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15 毫秒
1.
案情回放
其一:2001年吴某收到出售海关罚没车辆的短信息,便根据“卖家”指示,办理了银行借记卡,存入80万现金。同时将卡号和密码一并告知了卖家。卖家当即伪造了借记卡,凭密码和假身份证,从银行取出79万余元。后吴某向公安机关报案,仍有20万钱款无法追回。吴某便诉至法院,要求银行承担20万元损失。法院审理后认为存款冒领者应承担赔偿责任,吴某应自行承担泄漏卡号和密码的后果,故判决银行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2.
3.
4.
骗领信用卡行为的定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骗领信用卡,是指利用虚假申请资料骗取发卡银行的信任从而获得信用卡的行为。1995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利用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以伪造、冒用身份证和营业执照等手段在银行办理信用卡,骗取财物数 相似文献
5.
《中国工会财会》2014,(5):40-41
新案1:循环诉讼谋取不当利益2013年2月,吴某入职洛天公司,双方签订5年期劳动合同。7月9日吴某汇报工作时,因意见不合,与公司经理王某发生口角。隔天吴某正常来公司上班,公司却向其出示了离职通知书,以连续旷工数天、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开除吴某,并载明双方于2013年7月1日解除劳动关系。因公司拒绝任何赔偿,7月底,吴某起诉要求洛天公司撤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9月吴某又进入佳阳公司工作,该公司当月开始为吴某缴纳社会保险,但诉讼过程中,吴某始终未向法院述明这一事实。法院认为,洛天公司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吴某存在连续旷工事实, 相似文献
6.
案例2006年9月,驾驶员吴某应聘于一家电子产品公司担任货车驾驶员。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期限为5年;吴某月工资1500元,公司以1800元为基数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承担吴某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缴费;如吴某擅自离职,应赔偿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实际仅为吴某缴纳了2007年1月至5月的社会保险费。 相似文献
7.
8.
随着经济法则和社会体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信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被人们称为未来经济社会个人经济活动的“身份证”和商业交往的“通行证”。 相似文献
9.
10.
核心提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2015年2月将吴某的参加工作时间最终认定为1958年9月,至2012年所在单位移交前,其养老金均由市社保局从社会保险基金中支付。吴某参加工作时间重新认定后,其对此无异议,社保局应依此对吴某的养老金重新核定,并将差额部分补足。吴某参加工作时间和每月应发养老金总额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社保机构根据审批结论核算并发放社会保险待遇并不违法。吴某要求赔偿因货币贬值造成的经济损失、因维权造成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能予以支持。 相似文献
11.
12.
2012年4月16日下午,一位男青年来到工行河南省许昌分行襄城支行营业部,手持李某某的信用卡要求办理密码重置业务,当班柜员曹灿菊通过联网核查。确认身份证上和联网上的照片一致,但与来人虽然长的相仿,可看上去有点年轻,不能确认就是同一个人。 相似文献
13.
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是指行为人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等虚假的身份证明材料所骗领的发卡行发放的信用卡。银行之所以允许透支,很重要的原因是因为客户在申领信用卡时必须填写真实的身份情况。一旦个人透支,银行可根据客户的身份资料提醒客户偿还部分或全部金额,必要时对用户进行催收,因而拥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是银行处理信用卡透支的基本条件。[第一段] 相似文献
14.
恶意透支信用卡是信用卡诈骗罪的常见形式之一,准确地界定该罪的主体范围、主观恶意、客观行为有利于准确打击犯罪,维护金融秩序.本文认为该罪犯罪主体应当包括一切通过信用卡中请程序而从银行获得信用卡的人,包括利用他人身份证骗领信用卡的人;在主观认定方面,不能简单的通过超过限额或超过限期,经银行催告仍不还款等行为,而应当通过申请信用卡资料是否真实,程序是否合法、消费透支额度大小、消费情况、消费是否有逃避追查或积极还款行为等方方面面的情况加以综合认定. 相似文献
15.
16.
17.
一、典型案例 (一)案例一 2003年2月26日9时47分,K市某个体经营业主吴某等三人携款到该市某商业银行G支行办理存款和汇款手续.当吴某在营业厅填写存单时,一可疑男子在其身后窥视其填写内容,吴某填单完毕到柜台办理存汇款手续时,该男子尾随进入银行设置的“一米线”等候区并站在吴某侧面,但未引起G支行值班保安人员徐某的注意和制止.就在吴某将部分现金交给柜台内银行工作人员时,该男子突然从侧面伸手抢夺其钱袋,吴某立即紧抓钱袋反抗,该男子随后掏出手枪对吴某胸部连开两枪后逃离现场,但其所携带钱袋及现金未被抢走. 相似文献
18.
19.
利用银行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案件常见于报端,从已发生的洗钱案件、诈骗案件看,问题多见于以下几种。一是代理人代理开办银行卡,开户人资料难以掌握。犯罪分子常盗用他人身份证信息,由代理人办理多张银行信用卡、贷记卡,恶意透支套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