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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仲裁工作既是新形势下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有效形式和重要手段,也是农经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2004年8月,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江苏泰兴市积极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到5月底,仲裁委员会共接待土地承包纠纷上访42起,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调处32起,正式立案受理10起,庭审调解9起,庭审裁决1起。全市首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得到领导的肯定。其主要做法是:一、因势利导,强化对仲裁工作的认识在农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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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市委农工办会同市中院对兴化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诉调对接”工作专题调研。据统计,2011年该市农经部门共受理各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460起,比上年上升20.7%,其中:涉及家庭承包土地纠纷184起,占4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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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村帐乡管”,开展会计代理服务 农村税费改革后,泰州市各乡(镇)经管站在坚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村组财务和集体资金“双代管”制度,建立“六统一”管理机制,切实加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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