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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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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财会学习》2009,(5):8-9
随着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以下简称"新法规"),统一了内外资房地产企业所得税规定,并对部分以往法规不清晰的问题给予了明确。  相似文献   

2.
为加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纳税行为,结合新企业所得税法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特点,国家税务总局于今年3月6日制定下发了《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以下简称新31号文件)。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以下简称原31号文件)相比,  相似文献   

3.
兰相洁 《税收征纳》2009,(5):13-14,17
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所得税征管.规范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的纳税行为,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3月6日制定下发了《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相比,政策有了较大的变化。“新31号文件”将有助干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降低企业税负,提升企业经营利润,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4.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9年3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新31号文”(《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旨在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纳税行为。本文结合“新31号文”下发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常见的涉税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征管建议。  相似文献   

5.
《会计师》2010,(6)
<正>国税函[2010]2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现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条件确认有关问题,通知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规定精神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开  相似文献   

6.
孙颖 《中国证券期货》2013,(8X):127-127
本文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销售拆迁补偿住房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等规定,运用具体案例,对房地产企业拆迁还房的会计及税务处理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7.
《会计师》2010,(6):111-1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条件确认有关问题,通知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规定精神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开发的开发产品,无论工程质量是否通过验收合格,或是否办理完工(竣工)备案手续以及会计决算手续,  相似文献   

8.
周星 《税收征纳》2014,(9):32-34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施行以后,房地产所得税的税务与会计处理发生了重大变化。那么,如何按照新办法做好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税务与会计处理?本文以企业所得税为主线,联系房地产企业的其他税种,通过案例详细阐述其涉税业务的税务与会计处理过程。  相似文献   

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以下简称"31号文件")第6条明确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第12条规定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  相似文献   

10.
国家税务总局2001年12月发文:国税发[2001]14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管理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严格要求:企业预售房地产的,其取得的预收款,应按国税发[1995]1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征收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预征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11.
今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83号)同时废止。从新《通知》来看,税收部门已经带上“有色眼镜”来看待房地产企业,对其影响有三:首先,新《通知》对预售收入的预计营业利润率作了调整。原《通知》规定,开发产品的预售收入应按不低于15%的预计营业利润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新《通知》对这一规定作了两点调整:一是将预售收入的预计营业利润率修改为预计计税毛利率;二是按开发…  相似文献   

12.
法规解读     
《财会学习》2015,(2):6-7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政策背景
  新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实施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先后出台了《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59号文”)和《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以下简称“4号公告”。59号文和4号公告借鉴了企业重组税收政策和征管模式的国际经验,初步规范和建立了企业兼并重组过程适用的企业所得税法规体系,特别体现在对符合特定要求的兼并重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59号文和4号公告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共同构成了我国现行企业重组企业所得税政策体系。  相似文献   

13.
《税收征纳》2006,(5):6-12
为了加强和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的经营特点,现就房地产开发的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4.
向辉 《财会学习》2015,(13):46-48
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并于2 010年7月颁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为企业的跨区域搬迁提供了税收筹划的政策支持及操作空间.  相似文献   

15.
《会计师》2013,(3):78-81
<正>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为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等文件的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6.
法规选登     
《财会学习》2007,(7):14-1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经营天然气项目事受生产性企业有关问墨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通信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售后回租业务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滴灌带和漓灌管产品增值税的通知,  相似文献   

17.
《财会学习》2015,(2):6
政策背景新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实施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先后出台了《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59号文")和《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以下简称"4号公告"。59号文和4号公告借鉴了企业重组税收政策和征管模式的国际经验,初步规范和建立了企业兼  相似文献   

18.
为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税务总局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以下简称28号文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制定了《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  相似文献   

19.
对房地产业预售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的质疑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83号,以下简称“83号文”),明确了对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该政策的执行给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收入带来大幅增长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负面效应和难以处理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财会学习》2015,(9):6-7
政策背景
  企业重组是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2009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59号文”),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重组业务给予了递延纳税的特殊待遇,即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以下简称“4号公告”),为企业重组业务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提供了程序性指引。然而,59号文和4号公告的部分规定在实务操作中仍存在规范不明确的地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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