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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现阶段二元经济结构的国情,建筑施工领域高度竞争的态势可能会较长期的存在,“供大于求”的失衡格局造成了施工企业的弱势;法制不健全和市场秩序混乱更加深化了施工企业的弱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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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现阶段二元经济结构的国情,建筑施工领域高度竞争的态势可能会较长期的存在,"供大于求"的失衡格局造成了施工企业的弱势;法制不健全和市场秩序混乱更加深化了施工企业的弱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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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工程垫资的性质,最高院在《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纷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正文中没有涉及,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一书仅从反面进行了排除性的陈述:一是垫资合同不是单纯的借贷合同.就目的而言,承发包双方的合意是完成某一特定的工程,属于建设工程合同范畴,将其简单地理解为借贷合同未免牵强.二是垫资合同不是买卖合同.建设单位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建设项目所有权系自始拥有,而不是在施工单位完成一部分建筑工程、建设单位按约支付款项后才拥有相应的所有权.三是垫资也不能被狭义地认为就是行业不正当竞争的手段.能否垫资施工也是承包人承揽工程实力的体现,承包方资金及技术等施工实力的加强,更有利于工程的施工建设,而不会成为建设施工的不利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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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该规定原则上承认了垫资施工的法律效力。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垫资还是“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在一定意义上成了贬义词,成了不规范的代名词,那么如何让垫资施工名正言顺,如何让垫资施工还其本来的面目呢?是该给垫资施工一个说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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