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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费缴纳标准是享受失业保险制度的基础之一,本文将缴纳标准分为缴费率和缴纳时间。缴费率即个人和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费率;缴纳时间即失业人员要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缴纳一定的时间。我国《社会保险法》(2011)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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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某县汽运公司于2004年8月份通过企业改制,对外实行公开拍买.最终由夏某等人合伙整体购买,同时组建新的公司。对原公司职工给予一次性安置费或补偿费后,全部与原公司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合同关系。劳动保障部门对原公司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以“失业人员”名义分别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原公司在职人员通过招聘形式依然继续留任新公司10月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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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时可在规定期限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制度,实际上已是过时的制度设计。因为这样设计是以“充分就业”为前提的,是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社会经济脉络相契合的。统计数字表明,60年代初期,经合组织国家的平均失业率只有1.7%。因此,失业保险都规定了领取保险金的期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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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失业保险的功能定位问题,目前的争论主要是要不要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的功能,还是仅降低缴费率而保失业保险金的发放。笔者认为,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的功能不仅在理论上可行,也是国际发展趋势。我国《就业促进法》有专门预防失业的法律要求,面对金融危机的挑战失业保险已经发挥了稳定就业和预防失业的作用。因此,有必要把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写入《社会保险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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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关于今年2月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增订的“不可抗辩(争议)条款”格外引人注目。《保险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其实质就是保险合同成立满二年后,保险公司不得再以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解除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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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这一规定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索赔时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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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减免如何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等凭证?答: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人员按照下列规定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等凭证:(1)按照《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申领《就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