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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群体住房社会保障政策走向探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中低收入群体的界定如何界定中低收入群体,是确定对这一层次住房保障对象范围的必要前提。目前,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是宽派观点,认为凡中等和中等以下收入者都可界定为中低收入群体,大体相当于可购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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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际上通行的住房保障做法,结合我国国情,应将中低收入群体界定为中等偏下收入的居民家庭。从该群体的特点及当前的财政能力看,住房保障的目标是满足他们的基本住房需求。为此,建议政府采取多种措施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如:实施购房贴息、税收减免及公房低租金政策;建一些中低档公房,实行部分产权制度;改进和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行租售并举;发展住宅合作社及集资合作建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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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低收入群体的界定
如何界定中低收入群体.是确定对这一层次住房保障对象范围的必要前提。目前,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是宽派观点,认为凡中等和中等以下收入者都可界定为中低收入群体.大体相当于可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认定对象,有的还明确提出这类对象应占全体居民家庭的70%~80%。另一种是窄派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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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层次.其保障面相对较宽,情况比较复杂.执行中容易产生这样那样的偏差。所以,中国在城镇住房制度政策过程中,提出并实施经济适用房制度的十多年时间里,一直存在着较多争议。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些问题,不是简单地取消了之,而是必须从多方面实行经济适用房制度创新,把好事办好。近年来,从上海、北京等地规范管理,改进和健全经济适用房的实践来看,大体可归纳为六大方面的创新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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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市场化与社会保障存在着辩证关系,在实践中既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调节优化住房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又要顾及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需求。本文在澄清对两者关系认识的三个误区的基础上,提出了两者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即:在坚持住房市场化的前提下,更多地关注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从实际情况出发,构建与国情相符合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改进住房供应方式,满足不同群体的住房要求;拓宽资金渠道,确保住房保障资金来源;建立和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住房社会保障运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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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国家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新政策出台以来,至今已整整一年了。很有必要进行认真的回顾总结,正确估量调控的效果,关注当前上海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矛盾和问题,采取切实措施改进和完善调控政策,更好地实现加强宏观调控所要达到的基本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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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5年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新政策出台以来,至今已整整一年了。很有必要进行认真的回顾总结,正确估量调控的效果。关注当前上海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矛盾和问题,与时俱进,采取切实措施,改进和完善调控政策,更好地实现加强宏观调控所要达到的基本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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