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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庆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6,(1):36-36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时不应调整累计折旧
《企业会计准则一固定资产》规定: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各种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则以前期间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应当转回,但转回的金额不应超过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企业会计准则一固定资产》指南中要求:在转回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时,转回后同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应超过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确定的固定净值。转回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时,按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应计提的累计折旧与因计提减值准备而少计提的折旧额的差额,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以可收回金额与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固定资产净值孰低的差额,借记“同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一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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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非应计贷款的确认标准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规定。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应分别核算。非应计贷款是指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的贷款,应计贷款是指非应计贷款以外的贷款。当贷款的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时,应单独核算。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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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以下简称《解答四》)规定,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当表明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迹象全部或部分消失,并将以前年度已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全部或部分转回的,企业应按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两之中较低与价值恢复前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对于这一账务处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会计》特别指出,由于无形资产不像固定资产那样将原值和累计摊销分设两个科目反映,“无形资产”科目的余额直接反映无形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摊销额后的账面净值,因此当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的价值叉得以恢复时,无需像固定资产那样编制补记累计摊销数的会计分录,只需直接反映其可收回金额的恢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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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得税会计处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递延法核算结果不符合资产负债的确认条件。递延法是将本期时间性差异产生的影响所得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并同时转回原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本期所得税的影响金额。递延法核算的原理是.在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不需要对原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进行调整,但是在转回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时.应当按原所得税税率计算转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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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霞 《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7(4):40-42
无形资产是一种非货币性长期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如果无形资产将来为企业创造的经济利益还不足以补偿无形资产成本(或摊余成本),则说明无形资产发生了减值。这也是《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实务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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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有关的暂时性差异的发生与转回以及不进行纳税调整的原因进行探析,以供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考生以及会计人员学习时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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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2006年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资产减值的确认、计提直至转回应是完整的资产计价过程,其最终目的是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本文对新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有关资产减值转回的规定进行比较分析,对我国新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进行重新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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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的通知规定,企业对于已经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期阃据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各种因素发生了变化,使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对以前期间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当转回。企业转回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时。应按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应计提的累计折旧与考虑减值准备因素情况下计提的累计折旧之间的差额,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日.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