对国际银行业出现的新问题而提出的银行风险管理的又一范本。我国是国际清算银行的成员国,必须遵循新资本协议的要求。因此,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最终…  相似文献   

15.
CFO行踪     
《新理财》2010,(10):15-15
巴塞尔协议Ⅲ规定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升至6% 9月12日.27国央行在瑞士一致通过最新银行监管协议——《巴塞尔协议Ⅲ》.根据《巴塞尔协议Ⅲ》规定,截至2015年1月,全球各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将从现行的4%上调至6%,由普通股构成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银行风险资产的下限,将从现行的2%提高至4.5%。另外,  相似文献   

16.
新巴塞尔协议与我国银行风险监管制度之完善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2001年1月16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了新的资本协议的征求意见稿.向全球银行业征求意见,经过长达六年时间的讨论、征求意见和定量影响分析,2004年6月26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以下简称《新协议》)。作为国际银行业风险监管的新标准。《新协议》将于2006年底在十国集团国家开始实施,中国作为国际清算银行的成员国之一.也有责任积极落实新的资本协议。《新协议》的实施.不仅对国际银行体系运作产生较大影响,而且对中国银行业风险监管制度的运行带来严峻挑战,给中国银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带来深刻影响.  相似文献   

17.
谈巴塞尔协议的资本规定与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比率下降的原因与对策何五星,杨清平“巴塞尔协议”是国际清算银行法规和监理委员会(巴塞尔委员会),为了加强对世界银行业的监督,促进世界银行体系稳定而健康地发展,消除银行间的“不公平”竞争,降低信贷风险,加快银...  相似文献   

18.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引起国际各方监管机构的高度重视。为提升银行系统的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巴塞尔委员会在坚持资本监管基本框架的基础上对《巴塞尔协议Ⅱ》进行了新的修订和发展,进一步完善了资本计量方法,增加了宏观审慎及流动性监管维度,最终形成《巴塞尔协议Ⅲ最终方案》,并要求于2023年1月1日开始在各成员国落地实施。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巴塞尔协议Ⅲ最终方案》的监管规则和要求,发布了中国版的巴塞尔协议Ⅲ即《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本文通过对《巴塞尔协议Ⅲ最终方案》出台背景、意义以及主要变化的介绍,结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分析了方案落地实施后对国内大型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模式、资产业务结构、风险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为商业银行应对国内外新的监管要求和趋势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9.
2004年国际清算银行(BIS)颁布的巴塞尔第二号协议(Basel Ⅱ)为银行制定了在2006年底前实施的资本充足要求和监督标准.  相似文献   

20.
曾筱清 《济南金融》2005,(9):35-36,39
我国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所需的法律环境建设将是一项系统工程。为此,监管当局需要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管程序,完善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出台外部评级机构的市场准入规则,对银行内部评级体系的建立、改进和完善提出指引性规范,以达到监管者、商业银行、外部评级机构和利益相关者等多方主体的共同参与,适应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面向过程的动态资本监管的法律环境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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