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6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 毫秒
11.
财政支农资金"报账制"于1997年首先在湖南怀化市全面推行,1999年得到了国家财政部的肯定并逐步在全国推广实施,财政部2001年下发了关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报账实施办法》,标志着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正式实施。近年来, 相似文献
12.
李世伟 《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12,(4):74-74
几年来,随着会计电算化步伐的加快,农垦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的改革不断深化。目前报账制正在积极推行阶段,从效果看,运作正常反映良好。以此为契机,全面推进财务管理体制的改革,时机已经成熟。如在此基础上加强场级财务部门的力量,选拔懂业务会管理的人才,实行以管理为中心的财务管理体制,必将对垦区经济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3.
为加强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部分科研项目实行财务报账制。在财务报账和项目管理中,有些问题需要解决,如报账业务真实性问题、支付问题;有些问题需要改进,如报账项目管理问题、绩效考核及激励问题。在报账过程中,要完善报账手续,采取正确支付结算方式,还要妥善解决垫付资金问题。在项目管理中,报账单位应将报账项目纳入管理范围,与核算单位相互配合,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和绩效考核工作。 相似文献
14.
国家林业局《造林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第六章工程项目管理四十一条规定:推行造林报账制管理。要把造林资金使用与实际完成造林工作数量和质量挂钩。可采取预拨造林资金或由实施单位全额垫付,以县为单位,依据造林检查验收结果分期分批报账。造林结束后,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签发《施工合格证》, 相似文献
15.
16.
17.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辖区自2008年实行县支行财务报账制,规范了县支行财务收支行为,加强了财务监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本文简要介绍了报账制的基本情况,分析研究报账制的实施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报账制工作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19.
20.
国家林业局<造林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第六章工程项目管理四十一条规定:推行造林报账制管理.要把造林资金使用与实际完成造林工作数量和质量挂钩.可采取预拨造林资金或由实施单位全额垫付,以县为单位,依据造林检查验收结果分期分批报账.造林结束后,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签发<施工合格证>,依据<施工合格证>支付造林总费用的50%;造林当年,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签发<造林质量合格证>,依据<造林质量合格证>支付造林总费用的30%;第2年,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签发<抚育管护作业质量合格证>,依据<抚育管护作业质量合格证>支付造林总费用的10%;第3年,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签发<造林验收合格证>,依据<造林验收合格证>支付造林总费用的10%.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