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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大学生土地流转与水库移民安置结合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刘灵辉 《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12,29(1):88-93
在分析现有国内外农村水库移民安置过程中土地取得方式利弊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有移民法律政策及移民安置实践经验,为农村水库移民安置解决承包地问题提供新途径.采用理论分析法、文献资料法,根据农村大学生土地流转和水库移民安置两者的各自特点及相结合的需要,设计出“移民-农村大学生”和“农村大学生-国家-移民”两种土地流转模式.结果表明,农村大学生土地流转和水库移民安置相结合,能够实现国家、业主、移民、农村大学生四方利益共赢;同时该模式可以避免我国现有土地调整、土地开发等方式解决移民土地问题的弊端,实现大学生承包地与移民之间的有效配置,增进社会福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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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灵辉 《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12,29(4):101-107
通过对农村土地内部产权关系进行解构,将承包经营权的权利构成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两部分,并界定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取得和灭失条件.现行的征地补偿政策没有针对征地时涉及户内各成员享有的承包权和经营权情况做出相应的补偿,这种补偿方式存在承包权补偿无依据,经营权补偿无科学的确定方法等问题,因此,科学的征地补偿标准,要对因征地而造成权利人受损的各项权利充分的补偿.通过研究提出了5种对下轮承包权的补偿方法,针对现金补偿的情况,又提出了收益还原法和年产值倍数法两种具体计算方式,对于经营权的补偿采用年产值倍数法,且补偿倍数与剩余承包年限相挂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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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户口、职业、经常居住地非农化以及集体义务难以履行等原因,农村大学生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受到质疑甚至否定,导致其土地权益易被侵害。调查结果表明,在“两权分离”制度下,农村女大学生上大学前未分得承包地的比例高于男大学生,农村男大学生上大学后土地权益受侵害与户口迁移正相关,农村女大学生上大学后土地权益受侵害与年龄正相关,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农村大学生土地权益受侵害的可能性较高。在“三权分置”制度下,应明确在校农村大学生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和“农户家庭成员”身份,即在校农村大学生应与其他村民平等地享有分得承包地的权利、平等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各种收益,并与其他家庭成员平等地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在承包期内(包括延长期),无论农村大学生的身份怎样变化,只要其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发包方都不能强制收回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要“确地到人、确权到人”,切实保障农村大学生流转土地经营权后获得应有收益,并充分保障上大学前未分得承包地的农村大学生的合法土地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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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明确家庭农场专用性资产的构成和特点,探究家庭农场退出对专用性资产的影响,提出家庭农场退出时专用性资产的处置策略与方案。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规范分析法。研究结果:在家庭农场退出时,应当妥善处理好专用性资产的闲置浪费、权利归属不清晰、价值评估与补偿等问题,否则,不利于家庭农场正常有序的进入机制和退出机制的构建。研究结论:(1)在家庭农场退出时,应通过家庭农场的整体转让、整体出租或者专业机构托管经营等途径,盘活专用性资产,帮助家庭农场主收回前期投资;(2)依据竞争性和排他性为标准,区分产品的不同类型,对照确定专用性资产的权利主体归属,并通过完善法律赋予设施农用地等专用性资产的物权属性;(3)组建家庭农场资产评估小组,建立公开、公正、透明的专用性资产评估程序,选择科学的方法评估专用性资产的价值,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专用性资产的补偿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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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移民共享安置区土地补偿性质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目的:研究水库移民安置中安置区土地权利的保护以及移民和安置区居民之间的利益整合。研究方法:理论分析法和文献资料法。研究结果:通过引入土地产权边界的概念,分"土地产权边界内的移民安置"、"土地产权边界外的非成建制移民安置"和"土地产权边界外的成建制移民安置"三种情况,分别界定了水库移民使用安置区土地的补偿性质。研究结论:水库移民使用安置区土地补偿性质的界定是安置区集体和居民获得补偿科学化和合理化的前提,也是安置区内部利益分配的关键环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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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的权利义务进行分析,明确了相互之间的关系;发现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存在着权利与义务不协调,寻租、国家所有者地位得不到完全体现,对国家利益造成损害等问题.根据当前土地使用权出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原则以及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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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地权固化局面的逐步形成,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之际,如何保障无地农民的权益就成为事关农户可持续生计的维系、集体土地所有制优势的体现、社会和谐与稳定的维护的一项大事,然而,集体经济组织掌握的依法可用于再分配的土地资源数量有限,土地大调整被禁止,土地小调整受到严格的条件限制,故而,根据不同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的实际情况,在条件适宜的集体经济组织采取“以权代地”的“赋权”方式保障无地农民权益就成为一种新的选择。本文首先分析了“赋权”机制内在权利构成包括:粮食分配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权、集体公益性岗位优先就业权、创业扶持权与养老保险权。其次,基于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将“赋权”机制内在权利分为三个层次:低层次——生存型权利层次;中层次——发展型权利层次;高层次——自我实现型权利层次。再次,构建无地农民“赋权”机制内在权利层次选择意愿因素指标体系。基于四川、重庆、湖北的834份外业调查问卷,选择有序Logistic回归模型对受访者关于无地农民“赋权”机制内在权利层次选择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发现:文化程度、职业、村庄有无债务负担对农民关于无地农民“赋权”机制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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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社会分层理论为研究视角,将农户社会阶层进行了二阶解构,划分为客观社会经济地位与主观社会经济地位,探讨了农户土地流转行为中的社会阶层解释逻辑。而后基于CFPS2014~2018共计三期的面板数据,对理论假设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发现:第一,农户社会阶层的主观层面与客观层面之间并不存在相关关系,其客观阶层位置与其阶层的主观感知是相分离的;第二,农户社会阶层对土地流转行为的影响存在差异,只有客观社会经济地位具有正向影响,而主观社会经济地位则并无影响;第三,农户客观社会经济地位与土地流转行为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倒U型关系,即在农户客观社会经济地位的提升过程中,其对土地流转行为的边际效应将呈现出“先正后负”的面貌;第四,相较于居住于城镇的农户,长期生活在乡村的农户更容易受到“恋土情结”的影响,使得其客观社会经济地位对土地流转行为之间的拐点有所降低。据此,提出若干对策,以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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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依据韦伯的社会分层理论与可持续生计理论,探讨农户社会阶层与土地流转行为之间的整体性关系与多维度关系,以丰富既有的土地流转行为研究,为农户社会分层背景下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供政策启示。研究方法:双向固定效应模型。研究结果:(1)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户内部的社会阶层不断动态调整,社会分层现象愈发凸显。(2)农户社会阶层对土地流转行为具有正向影响,且这种影响具有一定的滞后性。(3)农户财富资本而非声望资本正向影响土地流转行为,且财富资本的影响远高于社会经济地位指数。研究结论:农户社会阶层尤其是财富资本的提升有助于土地流转行为的发生,这对于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发展,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